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做_离婚不让见小孩如何强制执行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1034人收看
导读:
夫妻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不配合另一方探视孩子,该怎么办呢?

1、跟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沟通,表达自己对孩子的思念之情,以及父母对于孩子成长过程同等重要,都不可或缺,双方要互相理解、换位思考,看看问题的症结在哪?或重新商量订立合理的探视协议,沟通不成的,也不能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样只会加剧矛盾,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2、两人若是协议离婚,在离婚时对探视权没有约定或对探视协议履行有争议,被拒绝探望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解决探视权问题。

3、若法院曾对孩子探视权作出过生效的判决,那么一方坚决不配合另一方探视的,另一方可以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探望权时,法院会对带孩子一方进行必要的教育与疏导,力争能够让带孩子方自觉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若在教育和疏导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对抚养孩子一方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包括训诫、责令写悔过书、罚款、拘留等。

如果双方矛盾难以调和,不能相互配合的,法院也可以考虑让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执行,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一般包括:

(1)照看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其他相关人;

(2)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幼儿园、小学及中学;

(3)抚养子女一方所在单位;

(4)妇联、居委会及青少年权益保护组织。

探视权是未成年子女父母对孩子的权利,当权利受到侵犯,建议咨询离婚专业律师,实现正常行使探视权。无论是采用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方式,一定将探望权行使的时间、地点、方式、频次等明确具体化,避免日后因此产生争议,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经过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给一方抚养,另一方可以定期探望孩子,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会遇到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坚决不让另一方探望孩子,那么要怎么办呢?其实,只要是双方亲生的孩子,谁也没有权利阻碍探望。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条法律就规定了就算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并且离婚了,但是不会对其子女关系造成丝毫的影响。同样,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关于孩子探望权的案例:

小李(女)和小张婚后育有一子,2018年10月份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把儿子的抚养权归小张,离婚后第一年小李想通过旅游调理下心情,于是在2019年春节过后就辞职到处游玩,期间没有去探望过儿子,六月份回到老家想探望自己的儿子却遭拒绝,之后经过两个月的协商仍然无果,无奈只好去法院起诉要求恢复探望权,经过法院的调解,小李终于恢复了对儿子的探望权。

如果要合法拥有对孩子的探视权,必须要遵守以下条件:

一、事先协商好探望孩子的时间

就算想要去探望孩子,也必须要在抚养方与孩子都有时间的情况下才可以,事先和抚养方协商好探望的时间,否则如果贸然而去,抚养方有权拒绝探望,但是非抚养方若要提出特殊的要求,如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数天,或者带孩子出去旅游,这必须要征求抚养方的同意,否则抚养方可中止探望权。

二、无不利孩子成长的情况

非抚养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如犯罪在身、吸毒、赌博、虐待孩子等行为,抚养方可以以不利于孩子成长为理由拒绝其探望孩子,但是如果不利孩子成长的情况已经中止,非抚养方可有权要求恢复探望权。

三、孩子自身意愿

如果孩子已经满14周岁,拒绝另一方探望,那么应当遵循孩子的意愿,中止探望权,但是如果在孩子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能随便中止探望权,但是要结合孩子自身的成长情况,如果有确定不利于孩子的情况,可以申请中止探望权。

最后,关于探望权的问题,建议在离婚之前尽量协商好具体的探望内容以及时间,这样才能在离婚后对于探望权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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