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离婚期间不让看孩子犯法吗_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

导读:
这个问题问的真奇怪的,不是不让见,有的男的女的,他就没有良心的,他没有那个心去看望孩子,我的孩子,他爸21年都没有来过的,还在怀恨我的爸爸妈妈我的,不是我不让他来,我让他来他都不来的,女儿在他心里永远不是人的,男孩在他心里永远都贵重的,他自己都愧疚孩子,亏欠孩子,还有什么脸面埋怨我们的呐,这也叫做人,他就不是人的,他就是社会人渣,在怎么样我比他活的踏实,活的心安理得,问心无愧疚孩子的,走在什么地方都是坦坦荡荡的,他就不同了,他是抛弃孩子的坏人,重男轻女的坏人,懦弱无能的坏人,人人口中的坏人缺德沦丧的人,还是男的,现实中这样的人多的很,不为奇怪,离婚不丢人,不养孩子抛弃孩子,埋怨别人,这样的人最缺道德修养,没有教养的人,坏人终久就是坏人。
离婚事件基本上都是受伤事件,离婚后的心理一般都是复杂的,不会是单一的,所以可能离婚后即伴随有痛苦和难受,也伴随有解脱和放松。这种矛盾的心理会因人而异。例如,一场离婚悲剧上演的时间越长,人的压力和痛苦越大,彻底办理离婚后的快感会大于痛苦。如果这个人还有一个婚外情,那么痛感就更小,不可能在阴影里呆太久。还有一种人,痛苦和放松同样多时,他也不愿意在触及离婚后事宜。
如题,这种情况,有可能有两种原因,
1,你未履行法律义务,也就是说,你未付法律认定的抚养费,
2,你履行了法律义务,而对方出于怨恨,拒绝你对孩子的探视,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就是你的不对了,因你未履行法律义务,有错在先,对方是有权拒绝你的探视的,待你履行义务后,可去探视,
而第二种情况,就是对方的不对了,你已履行了法律义务,法律规定,你是有权去探视小孩的,如对方坚持拒绝你对小孩的探视,你可向法院申请,责今对方改变,也可申请改变对小孩的抚养关系,
夫妻离婚了,并不改变父母与小孩的亲子关系,在对方履行了法律义务的前提下,应当让其对小孩的探视,这样也有益于小孩的心智发育和成长,
可能还有怒气横在你们中间,不管是谁的错,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都会有一定的影响,请先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找对方好好谈谈,如果不成功,可以到社区警务室,可以到居委会,可以到法院寻求帮助,一般都是先调解,调解不成,法院判决每月至少探望几次,对方予以方便。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离婚无论孩子判给谁,对方都没有权利阻止另一方去看孩子!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都是夫妻之间闹离婚而留下的恶果!
如果抚养方拒绝探望孩子,可以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即使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望权,但是并不意味着探望权什么时候都可以执行,如果要合法拥有对孩子的探视权,必须要遵守以下条件:
一、事先协商好探望孩子的时间
就算想要去探望孩子,也必须要在抚养方与孩子都有时间的情况下才可以,事先和抚养方协商好探望的时间,否则如果贸然而去,抚养方有权拒绝探望,但是非抚养方若要提出特殊的要求,如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数天,或者带孩子出去旅游,这必须要征求抚养方的同意,否则抚养方可中止探望权。
二、无不利孩子成长的情况
非抚养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如犯罪在身、吸毒、赌博、虐待孩子等行为,抚养方可以以不利于孩子成长为理由拒绝其探望孩子,但是如果不利孩子成长的情况已经中止,非抚养方可有权要求恢复探望权。
三、孩子自身意愿
如果孩子已经满14周岁,拒绝另一方探望,那么应当遵循孩子的意愿,中止探望权,但是如果在孩子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能随便中止探望权,但是要结合孩子自身的成长情况,如果有确定不利于孩子的情况,可以申请中止探望权。
夫妻离婚后,未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法律规定拥有探视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探视权的行使往往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障碍。那么,夫妻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不配合另一方探视孩子,该怎么办呢?
1、跟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沟通,表达自己对孩子的思念之情,以及父母对于孩子成长过程同等重要,都不可或缺,双方要互相理解、换位思考,看看问题的症结在哪?或重新商量订立合理的探视协议,沟通不成的,也不能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样只会加剧矛盾,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2、两人若是协议离婚,在离婚时对探视权没有约定或对探视协议履行有争议,被拒绝探望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解决探视权问题。
3、若法院曾对孩子探视权作出过生效的判决,那么一方坚决不配合另一方探视的,另一方可以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探望权时,法院会对带孩子一方进行必要的教育与疏导,力争能够让带孩子方自觉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若在教育和疏导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对抚养孩子一方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包括训诫、责令写悔过书、罚款、拘留等。
如果双方矛盾难以调和,不能相互配合的,法院也可以考虑让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执行,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一般包括:
(1)照看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其他相关人;
(2)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幼儿园、小学及中学;
(3)抚养子女一方所在单位;
(4)妇联、居委会及青少年权益保护组织。
探视权是未成年子女父母对孩子的权利,当权利受到侵犯,建议咨询离婚专业律师,实现正常行使探视权。无论是采用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方式,一定将探望权行使的时间、地点、方式、频次等明确具体化,避免日后因此产生争议,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那有这么麻烦。我先建好房子,叫孩子搬到我家住。啥事都解决了。
第一、这种做法是违法的。父母有权利和义务看望自己的孩子。离婚了,无论孩子被谁监护,都有权利看望关心孩子的。
第二、夫妻离婚了,对孩子的爱,两方都不能少,不能让孩子缺失父爱或母爱呀,先坐下来商谈,不行就诉诸于法律了
离婚后一方禁止别一方探视孩子属于侵权行为,可以直接与对方协商,并说明:夫妻离婚并不能能断绝父母与孩子的血缘关系,也不能隔断父母与孩子的情感。如果 对方不想将来让孩子记恨自己,就应该对探视孩子予以配合。如果协商也无法解决问题,只能通过诉讼解决。起诉 后。法院会保护离婚父母任何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如果这个权利被有意阻止,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