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男方可以要回彩礼钱吗_彩礼案件一般怎么判决的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05来源:律总管350人收看
导读:
一般彩礼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应当是属于以结婚为目的附条件的一种赠予,所以彩礼归一方所有的前提是双方要建立婚姻关系,如果双方没有取得结婚证,或者结婚之后很短的时间就离婚了,或者结婚之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生活,那么,原则上都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原则上来讲,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彩礼而言,一般情况下,会认为是给女方家的,也就是属于女方父母所有的,当然现在很多父母会讲这笔彩礼赠送给新婚夫妇。这里就需要看该笔赠予到底是赠予给女方还是赠予给夫妻双方了。

按照一般的常理判断,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应当认定为彩礼是由男方赠予给女方家庭的,然后女方父母再赠予给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因此,一般来说,彩礼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

彩礼同城清康熙啊是指恋爱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彩礼的性质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接受彩礼本身就意味着同意跟对方结婚,双方结婚的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指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乙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的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乙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结婚彩礼是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一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确定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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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钱,是女方家长的个人财产,是男方赠予女方家长的财产,这笔钱理论上,跟男方,跟小两口都无关。

如果女方父母,把这笔钱送给了小夫妻,那么这笔钱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父母自己把彩礼留下了,那么这些钱,小两口就别惦记了。

但看这个题主的问题,似乎不是在问彩礼问题,而是问,夫妻共同财产问题,题主的困惑是,结婚四五年,女方有多少钱,他一概不知,而女方总是朝男方要钱。

这个男士确实有点悲催,结婚已经四五年了,而且还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可能,那么,你们夫妻在财产的问题上的处理是有大问题的,夫妻结婚后,工资奖金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谁赚就是谁的,无论谁赚的,都是夫妻共同的。

现在你家的问题是,老婆花你的,但是你不知道她有多少钱,这就有点麻烦,给老婆花钱,这不是错误,居家过日子,花钱也不是问题,问题是,你对老婆一无所知,这就不正常了。

我不知道你说的是否属实,还有是不是有隐瞒的情况,比如房子是谁买的?家具家电是谁出钱,这些你都没说,夫妻二人可以AA,但共同的大件,是共同出钱,不知道你家啥情况。

如果啥都是你出钱,那么你就要提防,她是不是外面有事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小心驶得万年船。

这个咨询过律师了。彩礼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送出去的东西自然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可以自行处置。与此同时,女方带过来的陪嫁也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有时候法律确实是有点不近人情。所以说,女儿出嫁所得的彩礼钱可以用于支付儿子结婚时支付的彩礼,这个法理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情理上不太好。

关于彩礼这个问题的男方需要这样考虑。做好最坏打算,这个钱回不来的,因而得掂量一下自己的钱袋子,拿多少出去合适,别到时候得喝西北风,做好共度一生的准备,也要做好离开后独自生活的准备。当然了,需要借钱给彩礼的那种就不需要考虑了,那个女孩跟你不是一个层次的,你只有祝她幸福。女方也需要这样考虑,要多少你可以定,到给多少总归还是男方的事情,两人结婚后也是要过日子的,别搞得之后日子过得紧巴巴的,那还有啥意思。

结婚彩礼或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自周代以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支付聘礼或彩礼。彩礼的多少,随当地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彩礼数额目前有越来越高之势。特别是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在不少地方,许多生活本不富裕的家庭,为了给付彩礼甚至债台高筑,造成了极其沉重的经济负担。

从法律上讲,可以把婚姻关系看成是一种婚姻契约关系。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属于要约和反要约阶段,从订婚时起到办理结婚登记前,可以看作是承诺阶段或称契约成立阶段。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后,可以看作是合同生效阶段。从契约的角度来看,收授结婚彩礼的行为是发生在婚姻契约成立阶段。

由于有了收授结婚彩礼的行为,才使得婚姻关系由成立阶段向生效阶段过渡有了一定的保证。此后,如果婚姻关系没有生效,那么,当事人收受结婚彩礼的行为就违背了当初订约双方的本意,理应予以返还。如果婚姻关系生效后,结婚彩礼的作用也就完成了,送结婚彩礼的一方自然没有索要回结婚彩礼的法律依据。

