房屋质量问题投诉之后怎么办_新买的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怎么索赔

导读:
房屋质量保修是如何规定的?
1、关于房屋的质量保修期,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以下分别简称为《条例》和《办法》)中是这样规定的: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为: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也就是住宅的设计使用寿命5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除此之外,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上述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房屋质量是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承担保证责任。
2、在交房时,建设单位需要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即在住宅的设计使用寿命50年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管道堵塞2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卫生洁具1年;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除此之外,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自行约定。
以上规定,除了基础工程和结构工程的保修期与《条例》和《办法》的规定一致外,防水、防渗漏、供热供冷系统以及装修工程的保修期,均低于《条例》和《办法》中的最低保修期。由于《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是在《条例》和《办法》之前出台的管理措施,显然不应违反行政法规《条例》和部门规章《办法》中的规定。因此,作为开发商向购房者做出的质量保修期承诺不应打折扣,房屋的质量保修期应以《条例》和《办法》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准。
出现质量问题如何维权?
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应区分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解决问题和进行维权:
1、首先应查看《住宅质量保证书》上质量监督部门鉴定的质量等级是否为合格及以上。如果开发商没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说明房屋可能没有通过竣工验收。那么问题比较严重,需要向建设部门核实是否是因为质量原因未通过竣工验收。
2、如果出现的质量问题属于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范围,只要是在保修期内期,就可以直接向开发商反映。由于一般新建商品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通常是开发商旗下的子公司,且大多数品牌开发商设有售后质保中心。因此,可以把问题向质保中心反映,没有质保中心的,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会通知开发商进行维修。对于大多数开发商来说,都会积极处理,因为实际来维修的是当初的施工单位,并不需要开发商承担费用。也就是说,在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对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
但是,对于小开发商来说,可能不太容易解决,经常会出现扯皮现象。原因在于,小开发商找的施工单位多数为挂靠的个体施工队,工程完工后,队伍就散了。如果出现的质量问题比较严重,或者出现的问题比较多,实际进行维修的费用将大大超出开发商扣留的质保金,这些施工队往往就会扯皮,而开发商也不愿意自掏腰包为业主维修。遇到这样的开发商,就是业主的不幸。如果沟通不能解决问题,只有走法律途径了。
3、如果出现质量的部位不在保修范围,或者已经过了质保期,那就要进一步区分出现质量问题的部位是共有部位,还是专有部位。如果是共有部位,比如非户内墙墙体开裂、渗水,楼板开裂,屋面渗漏等等,就属于物业公司的维修范围,可找物业公司。如果是专有部位出现质量问题,则只能自己维修了。
4、对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者其他严重质量问题,影响购买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购买人可以要求退房,并向开发商进行索赔。
房子交房都有两书一表
其中,《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看房屋合同是否在保修期里,保修期可以找开发商。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
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体结构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无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予以解决,但一般开发商不会同意退房。遇到此类问题,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超过法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的,实行有偿维修。其中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部分的大修、更新、改造维修费用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出;属于购房者自用部位及自用设备的,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开发商在法定保修期内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发生质量问题的并不多见,大量发生的是非主体结构问题。因此,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重有关房屋质量条款的约定,并注意收房时开发商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有关房屋质量保修约定、保修期及保修范围。
验房时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该怎么办
在验房收房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房屋有一些小的质量问题,可以让发展商及时补修。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则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
(一)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三)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四)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五)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六)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七)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八)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你好,入住后如果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你可以先向物业反馈。如果未得到有效的方案,您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帮助,基本上都能解决。
房产交付也有质量保证书的,有国家规定的保修服务。
尽快在保修期把问题提交,并做好记录,一定要有证据。
如果保修期外,就要视情况,属于开发商原来的质量问题,就要大胆维权。其他的就需要自己处理了。
找物业,但物业不管,让去找开发商;
找开发商,开发商又说,已经交给物业了,还得找物业。
这样踢皮球的事儿,屡见不鲜,最主要的是开发商、物业、业主三方没有明确主体责任。
那么入住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找谁?
其实,房屋质量问题,可分两种。
1、保修期范围内的房屋质量问题。
除因业主擅自拆改房屋结构造成的质量问题外,都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屋维修责任。但是有时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维修的,要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写明委托单位,此时,业主亦可要求物业公司来承担维修责任。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具体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保修期限的起算时间,均为交付之日起。因此,如果发现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务必及时向开发商主张维修责任。由于业主自身怠于行使权力而造成超过报修期的,将不利于后期维权。记住这句。
2、超过保修期限的房屋质量维修问题。
超过保修期限的房屋,出现问题需要维修的,需要分情况来判断。如果发生在单个业主家中的,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业主可以自行聘请维修人员或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特约服务来对其进行维修,当然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
如果发生在房屋的共有部分,亦可要求物业公司对其进行维修,费用则应由关联业主按各自拥有的权属份额共同承担。如果共有部分或者公共设施、设备需要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经业主大会依法通过,可以启动物业维修专项基金来进行。
入住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如何维权?
很荣幸回答你的问题。这个问题具有普遍性,大部分物业都不是百分百合格。有的是交房后发现质量问题,有的是装修入住后后发现问题。
1.最好是在交房时能发现问题。这样的好处是责任明确,避免跟物业扯皮,也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常见问题是防水问题、墙体开裂问题、抹面砂浆强度不够问题、设备安装不合格或产生较大噪音问题。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物业或开发商,因为责任明确一般会给予解决。
2.如果是装修入住后出现质量问题。毕竟业主不专业可能没有提前发现问题。这时候,第一时间通知物业,好一点的物业会帮你协调解决。但是,也会有好多物业扯皮。这时候需要拿着证据(照片等)与物业和开发商进行正式交涉。如果交涉无果可以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委托检测机构出认定报告,最后走法律程序。
关于房屋质量,最高法司法解释第十三条做出如下规定: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的,应予支持。
3.如果是一些小的小区又碰到了野鸡开发商,找不到正规的物业或开发商时。可以到城乡建设部门申请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本质上是业主的钱,在交房时交由住建部门用于小区维修。维修基金有时候会被开发商非法套取,维修基金被套取住建部门应承担责任。所以,直接找住建部门也是一个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