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有借条会构成诈骗吗_有借条不还钱可以告诈骗吗

导读:
首先,我们看一下诈骗罪的定义,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何为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也就是说,如果涉嫌构成诈骗犯罪,则“借款”数额必须达到这个量的标准,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其次,诈骗行为的含义。欺诈行为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种情况,最终目的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
如果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借钱时虚构事实(比如虚构家人有病需要大量住院费用)或者隐瞒真相(比如自己吸毒非法购买毒品),使自己陷于错误认识并进行款项出借,那么,对方的行为就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诈骗行为。
最后,要分析对方借钱不还的真实原因,如果确实合法借债且偿还无能为力,那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诉求维权;如果对方实施了非法占有的诈骗行为,则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指控犯罪了。
根据我这二年跟法院频繁的诉讼案件,从对法律一知半解,到现在差不多每天都在研究法律和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于今天本文的问题,我严谨地说一声,欠钱不还,不一定全部是经济责任,有的时候,一定会涉及到诈骗,并且还会移交到检察院甚至是公安局,那么我就将出现的几种问题,跟大家分析和阐述下。
一、如果债权人在经历很长时间内,没有从欠款人那里要回自己的合法收入及利息,债权人只能采取走法律诉讼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只能将欠款人进行起诉,但是一旦法院立案成功,法院就要给被告欠款人邮寄传票,或者电话通知取传票,或者用其他公告的方式,让被告欠款人接到传票,如果法院所有的法律程序都走完,还没有跟被告欠款人联系上,那么本案就不会走简易程序,由法院将本案移交到检察院或者公安局,因为被告欠款人无法联系,有涉及非法诈骗或者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事实,本案将会由经济案件转成刑事案件,最后构成诈骗事实,欠款人将会由公安局立案后,移交检察院公审。
二、欠款人既然有借条,那么借款后,用于生产经营或者生意往来中,即使欠款人无法接到传票,也不能形成非法占有目的,如果欠款人借款后,用于赌博或者一次也没有按照借款协议或者借条中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数次追债,无法找到欠款人,那么本次借贷中的行为,属于构成诈骗事实,如果债权人准备好所需要的证据,那么公安局肯定会立案成功的。
三、欠款人在签订借款协议、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了欺诈手段,使与之签订合同的人产生错误认识,欠款人欺骗手段为实现从债权人手里诈骗钱财为目的,而形成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这个行为,已经构成诈骗事实,而形成犯罪。
总结下,现在民间借贷交易中,很多的纠纷都来自于债权人受骗,导致欠款人诈骗成功,背后的主要原因是债权人对借贷交易中,没有更好的做好风险控制,假设欠款人无法还款,有没有担保人,有没有质押物,执行内容,债权人根本没有用心考虑,出现风险,只能自己买单,留下深刻的教训。
严格意义上不算,但实际上应该算。因为借条是一种借贷关系,属于双方约定的一种借款方式,被借款人有义务归还借款人的借款和利息;但实际上有些人打着借钱的旗号,利用借款人对它的信任,向借款人借款,虽然写了借条,但它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过,打着借款的旗号来实行诈骗事实。 现实中有很多人也用合同来进行诈骗,双方也都签了合同,那为什么这个叫诈骗,而借钱不还就不叫诈骗呢?两者都是骗受害人的钱啊?
借钱不还,在有借条凭证的前提下也有可能构成诈骗。分析如下:
1、刑法规定的诈骗罪要成立的条件是借款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向出借人借钱,出借人交付了金钱,那么借款人的行为有可能涉嫌诈骗罪。简单理解就是借款人压根不想还钱,骗出借人借钱。虽然出具借条但主观上是不想还钱的。
2、借款人主观想法只有他自己最清楚。借钱之初到底是想非法占有别人的钱还是想偿还但还不起,现在中确实难以分辩,而且就算报警他也会抗辩我是要还钱的,只是现在没钱。但如果借款人本来就没有收入来源,借款金额与其收入严重不符。没有稳定收入且不务正业,突然要借十万、八万这种就要多考虑是不是欺诈?
3、虽然有借条,但如果借款人具有以上所说的主观故意,那么借条仅仅是施行诈骗行为的附带的,双方就不构成民事借贷法律关系。
现在社会常出现的是正常借款都是十个借款九个不还,借款前是朋友借款后是“仇人”。所以借款有风险,出借需谨慎!
你看着办吧,我都无语了,现都啥形式呀你不知道?不再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了,借钱不还一切都可以豁免了,你还在坚持那真是掏钱难买愿意,谁也拿你没办法,以后这些话都赖得说了;为了盘活经济纠纷攻克执行难,执行不能,采取破产法,将破产的企业和个人实行破产豁免制度,给破产企业和债务个人豁免翻身的机会,我把话撂下,未来的情况已经明朗了破产企业能翻身的有几个我不好说,但个人实行破产豁免翻身几乎达不到百分之五以内,也可能百分之一二,或者根本没有,那么一个庞大群体旧债未去又添新债,这是必然的,因为无责行为,使得越来越多的不良企图上演难以遏制,法院的执行不能,执行难,就这样迎刃而解,你是就是当前的形式,还用我说吗?
关于此种情况能否构成诈骗罪,让我们来分步骤分析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什么是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诈骗罪需要符合如下构成要件:
1. 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
2.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3. 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4.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5. 数额巨大
因题中并未详细叙述具体情况,因此需要题主按照自身案件情况予以对应看是否符合。
其次,如果不符合诈骗,那么应该属于通常的债务纠纷,那么题主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进行维权。
如果您手中有对方的个人身份信息,有明确的借款证据,且借款已到偿还期限,并未过诉讼时效,已诉讼维权的方式还是比较容易获得支持的。
看来借钱人都是坏蛋了,干脆统统枪毙算了,把你们这些好人都留下来,看看最后谁也会又变成坏蛋,你们真的很过分,到底有多少钱,这么贬低人家穷人,国家要是要打仗了还靠你们有钱人呢?等着吧!
并不是欠钱不还,就可以认定为诈骗,诈骗属于刑事案件,民事纠纷的“欺诈”与刑事案件的“诈骗”有本质不同,欺诈属于民事法律范畴,是可以撤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