正是依据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如果双方最后没有结婚,或者因为夫妻关系不和结婚后没多久就离婚了,那么男女双方是不是该返还彩礼呢?这些是不是能成为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呢? (注意:如果结婚很久了,彩礼特别是很多情况下都是以动产形式的彩礼不是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掉了,就是演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了,特别是么有事前约定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所以就不存在所谓的”返还彩礼“的说法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使得我国对婚约问题的处理有法可依。但由于这一解释,没有明确说明婚约解除后彩礼的返还,与离婚后彩礼的返还的具体区别,以及返还的数额如何把握,对生活困难如何确定等。导致审判人员由于认识的分歧,对同一案件的处理会出现不同的结果。

一般的理解的,要把“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作为彩礼返还的条件。离婚时彩礼的返还要以导致给付人生活绝对困难为条件,但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只要造成了给付人生活相对困难,就应予以返还。 该司法解释规定的三种情形,在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判另被支付方返还彩礼,而不能要求三种情形全部存在。

对于返还的数额,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的彩礼返还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结合查证的彩礼数额予以判决。而婚约彩礼纠纷案件(即未实际结婚)中,只要是属于法院查明的彩礼部分,即应全额返还。

而由于民间登记结婚和举报婚礼的时间点往往不同,根据支付的时间点,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婚前给和婚后给(这里指登记结婚),又可以分为8种情况,我们一一讨论:

情况1:婚前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

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与夫妻双方均无涉,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情况2:婚后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

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与夫妻双方均无涉,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情况3:婚前男方个人给女方个人;

男方个人财产转化为女方个人财产,最终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情况4:婚后男方个人给女方个人;

这种情况比较复杂,还要区分该笔财产系男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登记结婚时间短,尚未形成共同财产,则该笔财产系男方个人财产,这个时候要考察男方是否明确表示:该笔财产归女方个人,如果明确表示自己每份,只有女方有份,则应当只给女方个人,如果没有表示,则应当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登记结婚时间长,则双方积累了共同财产,该笔财产本身属于共同财产,这个时候应当认为,仍然属于共同财产。

情况5:婚前男方父母给女方个人

属于婚前赠与给女方个人,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情况6:婚后男方父母给女方个人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后夫妻双方取得的赠与,只有在赠与人明确表示仅赠与给夫妻一方的时候,才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属于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男方父母当然不会让男方吃亏了,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

情况7:婚前男方个人赠与给女方父母

赠与给女方父母,都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情况8:婚后男方个人赠与给女方父母

同样的,给女方父母,属于女方父母财产。

彩礼钱从严格的说,应该是男方父母在聘对方的女儿时,给对方父母的一种礼金,是应该归女方父母亲所有的。

不过,现在的人条件好了,在女儿出嫁时,大部分的人又把这些钱都给了女儿做为陪嫁,因为父母的赠予,又成了女儿的个人财产。这时候,这个彩礼钱就成为妻子的婚前财产了。

不论是媳妇婚前攒的小金库,还是婚后父母私下里给的钱,这些都是妻子的个人财产,其处理权由自己决定。她可以公开,也可以向你保密,这个全凭她的个人意愿。

对于你们婚后的工资以及其它收入,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她的钱你可以花,你的钱她也可以用。如果你不想给他用钱而逼她动用她的小金库,这个想法是不对的。

当然,如果家里出了过不去的坎儿,真的需要她把这些钱拿出来使用时,我想她做为家庭的一员,会义不容辞的奉献出自己的全部资产的。

这个情况要看具体的情况,因为彩礼钱通常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财产,但是这个赠送有的是赠送给女方的家人,有的是赠送给女方的个人,有的是在婚前赠送的,有的是在婚后赠送的,所以不同的情况下,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赠送还是婚后赠送,既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那么同样的道理,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的,那么,就要看这个赠送的时间点,如果是婚前赠送的,通常会认为,该彩礼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赠送的,那么则有可能会认为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对彩礼的性质有特殊的约定,可以从约定。

一般彩礼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应当是属于以结婚为目的附条件的一种赠予,所以彩礼归一方所有的前提是双方要建立婚姻关系,如果双方没有取得结婚证,或者结婚之后很短的时间就离婚了,或者结婚之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生活,那么,原则上都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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