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在刑事案件中申请取保候审_家属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13361人收看
导读:
在我们国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一个"取保候审"制度,这个取保候审与保释几乎一样。

如何才能在刑事案件中申请取保候审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后,他本人,或者他的特定亲属,或者他的律师,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保证不妨碍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将予以释放。

在执行阶段,我们国家有"假释"制度,这假释与保释也很像。

假释是指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分子遵守监规,悔改表现好,没有社会危险性了,于是附条件的将其予以提前释放。假释不用缴纳保证金,保释则须缴纳保证金。

可惜的是,在欧美,保释是原则,羁押为例外;在中国内地,羁押为原则,取保候审为例外。

譬如,刚才在网上看到的,泸州杨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案中,杨某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 20万、获取被害人谅解这三大情节,办案民警陪同杨某去民政局办了结婚证,然后才送去看守所羁押,这让人感到很温情,但办案民警始终没有对杨某取保候审。

曾经办过一个当事人涉嫌贩卖毒品罪的案件,这个当事人六十多岁了,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刚刚做完手术,涉嫌贩卖0.2克海洛烟,在交易现场人赃俱获,在侦查机关审讯过程中,也是认罪的,本人觉得他的涉案数额这么小,尝试过为他申请取保候审,后来还是被驳回了。

本人从事毒品犯罪案件辩护近十年了,申请取保候审失败的次数超过50次,最近只成功了一次,那是一个涉嫌走私、运输毒品罪的当事人,原因是她怀孕了,公安机关迫不得已,只好取保候审。

由此可见,在我们国家内地,取保候审难,难于上青天。

家属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一、准备材料

(一)近亲属申请取保候审的,准备: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3.证明与被申请人具有近亲属关系的材料的复印件;4.《取保候审申请书》或者《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后者只在审查起诉期间可用)原件;5.视情况可能用到的其他材料复印件,如因病取保的提交病历复印件。

(二)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的,这种情况辩护人都懂,交给他办。

二、递交方式

(一)向谁递交?

递交前一定要搞清楚案件现在是处于什么阶段,再向这个阶段的机关递交,否则人家不会受理。

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材料递给公安机关。案件在检察机关逮捕阶段,材料递给检察机关。

案件在检察机关起诉阶段,材料递给检察机关。案件在人民法院办理阶段,材料递给人民法院。

(二)如何递交?

直接去到相关单位门口清楚向保安表明目的,保安为你登记后,会引导你去什么地方(部门)递交。

三、注意事项

(一)如果是具有法律禁止取保候审条件的,没必要浪费时间做无用功。

(二)如果不懂《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的,请在网上查找,很多模板。

(三)《取保候审申请书》最主要的是写清取保理由,即如实阐述为何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可夸大,写一些不具备的理由,易引起办案人员反感,反而效果不佳。注意留下你的电话号码。

(四)如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用《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替代《取保候审申请书》可能更有效果,别问为什么!《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的写法与《取保候审申请书》写法大同小异,申请理由就是让检察机关审查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还有无羁押必要。

(五)对于申请,不论成功与否,公检法均是在三日内有明确答复。申请材料递交成功后,请保持电话畅通,静候三日。如果申请成功,自然有工作人员联系你说明下一步怎么办。

(六)申请过程中请遵守法律,没必要惹是生非;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向他的上级举报。

最后,国家在提倡减少羁押率,取保候审要争取。

执行取保候审需要注意的事项

1. 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两种:保证金和保证人,两者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作为取保候审方式,不得两者兼用。

2.保证金数额确定原则: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成年人一千元以上,未成年人可以责令缴纳人民币五百元以上的保证金。

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在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保证金。

3.保证人需具备的条件:(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2)保证人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保证人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4)保证人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当然,符合条件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以及成名子女,均可以做为保证人。

4.取保候审期间需履行的义务以及违法义务的法律后果如下: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的解除

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比较少会主动通知被取保候审人解除取保候审,而是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辩护律师主动联系执行机关,向执行机关提出解除申请,后由执行机关进行解除。这点对于很多成功取保候审的当事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不进行解除,公安系统可能会继续显示你为取保候审人员,出国或者对工作都可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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