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和效力_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

导读: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法律角度:1、双方协议离婚。好聚好散,这个没有什么好说的。2、单方要求离婚,法院调解前置,如果调解无效的,满足《婚姻法》规定的以下条件应准予离婚:
重婚
(一)或有配偶者与他人的;(二)实施或家庭成员的;
赌博、吸毒
(三)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宣告失踪一方被,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一方死亡的,夫妻关系自然终止,无需办理离婚手续。
所以说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您好,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这里虽然是协议但有着很多的无奈,财产,房子,孩子,共同债务,真的能协议的有有条有理吗?
答案当然是不能的,那有一段婚姻的失败能够解释的清楚,哪有一段婚姻的结束能够分的清清楚楚。
所谓协议就是不想让对方再折磨自己和家庭罢了,其实像不像一种解脱,放弃的解脱而已,得到的又会心安多久,时间会在老去的那天让人被收折磨。
奉劝各位早走进婚姻殿堂的朋友们,要理智婚姻是美的,每个人都有让它美下去的义务和责任,如果承担不了请别在玷污婚礼上的誓言。
双方同意离婚,财产问题,债务问题分割清楚。子女归谁抚养协商好,过错方要少分点财产,有债务的多分点债务,最好净身出户。
在我国的离婚方式中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主要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31条规定:双方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根据此条可以知道协议离婚的条件有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夫妻关系的解除,前提必须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机关也会先验明双方是否为的夫妻关系,如果没有《结婚证》也不会被受理,
2、夫妻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双方均应明确表示愿意离婚,不能够委托他人来代理办理离婚,必须要双方本人亲自到场才可以办理。
3、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夫妻当中一方或双方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4、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适当处理指的是双方必须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对于以上的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也是无法办理协议离婚的。
以上的4个条件,只要有一条不能满足就只能诉讼离婚了。简单的说就是:合法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且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离婚后的各项事宜都有了妥善的安排就可以协议离婚了。
最重要的条件就是你们是否真的不能一起走下去了。考虑好了没?由于修复的可能。如果都没有的话,那么就是夫妻之间帐务的分配及孩子的抚养问题。没有具体的标准,根据自身家庭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