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要走什么程序呢_离婚诉讼程序

导读:
在夫妻双方无法就形成共识协议离婚的情形下,一方坚持离婚的,只能起诉至法院诉讼离婚,下面就诉讼离婚的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1、离婚诉讼申请
首先提起离婚的一方应当写一份民事诉讼状,包括离婚双方的个人信息、诉讼请求以及离婚的事实和理由,有相应证据的应提供相应书面证据材料。起诉离婚的一方一般是到法院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给予立案。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居住地的,那么就按照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举例你如果向和和老公离婚,老公不同意,且你们不在同一个住所地的,那么你就去你老公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此外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人民法院立案
(1)经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审查,符合诉讼离婚立案条件的,应准予立案,并由法院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在收到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缴纳50元—300元),如果离婚设计财产分割的,涉及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再另行缴纳,如果超过20万元的的需要按照0.5%缴纳诉讼费用,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前几年王宝强离婚时,向陈思成借了几百万元的原因。
(2)管辖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会将该案件移送至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3)法院民事庭受案后,会向离婚诉讼的另一方(被告)发出传票,要求被告在指定时间到庭应诉。
3、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经人民法院调解后的三种结果:
(1)经人民法院调解后夫妻双方意识到离婚的后果,不再冲动,愿意继续维持婚姻的,起诉离婚的一方不在离婚,并撤回离婚诉讼申请,双方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若被起诉离婚的一方,同意了你的离婚请求,并且你们双方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问题协商达成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起诉离婚的一方可以撤回离婚诉讼,由双方自行到到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进行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
(3)最后的结果,双方经调解后,起诉方仍然坚持离婚,而另外一方仍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结束婚姻关系,但对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配问题的处理上存有矛盾的。那么此时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最后做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决定。
4、法院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应以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提出离婚的一方应对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准予离婚的情形,需要相关证据证明,在司法实践中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上述情形的,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因此如果婚姻中如果一方有上述情形的,另一方应及时留取相关证据。
5、 离婚诉讼费用
离婚案件诉讼费一般由提出起诉离婚的原告现行支付,在最后的判决中,诉讼费用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一般情况下都是由败诉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