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立过遗嘱意外死亡了怎么继承_遗嘱生效前继承人死亡

导读:
第一,继承方式的优先级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所以可以从继承法可以看出,从继承方式的优先级来说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在去世时,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只有遗嘱,会按遗嘱来执行。
第二,遗嘱的有效性判断
前面提到,只有在遗嘱有效的前提下,才可以按照遗嘱执行。所以,下面将就如何判断遗嘱有效性提出一些初步判断依据。根据目前判例来说,遗嘱有效性的质疑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遗嘱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遗嘱人订立的时候是否存在头脑不清晰的情况。通常反面证据包括遗嘱订立前后的脑部疾病的诊断报告等。正面证据包括人证、订立当时的录像、或者正常的诊断报告。
(2)遗嘱是否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不是受人哄骗、诱导的。
(3)遗嘱的形式要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以自书遗嘱为例,是否是全文书写的、并有签名和日期等。代书遗嘱是否有两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其中一个代书,全部人签名并写明日期。
(4)遗嘱处置的是否是个人合法财产。
第三,其他说明
(1)操作方式:如果遗嘱初步判断为有效的,且继承人对分配方式没有争议,就可以通过继承权公证的方式办理继承。如果有争议且不可调解,那么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继承。
(2)如果遗嘱仅处置了部分财产,那么对于被继承人的其他财产均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也就是说有法定继承人平分。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对于死者的遗产是否可以按照遗嘱继承,首先要确定遗嘱是否具有法定效力。
如果遗嘱具有法定效力,则可以按照死者的遗嘱进行遗产继承。但是根据《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继承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也就意味着即便遗嘱有效,如果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死者的父、母、妻子、子女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在按照遗嘱继承的同时需要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份额。
如果死者的遗嘱没有法定效力,由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妻子、子女按照平均份额进行法定继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死者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按照平均份额进行法定继承。
综上,遗嘱有效按遗嘱进行继承,但是必须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定继承。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如果死者生前立下的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死者身后的遗产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来办理;法律依据是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人生前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如果遗嘱人立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附有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前提是生前所立的遗嘱合法有效。
但订立遗嘱首先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即使之后恢复了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民事行为能力,后来丧失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人只能处分的个人财产;
(3)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表示,受到胁迫、欺骗时所立的遗嘱,遗嘱无效;
(4)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其次,订立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5种遗嘱形式。
现实中许多遗嘱由于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被认定为无效。
有疑问欢迎评论,如果有帮到你就请多多点赞噢~
首先判断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遗嘱合法有效的,按遗嘱。遗嘱无效的,按法定继承。
遗属有真假,生前对子女不公平不公道的老人也很多,兄弟们占着这里霸着那里的人也有,奸买占的车西多。
遗嘱有效按遗嘱,无效按法定。如果遗嘱指定的承受人不是法定继承人,该遗嘱就视为赠与遗嘱,指定的承受人就是受赠人。
遗嘱受赠人接受遗赠就有2个月的有效期,这个是受赠类遗嘱的受赠人接受受赠的法定时间。
立了遗嘱,然后就发生意外死亡,首先应该调查这个“意外”的背后有没有阴谋。
有遗嘱要先审查一下遗嘱是否有效!
在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是按遗嘱继承。
举个例子,假设立遗嘱人在立遗嘱的时候已经不具备正常的思维,即无民事行为能力,这时遗嘱就是无效!遗嘱被认定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
如果立遗嘱人发生意外死亡,首先确定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遗嘱合法有效的,按遗嘱优先继承,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顺序继承。
生前的遗嘱,经过公正的,具有法律效益,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公正过,存在异议的,按正常法律程序继承。
按遗嘱继承。除非遗嘱无效或被撤销。
遗嘱的作用就是在过世后按照自己的生前意愿处置自己的合法财产,现在有很多人在身体健康时就会留下一份遗嘱也是为了发生突发情况时,自己遗产的继承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当然大多是家庭组成较为复杂的情况)。
所以只要遗嘱是合法的、有效的,在发生意外死亡后就应该先按照遗嘱进行继承,遗嘱当中没有处置的遗产再按照法定继承(也就是题目中所说的“根据法律顺序继承”)来进行。
想要保证遗嘱有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立遗嘱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像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比如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等。
2.遗嘱只能对自己的合法财产进行处置。常见的处置他人财产的行为发生在夫妻一方过世后,遗产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置的情况。
3.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也就是没有被人欺骗、胁迫等情况立遗嘱。
4.不能违反公序良俗。比如立遗嘱把财产都留给“小三”,就有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导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