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归男方女方还怎么办_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了离婚孩子怎么办?

导读:
我觉得应该离婚。我们在婚姻中最大的软肋就是孩子,为了孩子我们可以忍常人所不能忍,苦常人所不能苦,可在这种貌合神离的家庭中,孩子的成长真的没有影响吗?况且还要牺牲两个大人甚至两个家族的幸福?別人我不知道,我的父母就经常吵架,严重时会打架,“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我一点家庭温暖感觉不到,一点安全感也没有,生活工作中缺乏自信,甚至在该结婚的年纪“恐婚”,怕走父母的老路!所以我认为为了孩子而苦苦维持的婚姻,并不一定能对孩子有好的成长和帮助!人生苦短,该放手就放手吧!
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了,该离婚吗?孩子怎么办?
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了,该不该离婚?我觉得要看彼此的独立性和精神状态如何,以作出理性的决定。孩子,不管离与不离,要尽量减少给他们负情绪的影响。
第一、如果夫妻双方独立性比较强,各自有着经济来源,却有着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那么,如果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可以考虑离婚。
这样的夫妻,离婚后,可以改变过不好、彼此受煎熬的状态,也有能力各自寻找新的合适的生活状态,也更容易处理好孩子的问题。
第二、如果夫妻双方的差异性较大,如一方无经济来源,或是身体状况欠佳,或是处世能力较弱,那么,作为较弱一方是不适合提出离婚的。因为,为争一口气,而让自己处于更差的生活状态不是明智之举。
精神状态
第一、如果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但平时也不吵不闹,相安无事,我觉得这样的夫妻,也没有必要一定要去离婚。任何一种新的开始都是有着风险性的,要找一个完全和谐的人也是有难度的。而且,孩子总是希望爸爸妈妈在一起的。
第二、如果平时吵闹不止,甚至发展到了打架,而且双方的精神状态已经到了疲累不堪,甚至有点神经质的地步,那么,我觉得这样的婚姻还是离了比较好。因为这样的状态,对孩子早已经是一种伤害。他们处在中间,左右为难;还要忍受不和谐的环境对他们的伤害。
如何选择?
第一、精神状态特别差,偏向于离。
第二、各自可以独立过得更好,偏向于离。
第三、属于自身综合条件比较差的一方,且能处于相安无事状态的,偏向于不离。
总之,决定是不是要离婚,以一点为原则--就是要确定离了后的状态是不是比现在状态好,不然,没有必要大动干戈,去冒险。
名存实亡的夫妻继续生活在一起,比冷暴力还要难受,该放手的时候应当好聚好散,与其继续维持无性婚姻,不如分道扬镳,成全对方。
现在的年轻人工作压力大,回到家中还要受对方的脸色行事,这样的婚姻还有什么意义吗?
我们社区有一对夫妻,年龄三十岁左右,婚前没有过多的了解,婚后三天,女方的性情大变,经常喊来娘家人,没事找事专门挑拨婆婆、姑子与儿子之间的关系,搞得家庭没有安宁,乌烟瘴气。小吵天天有,大吵三六九,女子还会搬弄是非,左邻右舍像躲瘟神一样,经常闹得鸡飞狗跳,有时半夜一惊一乍的搞得邻居无法休息。
这对夫妻的矛盾,闹得社区居委会也无法调解,只能通过双方的朋友了解情况,女子要求离婚,但是结婚还不到一个月,焦点问题主要女方不肯退还结婚彩礼钱,但是男方不退彩礼钱休想离婚。最终在居委会和朋友的调解下,男士作出让步,女方退还彩礼钱80%,双方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多数女人选择继续这段婚姻。
女人一旦有了孩子就变成了母亲,她宁愿舍弃自己一辈子的幸福来维护孩子,尤其是在孩子刚懂事时,离婚她怕会伤害孩子,甚至给孩子带来一辈子的阴影,让孩子处于单亲家庭中,活得极度自卑,这是她不愿意看到的。
女人在婚姻里受到的伤害会让她对所有男人产生质疑,不愿意相信感情,觉得嫁给谁都一样,千配万配不如原配,起码他还是孩子的亲爹呢,只要不是家暴,女人往往会选择隐忍。
女人经济不独立也不会轻易离婚,毕竟带着孩子不可能心无旁骛地工作,甚至有可能连个工作都找不到,再居无定所,真的会疲惫不堪,这些苦她可以吃,但是她不能这样委屈孩子。
其实如果婚姻真的名存实亡,男人无可救药,整个家庭冷如冰霜,过的是暗无天日,离婚也是无可厚非的,孩子在一个没有爱的家庭中长大,性格会扭曲,也会过得很压抑,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如果女人经济独立,离婚后不比现在过的差,那就离开这个牢笼,带着孩子寻找一片更美好的天空,人生苦短,不要把时间浪费在不重要的人身上,开开心心地活着。
