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平静的和丈夫离婚_我该怎么办
导读:
在离婚之前,要学会为自己铺路。父母永远是你的靠山,是你的退路,他们是过来人,也是局外人,他们分析问题可能有时比你更理智。在决定离婚之前,和父母先做到沟通,听听他们的意见,然后综合他们的意见再分析离婚的利与弊。在离婚时,如若得到父母的支持或者调节,在精神上不至于太过孤独和痛苦,但他们会积极帮你一起面对困难。离婚这件事,就像纸包不住火,瞒不住,所以还不如一起坚强的面对眼前的难题。
今天看到一个这样的故事,父母双方闹离婚,结果孩子因为他们的闹离婚而得了自闭症,不哭不闹也不说话。夫妻双方为了给孩子治病,又重新走到一起,挽回了的婚姻,重归于好。最后在他们的努力下孩子又恢复了正常。说明了什么?你们婚姻的破碎,受伤最深的是孩子。如果你们没有孩子就不用担心这么多,直接离吧!没啥好犹豫的。
婚姻本就漫长的旅途,在途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各种各样的诱惑。能不能走的长远,要看你怎么去经营你的婚姻。也许你现在正在迷茫,也许你正处于婚姻的疲惫期,你应该想想曾经你和这个男人在一起的美好时光。也许会改变主意。
现在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你们离婚,是感情不合,还是家暴,还是出轨?如果是家暴,想都不用想直接离婚,把孩子带走,别让孩子也跟着他受折磨。如果是出轨,那也离婚,因为彼此都背叛了对方,勉强在一起也是同床异梦。商量下孩子的抚养问题。如果是感情不合,还可以考虑一下,看能不能挽回对方。就当是为了你们的孩子。如果没孩子就不用考虑。不管什么原因离婚,在离婚前一定冷静要考虑清楚。
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结婚、离婚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我不支持,也不反对。结合您的问题,做以下分析: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破碎,带来的伤与痛只有双方能体会。同时,离婚,对孩子的伤害不仅是身体与精神的伤害,而且可能他们的人生从此而改变。因此,慎重离婚。当然,如果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了,比如赌博、吸毒、虐待、家暴、不回头的婚外情等行为的存在,那么离婚是正确的选择。
如果您决定离婚了,我结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1.夫妻财产问题。离婚,预示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您要对夫妻财产做到心中有数,知晓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同时,要有相关的证据,比如房子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是需要有房产证、购房手续等证据证明的。因此,如果夫妻共同财产项目多、数额大,建议找当地律师进行咨询,律师会告诉您具体怎么做。
2.孩子抚养问题。离婚后,孩子谁来抚养,这个问题是不可避免的,男方对孩子由谁抚养的态度是怎么样的,您是否要孩子。若要,家庭有2个孩子,通常情况下,每人抚养1个,法律规定父母要抚养至孩子18周岁(特殊情形下16周岁或18周岁以上);若不要,要承担未满18周岁孩子的抚养费,2个孩子均未满18周岁,抚养费的标准是不超过固定的收入的50%。
3.离婚方式的问题。在我国,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对共同财产、子女抚养都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2寸免冠近照等资料,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即可。诉讼离婚,即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要求离婚,只能通过诉讼。这需要您找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意见。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通常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小,一般都要经过二次起诉(有6个月的间隔期),个别情况下,二次起诉离婚,也不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