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亲彩礼钱用什么捆扎好看_彩礼给父母了离婚退彩礼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03来源:律总管327人收看
导读:
女方向男方提出结婚的彩礼钱,多半是女方的父母担心女儿嫁过去会受苦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从此就要成为别人家的孩子。养了二十多年,结果自己就什么都没有得到,或许是一种心理上的安慰。同时通过男方提供的彩礼钱,也可以考察出男方家的经济条件,是否是可以以给你女儿一个安稳的生活。

夫妻共同财产吧

1、彩礼一般都是女方父母怕以后女儿被婆家说成便宜货,怕被看不起,所以要彩礼为了显示身价。

2、就算女方自己留着,也是在保存夫妻共同财产,毕竟是结婚时给的。

3、个人认为,除非是卖女儿给儿子攒老婆本,不然娘家为什么要彩礼?既然社会上总是说男女平等,那么嫁女儿就不是送出去给人家了,毕竟养老可不分男女啊!

古代流传下来的彩礼,是为了掏和彩头也是对女方父母的尊重和报答,不过女方家庭也不会要这笔彩礼钱,因为女方出家还要有嫁妆作为回礼,所以彩礼和嫁妆只是一个形势,让外人看看,最终结婚都是留给夫妻两的!两方父母其实谁也没有得到,反而可能那的更多!

这样才叫结婚,因为婚后的生活是两个人的事!可现在人看的太片面拉,之知道要钱不知道为什么,都感觉理所应当,可你们作为父母为孩子想过吗?凡事人为给钱是应该的,基本上都离婚拉!就因为不懂装懂,断章取义!这就是现在中国最悲劣的文化传承!不学好的,学坏的,最可悲的是理所当然!所以才有了男爱不娶,女不爱嫁,生活问题上升到了社会问题,那就是所有人的价值观错了!

彩礼,源于《仪礼》中的叙述,整套仪式合为“六礼”,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这种婚姻形式一直延续至今。

当然,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地彩礼数额日益增高,尤其是部分农村地区。

目前,我国法律仅就彩礼有一条法律规定,体现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般男方在订婚之日将彩礼交付给女方以及女方的家人,是一种赠与,这是一种期待与女方做成夫妻的一种大额赠与,无论给女方家还是女方,一旦赠与完成,这个钱就属于人家的个人财产了,与男方无关了,上述法律是如果将来双方做不成夫妻了,这个钱是要酌情予以返还的。

现实中,存在因彩礼多少引发两家发生争议最终导致做不成夫妻的情况时有发生,感情重要还是金钱(面子)重要需要我们反思。

为什么总是纠结于彩礼啊,金钱啊这样的问题呢?

都结婚了,自此成为了一家人,再这样计较下去,真的还有亲人的味道嘛。

男方给的彩礼给谁的问题,我觉得还是要看家庭情况。这里说的家庭情况不是指的贫穷或者富裕,而是指的家庭是否都是通情达理之人。

一般来说,和睦相处的家庭里,遇到这种问题,父母会主动为孩子们着想,他们的婚姻他们的彩礼就由孩子们自行保管,以备往后生孩子啊,孩子教育啊等的花费,这样的父母做出这样的决定,会让儿女感动的不得了,这是什么,这就是家的温暖,父母的大爱。儿女此时恐怕也不至于假装不懂事全额收下吧?

斤斤计较的家庭,从平时的鸡毛蒜皮就可以看出处事的风格。何况遇到这种大额彩礼的时候,往往都是各执一词,都有自己的苦衷,都需要这笔资金。都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不出矛盾才怪呢!

组成了家庭,就是一家人,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才是正道!因为彩礼这样的事情伤了一家人的和气,就太不值得了!

彩礼,按照过去的风俗,应该叫聘礼。所谓聘礼就是给女方父母的,一为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二来让女方父母为嫁女儿准备嫁妆之用。其实现在女方父母也都想开了,既然钱来自男方,也想让女儿嫁过去风风光光,在婆家站着说话,索性也就把钱全部带给女儿,除此还会额外再馈赠女儿一些,以便今后女儿家庭日子过的平稳些,最后形成小夫妻的共同财产

男方给的彩礼钱,要看是什么样的家庭了,我有几个表姐结婚,男方给的彩礼基本上以吉利数据6.6万元和8.8万元为标准,这些钱女方家庭没有特殊的情况下是不会把这彩礼钱给花掉了,大部分女方家庭都会再给一部分,让女儿带过去,希望结过婚了,

