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但是丈夫死后取得房产证_房产证是夫妻共有妻子因疾病去世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12来源:律总管94人收看
导读:
房产证是夫妻共同不动产,各自占50%,妻子因病死亡。作为丈夫只有50%房产权,现要取得亡妻50%的产权,比较复杂,亡妻的父母健在的话,你岳父岳母他们二老占50%/25%,你们子女占25%,房权如此分割,必须经的你岳父岳母同意,並到房产局签字(同时做房产公证),你取的房产支配后,才能买掉房子,否则一切免谈。

有三个条件经公证后可以让丈夫独自出售夫妻共有的房产,并取得全部收入。(一)妻子立有合法遗嘱,不存在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愿将自己房产份额全部给丈夫;(二)丈夫是妻子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三)房屋经公证后其他继承人签字同意放弃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原则由所有继承人均分。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去世一方只能分配自己部分的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只能对一部分的财产进行分配,如果没有签署遗嘱的话,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房产证是夫妻共有,妻子因疾病去世,丈夫可以独自出售该房产吗?为什么?要看之前该房产是怎样出资的,如果是男方自己出资,没问题!如果女方也出资了,理应与女方家人商量,经商定后,方可出售。所得售款,按商定分成。

丈夫有50%。另外50%作为妻子的遗产,如有岳父母,他们有其中的25%,还有25%,丈夫和子女平均分摊。如果没有岳父母,那么作为遗产的50%,丈夫和子女平均分摊,比如2个子女,那么各占其中的三分之一。5个子女,那么各占其中的六分之一。

如果您妻子生前立有遗嘱写明了由您来继承此房屋她享有的份额,您就享有了该房屋的完整所有权,可以独自出售该房屋,但是在出售房屋之前,先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一下登记。

如果您的妻子生前没有设立遗嘱,那么该房中她所享有的份额需要通过法定继承进行分配,主要包括您、您妻子的父母以及您们的子女,此时您不当然享有卖房的权利。

首先房子是你们夫妻一人一半。你理所应当拥有自己的一半。另一半才能作为遗产来分割。而你能从另一半儿当中分到50%(丈夫或者妻子能分得对方遗产的50%,也就是整个房产的1/4。)到这个时候你已经得到房产了3/4。

而剩下的1/4,有你和你的儿女和你的岳父岳母来分。看人数而定。如果你的子女有两人,你的岳父岳母都健在,加上你自己。你能分到整个房产的,1/4×1/5。(1/20。)

再加上之前的3/4,你能得到整个房产的。80%。

这种情况需要办理完继承之后,才可以处理房子。夫妻共有的房产,你去过户登记的时候,单方是办不了的。特别是你妻子已经过世的情况下。

房产证是夫妻共有,妻子去世,共有产权人缺一,根本无法进行正常的网签交易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析产之前,丈夫显然不能独自出售该房产。因此,首先要解决遗产继承问题,至于析产之后丈夫能否独自出售该房屋,需要根据析产的结果来确定。

该房产的继承,有三种可能:

1、妻子生前留有遗嘱,指定房产由丈夫一人继承,则丈夫独自继承该房产,在完成继承过户手续后,丈夫可以独自出售该房产。

2、妻子留有遗嘱,但指定的继承人不是丈夫,则属于妻子的50%份额房产按照遗嘱继承,房屋变更了共有人,丈夫想要出售房产,需征得共有人同意。

3、如果妻子没有遗嘱,则需按法定继承,妻子健在的父母、子女与丈夫同位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属于妻子的50%份额。那么房产出现多个共有产权人,丈夫想要出售房产就需要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可以,提供死亡证明,是房产交易过户时需要的材料之一。

不可以,既然产权证已经登记为夫妻共有,妻子去世后,如果未立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即妻子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为法定继承人。按照继承法规定,假设妻子父母均在,子女一人,则继承人共4人,可继承妻子名下份额1/2房产,则每位继承人可继承1/8。

房产证是夫妻共同不动产,各自占50%,妻子因病死亡。作为丈夫只有50%房产权,现要取得亡妻50%的产权,比较复杂,亡妻的父母健在的话,你岳父岳母他们二老占50%/25%,你们子女占25%,房权如此分割,必须经的你岳父岳母同意,並到房产局签字(同时做房产公证),你取的房产支配后,才能买掉房子,否则一切免谈。

夫妻共有的房产,就是说是夫妻二人的资金修建或购买的,如果只是针对这房产的所有权而言,在夫妻没有子女的情况下,妻子死了,丈夫是第一继承人,所以丈夫对这房子有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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