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跟嫁妆是共同财产吗_彩礼男方可以拿回来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04来源:律总管84人收看
导读:
彩礼,是为了男女双方为了达到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财物。其实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因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那么,这份彩礼应该是针对女方的赠与,而非女方家庭的赠与,因为履行婚约的是女方本人,而非其家庭。

男方给女方彩礼,不能算公共财产,只能算女方私有财产。

每个 地方风俗不一样,比如安徽彩礼要带回头给女儿的私房钱。再比如河南彩礼归父母,父母的养育钱。

婚前彩礼是我国一个古老的传统,它是指男方在婚约达成之前的时候,向女方赠送的礼金或聘礼,统称为彩礼。古代的彩礼通常情况下就是一只大雁,或者日常用品,表示诚意就好。

最近一些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的标准也水涨船高,这本是正常的。但是,由此产生的攀比现象也越演越烈。有些家庭甚至因为彩礼而返贫,这不得不说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那么,到底男方给付的彩礼到底是什么性质呢?是否可以要求返还,或者成为共同所有呢?

彩礼,是为了男女双方为了达到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财物。其实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因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那么,这份彩礼应该是针对女方的赠与,而非女方家庭的赠与,因为履行婚约的是女方本人,而非其家庭。

又由于赠与的彩礼是在缔结婚约之前给付的,所以,彩礼是女方婚前得到的,是其个人财产。

即便日后两个人结婚了,彩礼也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换一个角度来说,如果交付彩礼之后,双方没有缔结婚约,那么,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这从反面论证了彩礼的附条件赠与的性质,说明彩礼是女方获得的个人财产。

彩礼不会因双方结婚就转变成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就彩礼的所有权而言,在给付以前属于男方或者男方父母所有,自给付女方以后即属于女方个人所有(有些情况由女方父母占有)。这种给付其实是附条件的,所谓条件就是“结婚”。

为什么说“一般情况下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呢?

因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前面说过,既然彩礼的给付是附条件的,那么,如果婚姻不能成就,彩礼就有返还的可能。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个应该不算共同财产吧!我觉得只要女方以结婚为目的,和你好好过日子,孝敬父母,男方一般不会去计较原来给的彩礼的。女方家里条件不错,一般父母也不会留截礼金,而是把礼金做为嫁妆陪给女儿的。只要是个好女人,老公对他很好,遇到家庭困难时,她也会拿出来应急的。所以结了婚要好好对待女人,不要老提过去的彩礼多少等,更不要去算计。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算不算夫妻的共同财产?

这个问题搞得我一头雾水!首先,得弄清楚什么是彩礼,彩礼的意义又是什么呀。

彩礼,是重礼,其实就是古代男子娶妻时,由男子的家长给予其准妻家长的钱财为主和各种很多礼品,还有酒肉,而这些钱财和物品本义是给予女方家父母的一些小补偿与礼慰的,酒肉是给女方家长宴请女子长辈吃的,目的是告知长辈亲戚,女儿长大出阁嫁人了,而不是死了不见人了,因为女儿一但出嫁,是不可以随意无故回娘家的,只要开书合命合八字不克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就属于该男子的人了,所以,就有了嫁女属小丧,嫁出门泼出水的说法,嫁到男方,最基本的就是生儿育女,孝敬公公婆婆,忠顺丈夫。

再说说嫁妆又是什么?嫁妆的意义又是什么?嫁妆是女子父母置办的以物品为主,以及一小部分钱财陪同该女子一起给予这名准丈夫的,说白了,嫁妆以及该女子都是属于对象男子的。另一个意义,嫁妆也就是体面的对男方回礼,让外人看的。也是一个小家庭组建的生活物品和一些备用资金(备用油)。

现代婚嫁,基本上失去原有的意义,比如,现在出嫁了是可以随意回娘家的,还有,现在女子出嫁几本都是二手三四五六七手的,并不是处子新身,只有一点没变,那就是女子父母的养育之恩还是要略表谢意的,为什么是略表?而不是非常感恩?因为现在女子嫁出去是可以随意回娘家的,女方家庭有什么大事是可以资助的,古代是可以探访但不可资助的,除非该女子丈夫点头同意。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这个还真不算。

首先:什么是彩礼?

彩礼。是对于我们的传统来说,就是男方给与女方的金钱还有其他的一些东西,算是对未来的丈母娘养育女儿的一种报答。《可能有的人会说,父母养儿女是不图报答的,不用彩礼啥的。》我想说就是,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呀?养那么大,付出多少?操了心都不操了,养个女儿比养儿子都费劲?于情于理,出点彩礼。很正常有的地方彩礼多达几十万的,这对男方也确实是负担。《有把这当成共同财产的想法正常》,也怕到时候人财两失。避免的方法就只有,找媒人当个证人啦,到时候也算证据啦。如果真的发生了这种事,也算男方有个后路吧,过好了,啥都好说。反正,这彩礼多少能返点吧。

什么是双方共同财产?

顾明思议,就是结婚之后,两口子赚的钱,才是共同的财产。你说你彩礼刚给人家,紧接着就说这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你这彩礼不就是过了过手?如果说陪嫁的话,比如陪嫁了几万啥的,这要说是共同财产的话,还说的过去。因为这是给女儿的嫁妆,女儿可以自由支配,总不能就自己花,让老公看着,所以这陪嫁算共同的财产。无可厚非,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算是老丈人给你们小两口的生活费,陪嫁可以用做两口子的生活开销。这个钱,两口子爱咋花咋花,不要打彩礼的想法。《彩礼也是为女方留了个保障》当今社会,任何都有可能发生。

最后,我上面说的两点,能看出来答案。所以男方给女方的彩礼还算共同财产吗?人品很重要的,人家养那么大的闺女,说白了。就拿你点费用,也不可厚非。所以真的不要算计人家这点彩礼。好好过好两口子的日子是正事。

想多啦,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它是一种礼金,别人家把女儿养了十几二十年。你把这个钱给了人家,人家女儿放心的嫁给你,跟你生儿育女照顾你的家人。这个礼金是属于一种礼节,就像就好比把你到那个亲戚家去玩。你给人家送一些礼物。给了别人,难道你还想再要回来?已经给了别人就是别人的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

很多女方父母靠卖女儿活着,很多女人欠外账了靠要彩礼骗婚。不论是男方女方都要睁大眼睛,防止上当受骗!

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下列情况,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女方全额返还彩礼:

1. 双方之间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只是就结婚达成了初步的意向,男方家先行向女方支付彩礼的。

2. 双方之间已经办理结婚手续,或者是已经摆了酒席的,但是还没有共同生活的。

3. 男方家庭为了向女方支付彩礼,而像亲戚朋友借债,而后期无力偿还的或者是男方家庭支付了彩礼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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