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更改孩子的抚养权及房产归属_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2941人收看
导读:
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首先双方协商,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基本就不能够协议离婚了。 那么,一方坚持要离婚,就要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就孩子抚养权问题作出判决。

 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二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一般判归女方;

二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要综合考虑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会征询孩子的意见,更倾向于跟随哪一方共同生活。

所以,在离婚时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参考以下的情形收集证据,以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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