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_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30来源:律总管237人收看
导读:
劳动者想要提前离职的,只要提前通知单位即可,不需要任何理由。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全文总共11章,其中第三章是《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纵观全文没有发现试用期合同的字眼。劳动合同就是劳动合同,没有什么试用期合同的说法,退一万步讲,试用期合同也是劳动合同。

一、《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现在公司跟员工签订有试用期合同,属于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但是也必须遵守《劳动法》的规定。

二、《劳动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就是说,不管什么试用期合同还是正式合同,只要不符合上述规定,也是无效的。

三、为么公司会要求签《试用期合同》?

1、《劳动合同》是政府部门的标准范本,没有细节的约定事项;

2、《竞业禁止合同》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但必须与劳动合同一样备案;

3、其他计薪方式比如计件工资,也要一同备案;

4、试用期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的;

5、可能有一些培训支出事项;

6、不能排除公司在试用期合同内玩猫腻,损害员工利益。

四、只要属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就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签了劳动合同和试用期合同”?是两份合同吗?

如果是两份合同,那么依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无效,整个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举例:如果劳动合同中注明本合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试用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这份合同规定的试用期3个月是无效的,应该只认为合同期总共只有3个月。用人单位在这3个月中不能以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如果仅是只有一份约定了试用期的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不属于劳动者违约。因为约定试用期的目的是给合同的双方一个考察和试用的过程,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只要劳动者依法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不属于违约。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以劳动者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理由不充分或者根本没有理由,是不能随随便便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从民法角度来看,劳动合同属于合同,员工提前解约属于违约行为;但是,从劳动法角度来看,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的自由择业的权利,对于劳动者的辞职行为几乎没有规定条件,劳动者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者想要提前离职的,只要提前通知单位即可,不需要任何理由。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日通知用工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就不违约,且用工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在任何时候都有离职的权利,不会涉及到违约。

不管是劳动合同还是试用期合同,都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一般的公司都只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是包括了试用期约定的,这家公司竟然分开签订,我觉得可能是试用期有些约定比较苛刻,比如试用期工资低于转正后的80%,比如辞职条件的约定,比如上班时间的约定等等,这些约定企业可能不方便放到合同中去,就单独弄一个试用期合同,规避风险,这样做也就骗骗不懂劳动法的员工,熟悉劳动法的人都知道,不管你签订多少合同,前提都是要符合劳动法的要求的基础上。

不知道试用期合同如何约定辞职的情况,但是不管怎样约定,你都只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三天后就可以正式辞职,而企业也必须支付你入职后的工资,不管工作了多少天,都需要支付。

至于违约情况,员工试用期辞职也好,转正后辞职也好,只要按照劳动法要求做,都不会存在违约的情况,而恰恰是企业的做法, 倒有些违反劳动法的迹象。

员工在试用期离职是很正常的,公司也可以试用期不合格的理由解雇员工,设立试用期本来就是用人单位和就业者之间的双向选择。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不算违约。很多企业规定的都是试用期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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