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如何得到孩子抚养权_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导读:
首先明确一个原则,即抚养一方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如果你的条件,工作,陪护时间都能够保证你方抚养子女的优势比对方大时,那么两个儿子的抚养权是很大程度上可能判给你的。
因为不清楚你方子女的年龄,所以仅就目前现行的抚养权规定做个简单陈述,供你自行参考核对:
一、《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另外《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十周岁以上的小孩,尊重小孩的意见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立守基本立场,能够举证证明你方抚养未成年子女有利于其成长,且客观事实上你方有能力给予未成年子女精神关爱,物质需求的情况下,是有利于您争取两个儿子的抚养权的。
看到这个问题,我一下就联想到我们母亲的伟大,在婚姻分崩离析前想到更多的是儿女,从不会想到离婚后为自己的下一步幸福作打算,能够体会到骨肉分离后作为母亲内心撕裂般的疼痛,母子连心!但法律更多地是考虑到把子女判给有利于他们成长的一方,当然也会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还小,判给母亲的机率很大,平时你在抚养他们的过程中也培养出深深的母子亲,小孩也离不开你,但也不知你㑂儿子有多大,也很可能父母双方每人一个,当然法院同时也会考虑到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抚养孩子的各方面能力等等都是法院所要考虑的,具体情况你还是要咨询一下律师,他们的回答更专业,不管怎样,一切为了孩子着想。
第一,证明你有固定工作,稳定收入,自己存款财力证明,房产也可以。毕竟两个孩子呢。有固定住所。
第二,一般情况下,会一人一个。协商不果你可以诉讼据理力争。
第三,如果两个孩子都在三岁以内,直接给女方,因为太小离不开母亲,这是法律规定。
第四,如果两个儿子会自主表达意见,法院会问他们愿意跟谁。这不是你能控制的。所以你要深思熟虑。
离婚判孩子跟谁,肯定是优先孩子的有利成长,孩子跟谁有利孩子成长肯定就判给谁,除非对方主动不要!女方要两儿子的扶养权,判决时肯定是首先考虑,除非母亲没工作没生存能力,除非母亲跟孩子关系不好,孩子主动放弃跟母亲生活。
至于这个问题得看双方的抚养条件和环境而定,若孩子还在哺乳期或两周岁以下的,多半由母亲抚养,如女方做了节育,己无生育能力,而女方又有足够的抚养条件与能力,也会判给女方抚养。两个孩子的时候多半会判一人养一个,除非男方没有能力,或者同意放弃抚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