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_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11来源:律总管820人收看
导读:
男女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国家是这样规定的:对于学龄前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男方负责任抚养费到十八周岁。如果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以后因为学业未完成继续学习的。只要家长有经济来源,无重大疾病,则应该继续给抚养费到孩子毕业。对于已经入小学的孩子,原则上应该征询孩子的意愿。

离婚时,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方患有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疾病(比如肺结核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比如生育后离家出走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比如女方服刑坐牢)等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比如女方子宫摘除;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比如,夫妻因感情长期不和而长期分居,子女随一方在某地生活,孩子习惯了入托幼儿园或者学校;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再婚家庭,一方与他人生育子女,另一方只有一名婚生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黄赌毒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男女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国家是这样规定的:对于学龄前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男方负责任抚养费到十八周岁。如果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以后因为学业未完成继续学习的。只要家长有经济来源,无重大疾病,则应该继续给抚养费到孩子毕业。对于已经入小学的孩子,原则上应该征询孩子的意愿。

如果孩子愿意跟随父亲的,则由父亲抚养,女方负抚养费。无论由谁来抚养,原则上应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比如男方有楼房,有经济收入,有好的学区,并且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女方欠缺条件,则孩子应该判给男方抚养。如果男方有重大过错,女方又争取抚养权的,则由女方抚养。

无论由谁抚养,条件好的一方都要多付抚养费,付抚养费的一方有权定期探视孩子,另一方不得拒绝。抚养费的标准根据地区的经济水平而定,一般在每月500到1000元之间。但是孩子生病等需要额外增加的费用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因为孩子成长,对原有判决数额要求增加的,可以协商或者起诉。

从原则来看,抚养权分三种情况:

一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是两岁以上到10周岁以下,主要根据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是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院判决抚养权应考虑的因素

两岁以上到10周岁以下这个阶段,法院一般会根据下列情形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一、抚养权判决的一般原则。

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需考虑子女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男方如何争取抚养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可见,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如男方想争取抚养权,需证明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也可与女方协商由男方进行抚养。

三、如有两个子女,法院一般如何判决?

男女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如能协商一致,法院一般会按照双方的意思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法院通常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惯例进行判决。夫妻二人一人抚养一个是一个相对折中的处理方案,可以一定程度上的平衡离婚夫妻的心理,更易化解离婚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争议。

四、抚养费应该支付多少?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五、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1、不能没有工作。

如果你是全职太太,建议你尽快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试想没有经济来源、自己都过得朝不保夕的父母,如何养育子女,连温饱都无法解决的话,难以保证子女能健康的成长。不要求要多富裕,至少收入要满足正常生活所需,且收入稳定。

2、双方父母也很重要。

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夫妻双方收入差距不大的时候,一方原生家庭是高知教授,另一方原生家庭是四处奔波的生意人,那么高知家庭一方比较容易得到抚养权。

3、受教育程度

在法院判决中,父母中学历高的一方会被重点考虑,父母是子女第一任教师,父母学历高更容易开展启蒙教育,更容易潜移默化中让子女学到更多,本人也会更重视子女的教育,有利于子女发展。

4、陪伴。

在双方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如果一方经常加班、出差,则明显对小孩的抚养不占有优势,相反,如能有稳定的上下班时间,周末休息时间稳定,自然陪伴孩子的时间更长,更有利于子女抚养。

另外,法院一般不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故在双方分居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更大。

5、孩子的意见。

对于10岁以后的子女,考虑子女的意见是法律的规定,所以子女的意愿是决定因素,除非一方对子女抚养明显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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