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彩礼钱一般给多少_订婚给钱和彩礼是一码事吗

导读:
女方娘家陪送嫁妆的行为,首先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其次,该赠与的物品是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还是女方个人的赠与,在离婚时能否要求全部返还,要结合嫁妆的赠与时间来具体判断,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也略有差异!司法实践中一般的认定标准是:结婚手续登记前和登记后。
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所有。
关于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如果女方家长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约定的,则按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陪嫁房产,不能一概而论!婚前陪嫁,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这没有争议,婚后陪嫁,则要区分是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还是男女双方名下,是父母全款购房还是部分出资等,这都会影响房屋的权属
彩礼不属于夫妻共产财产!离婚时不能被分割!
彩礼和嫁妆是女人个人分配是自愿,是男方给女自愿金和女方父母配嫁品,男方无权!进入夫妻生活和收入纳入家庭开支属共同财产。没有进入不算男方不能强行征用!这属为女方私房钱和物质!如孩子读书,生病女方有义务支出!
彩礼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认为应该不是。它应该是妻子的婚前个人财产。
做为结婚的一项,男方应该给女方一定数量的彩礼钱。这是一种赠予行为,也就是男方父母因为要人家闺女嫁过来的一种无偿给与女方父母的一种礼金,因为是赠予,所以男方就对这笔钱没有了所有权。
做为聘金,这笔钱可以由女方父母全面支配。可以自己留存,也可以做为赔嫁送给女儿。当然,现在条件好的家庭,都做为嫁妆钱又赠予了女儿。所以这笔彩礼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做为男方是无权拥有和处置的。
首先,说说彩礼的问题:
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关系未能发生,男女双方未能结婚,该赠与所附的解除条件成立,可以依照民法上的规定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古代,嫁妆是女方的私有财产。离家时可以自行带走属于自己的嫁妆。但是,在现在,嫁妆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并不能全部要回。那么,哪些情况下离婚嫁妆可以要回呢?由于嫁妆属于女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因此,在离婚嫁妆如何处理的问题上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3、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材料可能已经用于购置嫁妆并用于双方共同生活,事实上此嫁妆已经转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被双方消费掉。此种情况,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所购置嫁妆的使用情况,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灵活运用,特别是该嫁妆已转化为共同生活的财产时,返还与分割一同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嫁妆的返还。
1、彩礼和嫁妆属于对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彩礼和嫁妆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财产分割可以自行约定协商解决,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含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析的规定:结婚彩礼具有赠与性质,通常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
一、婚前赠予
赠予是一种无偿转移财产的行为,赠予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予完成后,不能把已经送出去的财产再要回来。
与财产协议一样,婚前可以签订赠与协议,如果赠予你的东西是房屋、汽车等财产,给你钥匙没有任何意义,要把房屋产权和汽车的产权登记在你的名下才算是赠予完成。
二、签订夫妻财产约定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通过财产约定的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约定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规定,约定可以附条件。但同时法律规定,约定所附条件一定要合法。如条件违法,则约定无效。
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同时,在协议中约定违约金,一旦一方反悔,在离婚时另一方能得到相应的补偿。
三、转移个人财产
例如把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卖掉,然后购买其他财产。婚后购买的其他财产要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就很容易了,就算日后离婚,对方多了一个举证责任,对方必须证明该货币是出卖个人财产所得,如果证明不了,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利用家事处理权,增加自己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平时生活中要取得家庭财产控制权,包括自己的财产,对方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
在履行家庭责任中,尽量优先以对方名下的财产履行家庭义务,而把自己的财产留着。自己的还是自己的,但对方的财产已经不是他的了。
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离婚时以下这些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彩礼、礼金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法要求分割。
二、人身损害赔偿
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父母出资的房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毫无疑问是一场投资,选择什么样的人就选择了什么样的人生,为了最大程度避免婚姻的不幸,延长婚姻的保鲜期,我们必须学会在法律层面上降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