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逃逸认定标准_肇事逃逸认定的三个要件

导读:
这种情况通常会让你们写自述材料(事故发生的始末)或者对双方当事人做询问笔录,如果你俩笔录上对事故经过描述的一致,那么可以根据情况划定事故责任,如果你俩笔录各执一词,说的不一样,那么没有现场,并且事实不清楚,就不能划分事故责任,会发一个事故证明,证明你俩之间发生了交通事故。至于你说的如果你真的没有逃逸,那么你只需要在公安机关询问时如实的说出当时的情况即可,就不可能定你逃逸。至于你说的扣证的问题,如果对方伤的比较重,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前肯定要扣,伤的轻的话,根据情况,扣证扣车是为了调查事故,在事故认定出来之前,都是可以扣的。
这个没办法,除非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不是肇事逃逸,可是这种事情事后取证难度太大,空口无凭,几乎不可能实现,所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论是否私了,是否有车辆和人员的损失,都要打122报案,哪怕你已经私了了也要打电话报案,就是要给事后留个证据,证明你在某时某地和某车某人确实发生了交通事故而且不是肇事逃逸,否则对方事后一旦报警,你就说不清了
私了、协商的时候可以录音、录像啊。
《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非专业与专业》等级鉴定(机构)。《现场堪查》和《合法》集体《证据》。提高(人民群众)认可制度。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既然我们说到了逃逸行为,我们就要先了解什么样的案子才能构成逃逸?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而驾驶车辆离开事故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而离开了事故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驾车或者弃车离开现场。
我们在认定逃逸交通事故的时候,必须这三个要件要同时存在。
关于你的案子是否能构成逃逸的问题。
经过你自己的叙述,发生交通事故后你和对方已经进行了沟通,并且在对方的许可下驾车离开了现场。交警部门现在通知你说对方告你逃逸。你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当时离开现场是得到对方许可的。
如果这个条件成立的话,在这起交通事故当中你将不构成逃逸。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切记和对方的沟通,一定要留下足够的证据,以免今后说不清楚。
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离开了事故现场,在你的这个案子里面,我个人认为应该是,变动事故现场来进行认定。
电动车告你逃逸的原因。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有的当事人可能因为一时自己的紧张,或者自己身上感觉并不是那么疼痛,而放弃追偿的权利。比如说几个小时或者一两天之后感觉身体不舒服。到了医院检查,发现问题比较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当事人会到交警队报案。希望通过交警部门来解决民事部分的赔偿。
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在这种情况下将非常的被动。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当时离开现场并不是为了逃避承担责任。
作为机动车的驾驶员你应该积极地配合交警部门,来解决民事部分的赔偿。同时应该在对方报警之后将车辆和驾驶证相关的一些证据,主动的交给交警部门。
有一种特殊的交通事故逃逸行为。
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机动车的驾驶员离开了事故现场而委托自己的朋友来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并且迟迟不露面。虽然经过交警部门的催促,但是一直到第二天甚至第三天才到交警部门来接受调查。在这种情况下,给人的感觉好像不构成逃逸。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后,他已经安排了自己的朋友来解决民事部分的赔偿。
但是在这种案例当中,大家要注意一个问题。现在很多驾驶员存在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如果交警部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见到机动车的驾驶员,很有可能造成今后对酒驾的证据无法取得。
机动车驾驶员逃避了酒驾的处罚。
如果发现类似的情况,机动车驾驶员不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在目前的交通事故认定中也全部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我的个人建议。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造成人员受伤或者损失比较大的情况下,一定要记着报警。如果双方私了,很有可能造成另一方事后的报案,给机动车驾驶员造成被动局面。
如果交警部门通知你来配合交警的工作。作为机动车的驾驶员,应该第一时间的配合交警的工作。因为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很多证据随着时间的推移将越来越难采集到。这样就不容易最大限度的保护你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种事的确很麻烦,一般不会当场留下证据。你能做的就是坚持自己已经处理过了,如果能私下找他交涉同时录音等把证据重新建立那就没问题了。欢迎加郭博士关注,长期免费咨询问题。
首先,你要积极配合当地交警部门调查。如果你们事故双方确实已经在现场确认过没问题,希望你如实向交警部门陈述,若能提供相应的证据,那就再好不过了。只要能说清楚,办案单位应该能够给你一个公正的结论,不要担心。交警部门暂扣你的机动车,那是为了取证需要,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许可的,没有问题。但有一点,为了取证而暂扣机动车都是有严格时限要求的,取证完毕必须无条件放车,不允许超期扣车。
警察也不会听一面之词,事故出来多少你会留存有一些证据吧,比如对事故车或现场进行手机拍照,或留有对方通讯方式什么的,即便这些都没有,现在很少有没监控的地方吧。吃一堑长一智,现在什么样的人都有,以后多注意就是了。
现在就算100多的老年机都有录像功能。没有证据支持你或者反驳他,那么这个逃逸的帽子你戴定了。因为警察接到报警后,现场没有你的车,对方报出你的车牌号,而你的车确实与受害人有剐蹭的痕迹,至于你们的对话如果没有证据支持,那么可视为没有,逃逸确凿。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双方都没什么大碍,私了解决,各自走人,这种情况常见,然而有一方事后又报警说对方逃逸,警察肯定要立案调查,了解真相,这种情况到是不常见,可能是出于以下原因:
1、出现伤情,当时没在意,过后发作,只好报警;
2、赔偿不公,当时因赔偿不均衡,感觉自己吃了亏,采取事后报警;
3、过后发现自己的机动车或电动车有机械故障,只好报警解决;
4、故意为之,当时假装己私了解决,过后报警,有碰瓷嫌疑。
5、黑白颠倒,说别人是逃逸,这种人最可恶,多半是有碰瓷嫌疑,需严罚。
一方报警称另一方肇事逃逸,交警有可能先询问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不扣车也不扣留证件。也有可能扣留你的机动车和证件,待弄清事实后会解除扣留,例行公事,不必担心。由此得出以下经验教训:
1、交通事故无论大小,最好都经过交警处理,不可私了;
2、小事故不愿意通过交警,双方要留存证据,以备不测。比如:一纸协议、手机拍照录音、找好自击证人等等
3、事后主动报告交警,说明当时处理的情形,交警作证更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