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中伤残怎么样赔偿_交通事故致伤残怎么赔偿?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13来源:律总管541人收看
导读: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可以通过诉讼和非诉的途径向侵权方索赔,具体通过哪种途径向侵权主张损害赔偿,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损失情况、侵权人的赔偿能力、配合度、保险公司的理赔政策等案件的具体情况去确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会优先选择通过非诉途径即自行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相较于诉讼,和解解决纠纷有很多的优势,如周期短,无严格的程序要求,当事人自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更有利于矛盾的解决。但是和解制度本身也有缺陷,如喝酒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一方反悔或者不履行协议,最终仍然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因此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用和解,也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必须通过诉讼。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后续治疗费、康复费等等。

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x误工天数

无固定收入的: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除以365天x误工天数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 :参照误工费

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元/天)x护理期限。

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

日补助额度x住院天数

营养费:

日营养额度x营养期限

残疾赔偿金:

小于等于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0(年)x伤残赔偿系数。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

如果被害人死亡的话可以请求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实际财产损失:

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工伤交通事故,又有分因工作原因交通事故和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因工作原因交通事故可以是主责,上下班则不能是主责,否则算不了工伤。关于工伤赔付的有交社保的,医疗费及误工费护理费等可以向肇事车主索赔,车主无法赔付的由社保赔付,有伤残等级的按等级所应该赔付的来赔。这个篇幅会有点大,大概就提一下。

普通交通事故,就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来确定。

交通事故后,如果人员发生伤残,那么情况将会变得复杂。

第一,双方进行赔偿金额调解。这个不牵扯到法律问题,仅仅是双方针对赔偿问题的初步自愿调解。这种调节往往事与愿违,因为伤者一般会漫天要价,保险公司更是不愿意理睬,所以,最终总会无疾而终。

第二,直接走法律途径。首先,在患者出院前,要进行医疗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从一到十,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其次,根据律师要求准备相应材料,保留证据。最后,双方对簿公堂,由法院判决决定赔偿数额。

最后,我想提醒一句,保险公司在患者住院期间,不会垫付任何费用。仅仅交强险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取使用,患者要自己垫付所有费用,所以,你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交通事故致残该怎么赔偿,也就是如何索赔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伤残的相关赔偿,我从几个方面展开叙述,希望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有所帮助。

第一、有关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的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此外,需要了解的最基本的法律规定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该条规定,在交强险范围内即使受害者承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也应按全额赔付。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至于机动车的所有人和管理人、车辆的挂靠、套牌,车辆年检、无证驾驶等赔偿主体有可能发生转变及保险公司可能负责的问题限于篇幅无法一一展开。现仅将最基础的法律规定列举出来,使大家有个初步了解。

第二、交通事故致残因受害人不懂有可能产生少索赔偿的风险。 因我国城镇居民收入高于农村居民,伤残赔偿金也会因此数额不同。如果受害人本身是农村居民户籍或城镇居民户籍的不会有因户籍问题少索赔偿的风险,而法律规定农村户籍按城市标准赔偿的风险却可能产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6年4月3日,[2005]民一他字第25号)相关释义,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标准。且要受害人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虽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居住,收入来源于城市,该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在城市的暂住证、租房居住证据等。

第三、受诉法院的不同产生赔偿差距。 我们先看一下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管辖法院的不同为什么能产生赔偿差距呢?我们来看下一条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既然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标准计算赔偿,而受诉法院所在地又有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还包括几种情况,作为受害人提起赔偿时,就应当提前查出以上各地哪里的人均收入更高,向哪个可受理的法院诉讼,这样赔偿数额也应当更高。

交通事故导致伤残是交通事故案件中相对较严重的情况,所需注意的更细的问题往往需要针对单起事故的特殊性作出评判,这需要专业知识和办案积累的经验来判断。所以,发生交通事故致残的情形,有关索赔事宜建议向专业人士陈述案情,当面咨询,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代理索赔。

交通事故致伤残,对伤者和肇事者带来都是痛苦和烦恼,伤者想尽快得到救治和赔偿,肇事者也想尽快使伤者得到抚慰、让自己尽快从事故中解脱。但该怎么赔偿呢?就成为共同关注的话题。

一是尽可能地救助伤者。救助伤者是每一个人应尽的义务,也是人性关怀的具体表现。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在救助伤者的同时,应及时报警并告知保险公司,以便确定责任。同时,要保存好已经垫付的医疗费票据,以便减少以后理赔的麻烦。

二是申请查封事故车辆。在当下,车辆是很多人赖以出行的必备工具,没有了它,出行不易会严重影响工作生活;如果是货车,不能正常运输,对车主来说更是灾情严重。扣押了车辆会迫使肇事者主动和伤者协商,拿出一部分钱给伤者治疗,以便在伤者的同意下取车放行。

三是尽快到法院提起诉讼。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诉状和证据。诉状中应写清一些内容:1、事故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以及保险公司法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陈述主要的事实理由以及诉讼请求;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同时,特别是要提交相关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等证据。

四是清楚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并规定了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赔偿标准,则因各地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伤者可以对照自己的情况提出赔偿。

五是应明确承担赔偿的顺序。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对于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则由侵权人依照有关的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其顺序先有交强险保险公司赔付,再由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赔付,最后有侵权责任人赔偿。

附相关规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前款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按照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交通事故造成损失,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过错分担责任。

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对于该损失,应先由保险公司在12.2万元的责任限额范围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0.2万元)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根据双方过错按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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