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被判无效如何分割财产_什么情况可以判婚姻无效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09863人收看
导读:
婚姻无效,其实就是说双方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同居关系。

婚姻被判无效,财产怎么分?

 

其财产纠纷通常应按以下原则处理:其一,双方协商财产分配;其二,达不成协议时,可由人民法院分割;其三,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原则上均分,但可能考虑到双方的过错责任,照顾妇女权益和无过错方。其四,一方患重病未愈,可能多分财产。其五,对于一方重婚而被宣告婚姻无效的,不能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其六,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财产系个人所有时,不能分割。其七,当事人所生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另一方均应支付抚养费。

这里说下无效婚姻的一般情况,个案自行结合。

无效婚姻,是指双方的婚姻关系经过政府民政部门登记(重婚除外不以登记为要件),但因违法情形被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告为无效的“婚姻”。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值得注意的是,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同居,即便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司法上也不再承认为事实婚姻。上述第十条“未到法定婚龄的”仅指未到婚龄骗取登记而司法上处理时仍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如处理时已到婚龄,则属于违法情形消除不再按婚姻无效处理)。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性质上属于共同共有财产(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除外),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此外,对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原则上可以参照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精神,在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基础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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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男子重婚行为导致后一段婚姻被法院判决无效。那他们共同购置的房产,应当是用物权法的规定,应按照双方出资比例来确认他们对房屋的共有份额。该女子出资30万,男子使用信用卡支付,所以我们建议该女子保留相关支付款项凭据,包括购房合同,向法院可以要求对共有房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根据相应证据来判定她对房屋所持有的份额。

无效婚姻也属民事范畴,无效婚姻的财产善后依然应当遵循民事纠纷的处理规则。

在婚姻被确认无效后,首先应当厘清婚姻无效的责任归属,双方均无过错的,财产分割依照离婚模式予以分配。

如果有过错方,并且能计算出经济损失的,过错方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时,是按照一般共同共有财产来处理的。

无效婚姻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解释,无效婚姻包括: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被宣布无效后,对财产的分割首先采取双方协议的方法,个人的归个人,约定的按约定,予以协商解决。

如果对财产有争议,就要由法院判决来分割。

1.根据规定,分割原则要照顾无过错方,按共同公有来确定。如重婚一方系被另一方所骗,就要多分。

2.对于在非法同居期间,一方患病如果未治愈,应给予照顾,可以采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的方式。

3.如果在同居期间有一方死亡的,另一方没有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原来靠对方扶养,这种情况的可以多分。

如果存在的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多分遗产。

只要同居八年以上(含八年)他(她)们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

既然是无效婚姻,就是你们不存在事实上的合法婚姻关系,也就是说没有所谓的婚前婚后财产。很简单,谁的财产就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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