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单方面给孩子改名字吗_离婚后怎样给孩子改姓名

导读:
1,如果是男孩,前夫甘心情愿承担孩子的生活费,以及从小到成年上大学考研等出国留学读博全部费用,你可以不用改姓沿用前夫的姓,因你与前夫感情破裂或第三者介入等原因,而导致你们婚姻不能存续被迫离婚,但前夫仍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及教育费用,证明你前夫是一个有责任心敢于担责的男人。
2,如果是女孩你前夫仍然承担孩子的生活费及上学期间的教育费,在斟得你前夫同意后,亦可改用你的姓,或者采用你在后续婚姻中新男朋友的姓更好。
3,如果前夫因无力承担孩子生活抚养费及其他一切费用,那么在这种状况下,孩子改姓的问题就由你自己决定,或待后续婚姻中与二婚丈夫商酌决定。但是,世界上任何事情都不应操之过急,等你再婚后视其夫妻关系,家庭状况,社会环境等因素再作稳中求胜之最佳决定。
2010年,张欢和程程(化名)结婚。2012年张欢生育一女孩。2015年,张欢发现程程出轨。2019年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孩子归张欢抚养,孩子改为张欢的姓氏。离婚后,程程拒不配合办理更名手续。
2002年5月21日,公安部 《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 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
因此,离婚后子女变更姓名的,应由子女的父母双方一致同意。
根据审判实践情况,因为要求更名而诉至法院的案件主要有如下两种情形:
父母一方向公安机关申请更名遭拒之后,起诉公安机关拒不履行法定职务,法院会认为另一方不同意的,公安机关有权不予受理,因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父母一方基于婚内或是离婚协议中,与另一方约定了子女更名事宜,起诉要求另一方依约协助。对于另一方反悔的,法院认为更名属于人身性质,另一方在变更申请之时不同意的,不可以变更。
因此,为避免离婚后一方反悔不予配合情况的出现,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
1、最好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先办理改姓手续;
2、双方若在离婚协议书中对改姓进行约定的,应当不附加任何条件;但可就办理改姓手续的时间作出明确约定;
3、双方若在离婚协议书中对改姓进行约定的,应约定具体的办理日期及明确的违约金。若另一方逾期不予配合,可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