有点本钱不需要再岀去打工了,自己做点小生意,什么是特殊情况下呢,就是女方家父母有病需要治疗的,男方家给的彩礼钱要被花掉,还有女方家有哥哥或弟弟都成不了才,在外打工也干不到钱,谈女朋友了,家里没有办法只有把女儿的彩礼钱给儿子花了,在这两种情况下的家庭里女儿岀嫁是没有赔嫁现金的,还会把男方给的彩礼花的干干净净。但大部分家庭都不会花女儿的彩礼钱的,自己家还会再给一部分留着小夫妻俩日后急用,但这一笔钱大部分是不会拿出来给婆家还结婚借的钱的。

彩礼算是男方以结婚为附加条件对女方的赠与,法律上算女方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这个前提没有达到,男方是有权要回彩礼的。实际判决中结婚两年之内离婚,如果彩礼数额巨大,还是可以要回一些的。

更想提醒那些出嫁的姑娘们,即便要彩礼,那这个钱也是给你个人的,和你的家庭没有关系,和你的弟弟更没关系。支配权完全应该掌握在你自己手里。即便要给你的家人,她们也应该领你的情才对。

彩礼实际上是牺牲了你在未来老公家庭中的平等自主地位换来的,你说应不应该掌握在你自己手里?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有的彩礼是给女方个人的,有的是给女方父母家长的,这种情况下的彩礼原则上应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彩礼是婚后取得的,或者是夫妻双方或者女方愿意把彩礼融入到婚后的生活当中,共同使用,彩礼也有可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而在中国这个时代,很多地方都是需要男方给你给女方付一定的彩礼钱,而且随着时代社会的进步,经济的上涨,彩礼钱也是一直在往上长的。现在,有些的地方利是彩礼钱已涨到20多万,还配上车和房,算男方的标配,这些大家都应该有听说。

那对于这个彩礼钱是归女方父母,还是女方握在自己手中,作为他们新夫妻之间婚后的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可能会有一些地理位置的差异,还有一些女方家庭情况条件的差异,不过大部分的地方都是将婚后彩礼钱独自交给新娘子,女方父母不会要自己女儿的彩礼钱。如果女方父母在家里实在是经济有困难,可能会稍微要点彩礼钱,或者是问题说,向女儿借这笔钱。虽然说,这是一种变相的将彩礼钱留在自己的手中,但是大部分父母还是不会要女儿的彩礼钱,要不然这种行为就相当于卖女儿。女儿在男方家里会受委屈、欺负,会被看不起。

女方向男方提出结婚的彩礼钱,多半是女方的父母担心女儿嫁过去会受苦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从此就要成为别人家的孩子。养了二十多年,结果自己就什么都没有得到,或许是一种心理上的安慰。同时通过男方提供的彩礼钱,也可以考察出男方家的经济条件,是否是可以以给你女儿一个安稳的生活。

所以说,南方给你方的这份彩礼钱一般都是会女儿自己拿着手里,作为这个年轻人过日子的用户资产通过向男方父母要这笔钱,你是为了女儿争取一点点在男方家里的地位,不要显得女儿,容易被受欺负。这笔钱,多半是女儿会在他们这个新婚夫妇过日子,里面支出。会成为这对小年轻人的婚后共同财产,所以这些担忧是不是会被女方父母给拿走,这是完全没必要的。哪怕,真的是女方父母给拿走了,我觉得也是合理的,毕竟人家养大了这么大一个女儿,还要给人家做儿媳妇,给其他老人尽孝,不能在自己身边尽孝,哪怕是拿了这笔钱,也是情有可原的。不过爱女的父母一般也不会真的拿女儿这笔钱,多半那些会拿这笔钱的,都是那些实在是经济上遇到困难,需要女儿能够支援一点经济上的支持,让自己这边先缓缓。

不得不说,我讨厌有些渣男一说彩礼就是卖女儿!!我个人觉得钱给了女方,这钱怎么支配那是人家的事,不要去说。说人收彩礼就是卖女儿的也不要以偏概全。彩礼钱就分几大类,1、父母自己留下的。2、父母帮忙保管的,你需要的时候父母会給你。3、留给女儿的。4、在添点钱,给小夫妻作共同财产的。5、也有不要彩礼钱的。看女方父母的想法吧!不一样的人,做的选择不一样。结婚了跟婆婆把关系搞好,跟老公把小日子过好就行了,为什么一定要去计较那笔钱的去留?给就给,不给难道我跟老公赚不回那笔钱了?我特反感有些人以偏概全说收彩礼就是卖女儿。

动不动就说人家卖女儿。人家养大一个女儿10万20万的够吗?以后女方赚的钱基本上都花在他们的小家庭里,又给了女方父母多少?有些父母的女儿结婚还倒贴钱,嫁妆比彩礼钱还多呢。这难道要算男方卖儿子吗?男方不愿意别人说你父母卖儿子,难道女方就愿意听你说她父母势利卖女儿了?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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