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分割起诉费多少钱(财产分割32万诉讼费怎么收)

导读:
离婚就有一处房产值三十多万诉讼费的多少钱?
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财产分割32万诉讼费怎么收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分割32万诉讼费怎么收 ,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财产分割32万诉讼费怎么收 的,不另行交纳财产分割32万诉讼费怎么收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举例来说,分割的财产是 30 万,缴纳的金额就是 (30万-20 万)* 0.5%=500元,再加上50到300元的基本受理费,即总共为550~800之间。
不过需要提醒您的是,如果涉及到房屋评估,可能还涉及评估费,如果请律师还涉及到律师费等。
起诉财产分割诉讼费要多少
财产分割诉讼费如果是在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中同时提出来的财产分割32万诉讼费怎么收 ,需要交纳50元至300元财产分割32万诉讼费怎么收 ,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单独提出财产分割诉讼的,根据诉讼标的的数额交纳诉讼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2万诉讼费还有律师费多少钱?
32万诉讼费还有律师费多少钱?
1、32万元财产分割32万诉讼费怎么收 的诉讼财产分割32万诉讼费怎么收 ,诉讼费6100元。
2、律师费财产分割32万诉讼费怎么收 的多少财产分割32万诉讼费怎么收 ,双方根据标的额、案件复杂程度、工作量等,有双方确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多少都可以,一般情况在一万元以上。
3、另外还可能缴纳的费用有:
保全费,需要查封保全对方财产的时候需要交,大概2120元。
公告费,对方玩失踪无法送达的时候需要交,每次300-500元。
鉴定费,需要司法鉴定的时候缴纳。
财产分割诉讼费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用主要由败诉一方承担。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财产分割32万诉讼费怎么收 的规定财产分割32万诉讼费怎么收 ,诉讼收费的原则规定是原告预交财产分割32万诉讼费怎么收 ,判决作出后由败诉者承担。离婚案件财产分割32万诉讼费怎么收 ,一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怎么算?
法律分析财产分割32万诉讼费怎么收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财产分割32万诉讼费怎么收 ,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财产分割32万诉讼费怎么收 :
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
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法律依据财产分割32万诉讼费怎么收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五十二条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基层巡回法庭当场审理案件,当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银行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基层巡回法庭可以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不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交纳。
第五十三条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