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如何调查收集证据_起诉离婚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导读:
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涉及到的问题主要是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婚前共同财产分割、婚前共同债务等方面,对于证据收集,这几类证据是必须要提供的,即房产证明、结婚证、子女信息、婚前财产证明、婚前共同债务证明等。
当然,还会涉及到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比如家暴、长期分居等等,我们先来了解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条件:
有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重婚虽然法律上面有明确定义,但是证据收据和界定确实存在一定难度,不过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收据相对容易。
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确实存在这种情况,那么法院经调解无效,也可以判决离婚。
长期沉迷于赌博、或者吸毒的,法院也应当支持。
因为感情不合,长期分居满两年的,如果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也可以判决离婚。当然还有其他情形的。
对于证据收集,可以分为书证、物证、人证等几大类,主要目的就在于证明上诉几点或者说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在进行拆产分割的时候,可以占据优势。不过对于证据收集,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的流程或方式来,不然证据也有可能无效。如果有人想要通过诉讼离婚的,具体还是得咨询专业律师。
对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你想要提供的证据是什么?这需要根据每一对夫妻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比如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此时想离婚的一方就需要提供一些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比如对方是否有一些法定过错,出轨,赌博等恶习的证据。如果没有这些可以提供其他证明两个人感情确无和好的证据。
另外,如果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话,也可以提供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比如说存折,银行流水,理财产品单据或者是房产证等。当然,对于房产的所有权如果也有争议的话,还可以提交证明房产是属于一方还是双方所有的相关证据。
另外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也可以提供双方一方的收入证明,工作证明,或者哪一方更有利于带孩子成长等相关的证据。所以每一个离婚案件所提供的证据是不一样的,需要调查和收集的程度也不一样,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