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由男方提还是女方_彩礼返还的条件有哪些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02来源:律总管124人收看
导读:
彩礼是男女恋爱关系发展到结婚时,男方家里出的部份礼金增予女方。如果是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己不存在夫妻同居关系)这当然女方应该将礼金退给男方。这是很合情合理的问题。

彩礼是男女恋爱关系发展到结婚时,男方家里出的部份礼金增予女方。如果是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己不存在夫妻同居关系)这当然女方应该将礼金退给男方。这是很合情合理的问题。

就是有彩礼,那么,要看谁先提出的分手。

如果是男方先提,彩礼一般是没有退还的道理的。

如果是女方先提,彩礼则是应该无条件退还的,否则,就构成骗婚、诈骗罪。

彩礼是要还的,那不会全部,只退一部分。

不明白不结婚而同居,是未婚还是二婚?比如说定婚收了彩礼,假如是男方不同意了,彩礼不退,女方不同意了必须退,每个地方风俗不同。

一、解除同居关系是否退彩礼钱

彩礼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如果解除结婚计划,是应当退回的。

对于是否能够撤销同居期间的赠与,需要以给付款项的性质决定,如果是以结婚为特定目的的赠与,则解除恋爱同居关系后女方需要返还。如果定义为普通赠与,则女方不需要返还该笔款项。

通常认为对于恋爱期间的情侣在日常生活中的普通消费性支出比如餐饮、游玩等消费是维系双方关系和发展感情的必要支持,在分手后当然不应再主张返还,但对于购置不动产(或出资)和购买车辆的大额支出,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吃喝玩乐的小额支出,在没有明确的书面赠与合同或者其他明确的赠与的意思表示来证明的情况下,认定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有违公平原则,此外,这种在恋爱期间支付彩礼、购买房屋、车辆等大额的出资从社会的一般观念来说也是双方为以后长久生活或结婚而添置的财产,系一种附带条件的支付行为,在双方结束恋爱关系后,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当返还出资一方的出资款。

二、同居关系中怎么请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属于有条件赠与。当赠与条件不存在时,这种赠与行为也应该随之解除。洪先生可以先和对方友好沟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进行解决。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自动解除即可,无需办理手续。未办理结婚登记,对方要求返还婚前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是应该退还的。同居所生子女权益同婚生子女权益。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财产和抚养孩子或承担孩子抚养费用。

一、我们说说同居。

①94年2月1日以后的同居。

概念我就不说了。是想说婚姻法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句话来说,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结婚证而在一起同居的男女,法律是不承认你们之间的婚姻效力的。

②94年2月1日以前的同居。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这种同居如果是办了酒席、办了婚礼,而且双方事实上在一块儿共同生活,相互履行夫妻义务的,法律认为属于事实婚姻。也就是说,法律承认这种婚姻的法律效力。

二、关于彩礼。

彩礼在法律上认为是一种婚约性质的赠与。也就是说,给付彩礼所附带的条件是办理结婚登记成为夫妻。相应的就引申出来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还彩礼。众所周知三种情况,未领证、领了证为生活、给彩礼导致生活困难。

三、综合分析。

在这两种情况下,其余的只要满足上述三种情况的都应当退还彩礼。

如果是两种性质的同居彩礼是不需要退还的。第一种就是1994年2月1日以前结为夫妇,且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第二种就是1994年2月1日以后在一块儿生活,但有证据能够表明彩礼被用于共同生活花销。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