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没有遗嘱房产归谁_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房产如何分配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30来源:律总管232人收看
导读:
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既然是夫妻共有财产,那每个人占有的份额就是百分之五十。一方去世或者在世都不影响自己这一方处理自己的财产。

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这个要视情况而定,首先如果有一方去世,有合法的遗嘱,那么就可以按照遗嘱来处理遗产公证,其次如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后在做房产相应份额公证。

前提,1.夫妻房产为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2.法定继承的情况下。

那么,首先夫妻是共同共有一套房,内部不分份额。俗话说的有一半或有50%,不完全正确。

其次,应当在法定继承后,生存方取得完整所有权或者房产经继承后变为按份共有的情况下,生存方才有自由的权利处分其享有所有权的部分。

因为,依据物权法规定,处分共同共有物,应取得全部共有权人一致同意。而按份共有人,可处分其享有的物权部分。

如果去世一方之前立有遗嘱,并对自己房产确定了继承人,如果去世一方遗嘱继承人为在世夫妻一方,则在世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肯定是可以随时处理自己的房产了。

如果未立有遗嘱,夫妻一方去世后,房产一分为二,一半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来继承遗产,同时债务也由遗产继承人所有份额来进行承担。同时又会出现三种继承方式:

1、“协商继承”,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公证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回答:

1、夫妻共有房产,各占50%的份额。

2、一方去世,另一方处理自己所占的50%份额,完全可以,这是您的自由。

但如果,一方去世,另一方想要处理100%的房产份额,就不一定了。

3、我国的遗产继承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

“遗嘱继承”的法定效力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

①去世一方有合法“遗嘱”的,尊其“遗嘱”分配其“遗产”。

②去世一方无合法“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

注:①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法定继承开始,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平分被继承人遗产;无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开始继承。

4、回到题主的问题:

①如果去世一方,有“合法遗嘱”,尊其遗嘱处理遗产。如果其遗嘱写明,另一方继承或有权处理自己50%的房产份额,则另一方可以处理100%的房产。

②如果去世一方,没有“合法遗嘱”,另一方及去世一方的子女、父母平均继承去世一方50%的房产份额。

这时候,另一方就不可以处理100%份额的房产。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有权处理自己一半的房产做遗产公证吗?

这个问题表述可以调整为:夫妻共有一套房产,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有权将自己名下的一半房产做遗嘱公证吗?

这样做遗嘱公证没有法律障碍。这属于民事主体处理自己的民事权利。即使房产共有人的夫妻双方都健在,一方也可以将自己名下的一半房产做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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