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一般补偿多少合理_对拆迁的赔偿标准不满意该怎么办?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12来源:律总管309人收看
导读:
行政案件裁定、判决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裁判,人民法院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照职权采取强制措施,以执行人民法院裁判的法律制度。

近年来,我们常常在新闻、媒体、亲戚朋友身边人看到听到一些房屋拆迁的问题,矛盾的焦点就是补偿事宜。被拆迁人觉得补偿非常不合理,但有苦于不清楚按照法律规定如何补偿,即使清楚了补偿也不知道如何争取补偿利益最大化。

步骤一:申请信息公开

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介入以后,首先要了解房屋拆迁项目的情况,是否有征地批文、是否有立项、是否有环评、是否有规划等等。怎么办?当然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得到我们想要得到的文件。只有依法申请信息公开,才能了解到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全、补偿是否合理。我们才有维权如何入手的整体思路。通过信息得到的内容,向各部门发律师函,告知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的违法点,此为震慑作用。再有让政府清楚知道律师介入,给予直观压力,让拆迁方要考虑再违法拆迁后果的衡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步骤二:申请行政复议

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申请行政复议对于拆迁方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依法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复议,通过复议得来答复,找出违法漏洞,假如上一级主管部门对于行政复议决定做出了违法情况,再进行下一步行政诉讼给予施加更大压力。这种维权方式方法可以提高在法院的审限级别,区法院到市中院的转变或市中院到省高院的转变,审限级别越高,对于我们越有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步骤三:直接行政诉讼

在征地拆迁案件中,行政诉讼视为最重要的手段,没有之一。通过之前的一些列证据作分析,根据案情的着重点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申请人民法院撤销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的违法情形,如征收决定、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强制拆除决定等等。遏制拆迁方违法拆迁我们的房屋,施加压力越大,筹码越大,更能促使拆迁方想要私底下解决。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包括:对行政责令停产停业、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等等。

术业有专攻,写文章的目的是告诉大家专业征地拆迁领域的律师维权的思路,书本上的知识,只是让你懂得了法律法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等同于经验,庭审当中诉的不痛不痒或者起诉点的错误,会给与当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请记住律师行业也是分领域,与医院的医生、学校的老师性质一样,应不是大家想的那样律师什么案件都能接,什么案件都能办理,毕竟人的经历是有限的。征地拆迁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各部委的通知之多,量之大不可想象。

提起征地拆迁,很多老百姓都特别头大。为什么呢?以为可以越拆越富,实则越拆越穷,拆了咱们的房子,分不到同等面积的房屋,拿着钱也在周边买不起房子,愁人。也了解过相关政策,觉得政策还是对得起咱老百姓的,但不知为何,实际到了地方落实的时候,就变味了。

面对不合理的补偿,老百姓都知道不能签字,可除了不签字,拒绝谈判之外,好像并没有积极主动的做些什么。似乎对老百姓而言,补偿低了,就只能拒绝签字,不管拆迁方如何逼迫,都死扛着。似乎拖着,未来事情就有转机。

其实,拆迁补偿不合理,一直死扛,也没有太大的意义。除了被动的拒绝之外,大家是可以主动出击早日提高补偿的。接下来,在明拆迁律师就来手把手教大家面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不合理时,如何维权。

第一步:找文件,看看拆迁方到底下发了什么征收文件

判断一个拆迁项目程序上是否合法,首先我们要核实是否有下列文件:房屋征收决定,安置补偿方案。手上已经有文件的,可以直接进入第二步,没有文件的,继续看下去。

没有收到文件,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想办法拿到文件,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具体方式为:进入当地省政府官网,查询信息公开指南,下载申请表,填写之后,按照信息公开指南上公布的地址送达。然后等待信息公开结果。

第二步:看文件,分析公开发布的征收文件具体有什么违法点

拿到文件之后,就要根据文件具体的分析,看看征收方有哪些违法点。

首先看主体:有资格发布房屋征收决定的行政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如果您看到的房屋征收决定的发布主体是乡镇政府,甚至是街道办,村委会等,这都是违法的。

其次看发布之前有没有充分的征求过公众意见,并将公众意见的收集情况进行公示,有没有进行过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如果没有的,违法。

最后看房屋征收决定是否进行了公布,有没有向被征收人送达或者张贴在醒目位置,如果张贴了的,公告上是否载明了被征收人可通过复议诉讼维权的方式。没有公告或者没有载明维权方式的,都是违法的。

第三步:追责任,根据文件违法漏洞,走法律途径维护咱们的合法权益

通过第二步的分析,我们已经找出征收方的违法点。那么下一步,就是有针对性的维权,追究征收方的违法责任。

我们可以根据手里的证据和征收方的明确违法点,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进入实质的维权阶段了。

复议申请书的模板可以在政府法制办官网查询,起诉书的模板可以在法院立案大厅领取。我们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请求是"撤销房屋征收决定",事实与理由就是第二步中谈到的征收方的违法点。

没办法呀!弱势群体想怎么样有用吗?

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申请行政裁决,不服的还可诉讼。对方不可以强行拆除,拆迁单位必须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由于房屋拆迁势必影响到众多居民、单位、经营租户的利益。拆迁公告一经发布,拆迁范围内居民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则受到限制,不能再行转让、出租,更不能扩建、翻建。可见,拆迁公告公布后对居民正常圣湖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公布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发布拆迁公告必须要遵守法定的程序,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程序:

(1)起诉

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4)裁判(裁定和判决的合称)

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审理判决执行中,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判决是法院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2.二审

二审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审理。我国行政案件的审理采取两审终审制度。

3.执行

行政案件裁定、判决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裁判,人民法院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照职权采取强制措施,以执行人民法院裁判的法律制度。

首先要考虑给予的拆迁补偿是否能保证你原有居住条件不降低(涉及房屋面积、居住环境、所处区位等),任何降低原有居住条件的拆迁都是不合理的。

1、补偿方案是否依法制定、是否征询村民意见、召开听证会、有没有常委会决议及是否做过社会风险评估,没有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确认违法来争取合理补偿;

2、拆迁本身是否合法,可以向省自然资源厅(原国土资源)申请项目的建设用地审批材料、征收土地公告、补偿方案等信息,信息不全的情况下其拆迁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因违法拆迁出具的任何补偿方案必然也是违法的;

对拆迁的赔偿标准不满意该怎么办?

当农民朋友在拆迁过程中,遇到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二代整理了以下内容,为大家解答疑惑,希望以下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对于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是行政复议,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可以选择诉讼,拆迁方是不可以强行拆迁的,要拆迁必须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才行。

二代在这提醒大家,当对补偿不满意的时候,首先需要做的是不要和拆迁方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避免造成违约而遭受损失。

以下说下对补偿不满意行政诉讼流程。

【1】行政起诉

因为行政诉讼,实行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会主动受理的。

【2】法院受理

法院接到诉讼审查认为符合诉讼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受理案件,不符合条件的,在法定日期内裁定不予受理。

【3】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做审查,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4】法院裁判

裁决是法院就问题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做的决定。

如果当事人依然,对补偿不满意可以在接到判决书30日向更高一级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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