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谁_夫妻俩离婚都不要小孩怎么办?

导读:
夫妻双方离婚都不要孩子,在农村见多了。
第一,都怕影响再婚,带个孩子是短处,影响个人幸福,都非常自私。十几年前,某村夫妻离婚,谁都不要孩子,几个月的宝宝,母亲狠心把孩子放村委会桌子上走人。男方无奈把孩子抱回家。女方再婚又再婚,安定下来,那边也生了孩子。就又找到前夫女儿,相认了。男方也再婚,不要是暂时的。
第二,夫妻离婚,不要孩子,怕便宜了对方。对方成不了家,孤独终老才解恨。再婚后都会想法联系孩子。
第三,都不想要孩子,但有妥协,对方不要,自己就要着。没办法。
离婚时,一定把孩子安顿好,以后有后悔的时候,等你想要他,他已不属于你。
很多离婚的人都是争夺还是的抚养权,都不想要孩子?这个的确是第一次听说,不过不代表这种事情不存在,毕竟这个世界上,做父母不用经过考试,实在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这种情况,别人没有办法决断,只能等待法律的制裁,其实你们就是觉得孩子会成为你的“拖累”,你确定若干年后你不会感到心痛或者后悔吗?
既然决定生下来,麻烦就担当起这个责任,你连这个都担不起,何谈能过好自己的人生?不要把自己人生的失败和痛苦,强加在孩子身上,生而为人,请务必善良。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都不愿意抚养自己的子女,法院通常有两种做法:
一种就直接判决不准予离婚,待双方妥善解决好子女抚养问题之后,可以再启动离婚诉讼的程序。
二是法院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即裁定有能力、有条件的一方抚养子女,那么另一方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那么在法律上什么情况属于有能力、有条件抚养呢,一般情况下,法律主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子女的健康成长,能够更好的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再综合孩子的年龄,目前随那方共同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判断。
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遗弃罪。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夫妻俩离婚都不要小孩?这种奇葩事在我身边确实没有见过,但相信一定存在。只是不多而已!
夫妻俩离婚都不要小孩,证明这对夫妻可真是挺般配额。既然挺般配为何还要离婚,估计是都太自私了,毫无家庭观念和责任心。不要孩子是怕孩子拖累她们,一是孩子们成长过程中有一笔不小的开销;二来想到以后再婚孩子带在身边恐受到拖累。无怪乎就此两点最为重要。人都是有情感,离婚后选择不要孩子的夫妻即便以后再婚相信也不会幸福。退一步讲,即便孩子不听话或者有什么缺陷,为人父母的你们难道就没有责任吗?难道就这么自私的抛弃孩子们去追求个人余生的幸福?
应该让法律去约束他/她,而且对这种不负责任的人必须制裁。无论什么借口都不能对孩子不负责任。
一个生命由你带到世界,你不能给她和谐的的家庭环境,优越的生活条件。连最基本的孩子的生存都保证不了,你还配为人父母吗?难道孩子来到这个世界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那么你先教会孩子的是对亲人的冷漠吗?不负责任?那么我想替孩子问:你们没有考虑好为什么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来,让他/她小小年纪就承受这么多,孩子不该承受的痛苦。
你们是不是太自私了,孩子是无辜的。我还想问:如果有一天你老了走不动时,无助时。想起自己的孩子来寻求帮助时,孩子用同样冷漠的态度对你。把你拒之门外,你知后悔,已为时已晚。也会对自己当时犯的错误买单,希望想放弃抚养孩子的父母,能看到这篇文章打消放弃抚养孩子的想法。孩子还小他/她们保护不了自己。给孩子一个美好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