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人入狱后诈骗的钱财会被怎样处理_诈骗犯坐牢了怎样才能追回骗的钱

导读:
诈骗的钱财会被怎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依据该条规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处犯罪嫌疑人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当然受害人也可以主动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积极维权,挽回损失。
财产刑个人财产不够怎么办?会殃及家属的财产吗?
首先要明白判处罚金跟赃款不是一回事。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是一种财产刑。而赃款是涉案的金额,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金额。有答主说“被诈骗被坑的钱,在判决书里面就是标注为罚金”,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依据《刑法》36条之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没收财产、民事赔偿等都一样,也只能强制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财产,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
所以,诈骗人若无财产,其父母名下的房产是不能被强制执行。但是,若家属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减刑都是有好处的。
以下法条供您参考:
《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中可能判处被告人财产刑、责令退赔的,刑事审判部门应当依法对被告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应当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财产。
第十条 对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中与赃款赃物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对于被害人的损失,应当按照刑事裁判认定的实际损失予以发还或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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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对方有财产,法院随时可以执行。程序:
一、法律文书生效(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赋予强制执行的公证文书、行政决定书等),对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交法律文书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有些法律文书本身载明已生效,不需另附证明),执行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
三、部分法院需预交执行申请费。
诈骗犯入狱,被坑的钱还是有机会追回的。你如果有被告的财产线索,或者有被告转移财产的证据,可以直接向执行法官提供,法院根据你提供的证据采取执行措施。有钱,就有追回的可能。没钱,法院会中止执行。
坐牢是刑事处罚,赔偿是民事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刑事处罚不耽误民事赔偿。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处罚金,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诈骗犯罪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行为人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坐牢)外,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赔偿被害人损失——还钱),只要行为人有偿还能力,这是应尽的法律义务。
如果犯罪分子没有偿还能力,可主张分期还款。
实务中,诈骗人被判刑后,诈骗的钱财属赃款,由司法机关继续追缴。也不能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先走追缴的路,如果不能追缴回来,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附相关条款: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