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应该说在当前这样的婚姻比较多。但大多数都是为了孩子而维系着。为什么会这样呢?主要是以下原因:
1、家庭经济条件不允许。家庭生活不富裕,离婚后,怕离婚后负担未减反增增,不如凑活着过。这种生活是痛苦的。
2、纯粹为孩子。孩子还小,父母离婚势必对其造成一定的伤害。离了婚,在孩子面前不表现出来也是明智的。但随着孩子年龄增长,要告诉孩子父母都爱他,离婚不妨碍父母爱他。
3、家境优越的,名存实亡的也就自然分开了。有钱任性吧,富裕家庭一般能将孩子很好地进行安顿,将婚姻影响降到最低。因为对他们而言婚姻相对于事业而言占的比重太小了。
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了,那就离婚呗,夫妻两人一点感情了,还将就在一起干啥呀,各自去找各自的真爱啊。不要拿孩子当借口,双方父母感情不好,整天吵架对孩子的成长更加不利。
如果夫妻还很年轻,但是感情已经破碎难圆,我觉得还这么年轻,就离婚吧,虽然在生活中是劝和不劝离,但是已经没感情了,相互又不会互相关心,还老是有矛盾,整天家里吵得鸡飞狗跳的,那还一起有啥意思呀。
我相信两个人能成为夫妻是缘分,当初能在一起谈恋爱走入婚姻,肯定相互对彼此还是有好感的,只是生活在一起,发现性格不合,有很多矛盾发生,天天吵架,实在过不下去了,才会走到离婚这一步。
既然天天吵架,家里没有温暖,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不管是年轻人还是年长的人,我觉得都可以用离婚来解决问题。我看新闻的时候,看到很多这样的例子,男女性格不合,却因为爱舍不得离婚,明明知道两人不适合在一起生活,却彼此勉强生活,因为还有感情,却因为在生活中无法解决争吵的矛盾,有的男子把他的妻子杀害了,有的女人把她的丈夫杀害了,因为舍不得离婚,而又解决不了天天争吵的问题,很多家庭惨剧发生了,如果当时双方理性一点,和平分手,和平离婚,就不会有这样的惨剧发生。
当不成夫妻可以当朋友,当不成夫妻不要当敌人。
不要总是说为了孩子,因为性格不合而迫不得已要离婚,孩子是会理解的,离婚总比发生惨案好吧。如果家里最终发生惨案了,孩子将一辈子活在悲剧的阴影之中无法自拔,因为父母这样互相伤害,而抬不起头来。
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了,那么这种关系还不如是一个陌生人的关系。想一想,两个人都眼里没有了对方,这样的婚姻更是没有了感情,如果说相处在同一个空间里,也真的是一种痛苦的折磨。这种婚姻连吵架的力气都没有了,可能也真的就到了离婚的地步,但是两个人的婚姻,两个人的分手还是可以说是很潇洒结束的,但是涉及到孩子也真的是一个很难的话题。因为现在的婚姻都是,痛苦了,难受了,觉得相处不下去了就想到了离婚,但是如果一想到孩子的话,往往有些家庭就选择了默默地承受这种痛苦,默默的去坚持这份家庭的稳定,怕的就是给孩子带来伤害,给孩子带来痛苦和阴影。如果说家庭的破裂给孩子带来了心灵的创伤,让孩子放弃了学习,让孩子觉得父母不喜欢他了,也自暴自弃,这样所引起来的一切后果,都会让离婚的父母感觉到很后悔。所以说有一些家长就是认识到了这些问题,所以说迟迟的不敢做出离婚的决定,还要强颜欢笑的在孩子面前装出很恩爱的样子,这样的家庭也真的是难以为继。可是中国父母自古就为了孩子而活着,为了孩子可以挖心挖肺,做出一切牺牲都不怕。所以说也就是这份责任,就坚持着这份婚姻,到最后自己受苦,感情受到无比的煎熬。所以说痛苦的婚姻往往都是因为子女在坚守。那么这些非离婚不可的,人家一般都会做出孩子这样的安排。
如果夫妻关系真的名存实亡,事实上这样的婚姻大多数人是不愿将就的。
不知道你们的关系究竟恶劣到了什么程度,有没有挽回的余地?假如能挽回还是尽量挽回吧。假如双方都觉得没有挽回的必要,这个婚非离不可,那就只能按照你们各自的意愿去做。
一般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大约有以下几种:
1.冷战,互不理睬。
夫妻之间若出现长时间的冷战不能及时化解,那他们的缘分也就走到头了。最熟悉的两个人成天面对面不说话,任谁都心凉。
2.出轨,外面有人。
只要夫妻有一人在外面出轨,被发现之后定鸡犬不宁。也许为了孩子会选择一时的原谅,但永远也不可能恢复到完好如初的关系。
3.冷漠,不愿过正常的夫妻生活。
正常的夫妻生活对男女来说都有助于感情的提升。长时间排斥和对方身体亲密接触,这样的夫妻关系迟早完蛋。
出现以上三种情况,那就不得不考虑离婚。至于孩子,除了要听取他自己的意见之外,其余你们自行商量。他愿意跟着谁,就让他跟着谁。但作为他的爸爸(妈妈)还是要付一定的抚养费,给予最大程度的关爱为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