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怎么办_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还要签字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07351人收看
导读: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车辆也越来越多,使得交通出行环境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在道路交通上,只要驾驶车辆,肯定会难免出现追尾,碰撞,刮擦等方方面面的交通事故,只要不是故意而为之的,都会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故认定书是交通管理人员依据勘察通过技术和理论相结合给双方给出的法律责任处分以及依据。这里所说的理论就是道路安全法规。

通常情况下,双方可以接受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做出的处理结果,并签字。当然,如果对于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拒签。如果当事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怀疑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有权利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这个行政复议它是有时效性的,在事故处理认定书中会注明,处理事故的交通管理人员也会告知当事人。值得注意的是:在实践中,交通大队的上一级交管部门,很少对原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变更或撤销决定的。

在收到认定书后,如果有异议在三个工作日内何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要写明自己的诉求,表明自己对哪些地方有异议,有什么证据等,如果认为对上级公安机关也不信任就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部门都会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勘察,随后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其作用就是:认定事故发生的责任方,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时,一是申请进行复议;二是申诉至法院进行裁定。如果不同意复议的责任认定,再申诉到法院予以责任认定。

支队事故科,前提你要有很直接很直接的证据,没有的话去了也没用

把所有材料证据备齐并递交法院诉讼。

去上一级交警支队去复核,把证据带足,受理以后还得等,不确定结果,一般都是维持

交警大队只是交通事故处理的一个调协机构,现在连发传票的权力都没有,没有抓人和强制判罚的权力,其中判罚空间也有很大的出入,只要双方认可就行,如一方提出异议,不认可判罚要上诉法院,交警就无权过问了!

当今社会,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最重要的交通工具,开车时一旦发生剐蹭、碰撞,双方都希望交警能迅速开出公平合理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然而,总有些时候事与愿违。如果对交警开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有疑义,如何处理?如果起诉,法院一定会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来裁判吗?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难免由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误判,纠错程序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我们要知道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什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份证据,交警开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根据检验鉴定来作出的。在正式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对交警绘制的现场图如有疑义,应立即指出,申请重新检验、认定,当然也可以在交警勘查后,自己也对现场进行拍照等取证。如果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果不服,还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的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另外,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指出,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对于诉讼阶段,既然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份证据,如果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有相反的证据或理由足以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法院完全可以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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