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房产必须公证吗_没有法定继承人的遗产怎么办

导读:
现代社会中,生活中有许多家庭面临房地产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的问题。由于缺少专业的知识和法律实践,往往很难厘清头绪。今天,具体讲解实践中的继承问题。
现代社会中,生活中有许多家庭面临房地产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的问题。由于缺少专业的知识和法律实践,往往很难厘清头绪。今天,具体讲解实践中的继承问题。
一、继承顺序:
1、遗嘱继承:产权人生前立有法定有效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房地产的继承分配。
2、法定继承:产权人生前未立法定有效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同一法定继承顺序存在多个继承人的,按照人数平均分配产权份额。
3、司法裁决:产权人生前未立法定有效遗嘱或继承人之间有分歧的,可以提起仲裁或诉讼,由司法部门进行调解或裁决,并出具法律文书。
特别指出,遗产部分不一定指100%产权,有可能是房地产权的部分份额,下文中的缴税也是根据相关份额办理。
二、继承房地产的确权:
1、继承人向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公证处调查清楚后出具继承公证书。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向房地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产权登记,并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2、经司法裁决取得的继承权,由继承人凭相关司法文书向房地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产权登记,并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三、继承房地产涉及的税费问题:
1、法定继承取得的房地产进行产权变更不需要缴纳契税;非法定继承的不动产应视为遗赠,做产权变更时需要缴纳房地产估值3%的契税。
2、继承取得的房地产再次出售时,须按交易时评估价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对家庭所有的满五年且唯一的房地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遗产税立法尚未实施,继承房地产征税是以个人所得税形式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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