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要经过法院吗_双方离婚协议要不要通过法院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24来源:律总管312人收看
导读:
在我们国家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对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配等进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2种方式是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为夫妻感情破裂。

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财产分割也没有疑义,那就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房事,解除婚姻关系。双方执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手续即可。

建议双方暂时分居,可以冷静地思考一下,不要急于解除关系,尤其是有子女的家庭,还是慎重决定。

拿上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绪。

家产平分。

实在过不下去了先自己协商离婚,如果协议不了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如果不判决离婚,可以分居两年在去法院起诉就可以判决离婚了

在我们国家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对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配等进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2种方式是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为夫妻感情破裂。

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此时无须实质审查过错和感情破裂情况。

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有法定理由,比如存在家暴、遗弃、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没有过错的,还有一条分居,分居满两年也属于法定离婚情形。

首先当然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对于夫妻之间是否有过错是没有要求的。只要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以书面的离婚协议确定下来,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一般要准备好两人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其次是诉讼离婚,即夫或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是确认“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对此认定的标准是:

什么是“夫妻关系确已破裂?“

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这里”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标准是:

1.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夫妻双方分居满2年的;

5.被告一方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

以上情形中的第1、2种情形,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向夫妻有过错一方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

有以下情形,原告进行诉讼离婚的,法院会裁决不准离婚:其一是女方在怀孕、分娩后1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其二是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另外,在诉讼程序上,对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或者原告撤诉、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我觉得能说出这种话的,基本上都是找好下家了。

没有严重过错,没有感情了?

夫妻之间,如果说没有激情,那还没有爱情吗?即使没有爱情,那也会有亲情。

不论是哪对夫妻,基本上都是由爱情慢慢的变成亲情,因为生活是平淡的,当时在轰轰烈烈的爱情,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变成亲情。

我觉得既然没有严重的过错,能过就过下去吧,不过这只是我的参考意见。

要是想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和法律起诉,这两种途径,自己可以选择。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对离婚进行了明确规定。

鉴于你的情况,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这没什么问题,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对财产、抚养和赡养关系人进行明确、对共同债务进行明确,去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就可以协议离婚了,符合离婚条件,民政部门同意离婚的,会发给《离婚证》。

第二种情况是“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能另外一方不同意,那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般离婚案件都要调解,调解不成6个月后重新提起诉讼就行。

这仅仅是法律规定,希望你慎重考虑,找找原因特别是自己的原因,大家曾经爱过,为什么会没有感情?生活就是平平淡淡……

不要离婚,不要离婚。没感情了?怕是你有外遇了吧,禁不住外面的诱惑吧,呵呵。

为了小孩子,又没什么过错,还是好好过日子,夫妻不是感情的清的,夫妻已经成为亲情了,难道选择另外一个你就会觉得有感情,有幸福感吗?也未必吧,好好努力,踏踏实实过日子!

很简单,离婚不以是否有过错为原则,就是以没有感情了为原则,只要双方都同意了,写好家产,儿女的扶养协议,民政局就给办理离婚。

如果达不成协议,就去法院起诉,折腾几次也会办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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