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方式有哪些_刚结婚一个月就离婚财产怎么分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01732人收看
导读:
关于婚前婚后财产分配前几年国家也进行了立法,既婚前财产公正,婚后财产分配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制进行约束,为的就是自古一句老话,是你的谁也拿不走,不是你的想拿也得走法律途径,再说了想不劳而获的人也大有人在,有了这些法律法规显得能有效保护双方应有的财产权利,不能让人想到有可利之图的机会,大大降低了民事案件的发生率!

在婚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都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后,是可以要求分割一般房产的。至于这种情况的话,协议离婚基本是不可能了,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通常情况下,将已缴购房款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计算。假定已缴购房款50万元。假定夫妻共同财产总额为100万元。假定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

现在,房产价值50万元,其他财产50万元。如果一方要房产,另一方不要房产,分得房产的一方就不能再分得其他共同财产了。如果双方都要房产,那就将房产价值虚拟提高,要房产的一方将虚拟提高的价值款项补偿给另一方。如果双方都不要房产,可以将房产价值虚拟降低,不要房产的一方将虚拟降低的价值款项补偿给另一方。也可以待房产证办好后直接卖房分钱。

以上是双方协商离婚的财产分割方式。如果诉讼离婚,双方在诉讼中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法官也是釆用这种竟标方式解决争议。如果必须以判决方式解决争议,也是通过拍卖或变卖来提高或降低房产价值变成现金后平分。

根据题目描述 如果 如果该房产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原则上是一人一半

这个好办,按财产比例分配,如期房的首付是总财产的百分之五十,要房子的一方就只能拥有房子,不要房子的一方拥有财产的百分五十权利,离婚慎重哟,离婚简单,再婚难。

怎么分?如果协议离婚不必吵到法院最好,按需分配。

我作为一个男人,认为离婚后,以女方需要为主,无论如何女人要比男人难一些。所以,财产、房产等多偏向女方一些无可厚非。

中国人比较看中房产,抛去离婚原因,责任过错不谈,是爷们就不要争太多,毕竟曾经爱过!

结婚买房,在大多数人固定思维里都是必要搭配,结婚就必须有房,结婚买房的方式有很多种,有婚前就买好的房、有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的房、还有父母出资买的房……

这些情形,怎么认定房子的归属?离婚时,又该怎么分割呢?

婚前买房

一、一人出资买房的情况

1.结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

房屋属个人财产,无权分割。

2.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

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结婚前已支付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尚未偿还完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4.房屋落在对方名下:

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

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5.房屋落在双方名下:

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二、双方出资买房的情况

1.房屋在夫妻二人名下: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一律平分。

2.房屋只落在一人名下:

如果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 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婚后买房

一、一人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

1.房屋落在自己名下:

(1)如果房屋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算是个人财产的转化,算是个人财产;

(2)如果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只不过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共有。

2.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是对方名下:

房屋算是共同财产,实际算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

二、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

(1)房屋落在双方名下: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2)只是落在一方名下:仍然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3)落户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一般视为未成年子女财产,有抚养方暂时管理。

其实房产分割并不是随便几句话,一篇文章就能解决的。此文只是告诉您房产分割的基本情况,了解本文至少不会在房产分割上由于不懂而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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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房产怎么分 我们总结了下文 希望能够帮到您

婚后拿了房产证,或者说一方全款买房,或者双方共同出资,然后全款买房的一些这种种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一、在婚前买的房子,由自己或者己方父母出资的情况,在房产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房子妥妥的是属于己方的婚前财产;

例子:房款200万,在婚前,一方或者其父母出了200万,买了房子,且登记在其名下,那这就是他的房子;

二、在婚前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的子女名下的,是出资方子女的婚前财产;

1 如果是全款购买的情况下,出资方子女对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例子:房款200万,在婚前,父母出了200万买了房子,且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那这就是他子女的房子;

2如果是贷款的情况下,父母或子女支付首付,贷款是由父母继续偿还贷款,房产归出资方子女的婚前财产

例子:房款200万,在婚前,父母出了首付100万买了房子,贷款由其父母偿还,房产是出资方子女的婚前财产

3如果是贷款的情况下,父母或子女支付首付,剩余的贷款是由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在离婚的时候,房产归出资方所有,未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就婚后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有权要求分配。

例子:房款200万,在婚前,父母出了首付100万买了房子,偿还贷款10万,婚后共同偿还40万,房子涨价100万贷款,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对方有权对共同偿还的40万和涨价的100万要求分割;

三、在婚前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全额购买,产权登记在男女双方的名下,视为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

四、在婚前购买的房子,由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子女的名下,视为双方父母对自己的赠与,具体的份额以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确认,也可以协商约定;

五、婚后购买房子,如果资金来源于一方父母或者己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房子由己方所有;

六、婚后买房,父母出资首付款,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参照上述第二种情况;

七、婚后买房,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子女的名下,参照上述第四种情况;

八、婚后买房,双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九、婚后买房,双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这要看该房产是婚前拥有还是婚后用的,如果是婚前拥有的话,那么只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用的话,则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应按照均等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针对房产的分割问题非常复杂,只有以下问题要有所提示,才能得到比较好的咨询意见:

一、房产的首付款来源?

二、房产的按揭还款来源?

三、购房合同的购房人是谁?

四、分期、全款支付的支付凭证?

五、双方父母是否对支付过购房款?是否有书面协议?

六、提起离婚时,房款的支付情况?

七、针对房屋的评估?评估费用的支付?

八、房屋产登记在谁名下?

九、一方给予另一方房屋折价补偿的方案?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房屋,房产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4)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提前做好功课有备无患,房产分割十分复杂。虽说,多少人在结婚之时定下永不分离的山盟海誓,但不确定的因素太多,有些人无法信守承诺,陪你走到最后,这时候你就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应得利益,所以多了解这方面肯定有益。

首先,涉及离婚问题而进行的财产分割需要遵循最基本的三项法律原则,即协议约定优先原则、婚前婚后财产区分原则、婚后财产共同分割原则。简要陈述,以供参考。

一,协议约定优先原则。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夫妻双方可以协议有关财产的处置,双方当事人自愿进行,法律予以支持。

二,婚前婚后财产区分原则。对此,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及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涉及离婚案件,有关房产的处置方案需要结合房产的有关情况确定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

三,婚后财产共同分割原则。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关于婚后父母出资购房,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夫妻出资为父母参加房改等有关情形进行了规定,关于本原则,是司法实务中处理难点与关键所在,很多离婚案件中都会涉及,因此需要重点关注与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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