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房子分给谁_离婚的时候房产证是自己的名字要分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11531人收看
导读:
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并不意味着就是谁的房子,更无法代表一旦离婚,房子应该怎么分,分给谁。这个问题很复杂,影响因素很多,轴线判断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您说的这种情况是大部分人的误区,

如果是个人财产,则全部归产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双方都有份额,所以判断如何分割主要围绕两个核心:第一是每个人的份额各占多少?第二,但房子只有一套,最终房子如何分配。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下面将详细阐述。

第一,房子到底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符合以下任一情况,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1、房屋取得时间为婚前,且房本仅登记在一人名下。

2、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且房本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3、房屋取得时间为婚后,房本登记在一人名下,并且夫妻间有明确约定房产为个人财产。

符合以上任一情况,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一旦面临离婚,房屋也属于其个人所有,另外一方无权分割。

特殊情况是如果另一方在婚内协助还贷款的话,那么房屋产权房需要补偿另外一方婚内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

第二,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会如何分割?

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两个方面考虑,第一是每个人应该有多少份额?第二是份额落实到房子上,到底怎么分?

以下均建立在夫妻双方没有过失,仅按照占有的房产份额进行分割。

1、每个人应该有多少份额?

1)先看双方是否有约定,例如婚内财产公证等文件,明确说明双方在房产中份额的,就按约定执行。

2)如果没有约定,则看房本的共有人登记状态。如果登记的两人按份共有,则按照房本上显示的份额执行;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则按照一人一半执行。

2、份额落实到房子上,到底怎么分?

份额可以精确到百分比,但房子只有一套,如何分割?需要考虑的因素如下:

1)房子如果有贷款,且贷款在一人名下,那么大概率房子会判给贷款方,并由贷款方对价补偿给另外一方。

2)一方主张房产,特别是需要抚养孩子,并且除这套房子以外没有固定住所的一方,判给需要房产的一方,并对价补偿另一方。

3)双方都想要房产,那么按照竞价高低,判给出价高的一方,并对价补偿另一方。

4)双方都不想要房产的,那么共同卖房,按照双方份额直接分割现金。

当然可能以上均为根据实际案例总结的判断原则,具体情况还需要由律师具体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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