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的程序有哪些_协议离婚程序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11368人收看
导读: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就财产问题、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领取离婚证。二是诉讼离婚,即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子女抚养问题未能协商一致,到法院诉讼解决。

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以及债务的承担达成一致意见,由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是最高效、最省时省力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领取离婚证,其具体步骤如下:

1、离婚申请

夫妻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当一起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必须是夫妻双方亲自去,和结婚时候一样,不得委托任何人代理。否则,相关民政部门有权拒绝受理离婚申请。夫妻协议离婚应当提交的材料:

① 夫妻双方的户口证明,即户口本

② 双方的身份证

③ 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双方自愿签订,并就子女抚养以及财产的分配形成一致意见)

⑤ 结婚证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离婚申请进行认真的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夫妻双方提交的离婚申请时,应当询问当事人相关信息,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主要包括一下信息:

(1) 离婚登记申请是否为真实的合法夫妻

(2) 双方是否为完全行为民事能力人,这关系到双方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

(3) 双方是否为自愿申请登记离婚,排除胁迫离婚的情形。

(4) 双方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包括孩子由谁抚养以及抚养费、抚养期限等问题进行协商一致

(5) 双方对于其共同财产的分配协商一致

3、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得工作人员,对于符合上述要求的离婚登记,应当予以登记,并发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夫妻双方自领取离婚证那一刻,即宣告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民政部门不予登记,并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理由。婚姻登记机关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的,骗取离婚登记的,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宣布解除婚姻无效,同时收回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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