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证明合法吗_村里出的宅基地证明合法吗

导读:
有村委会开的宅基地证明,说明你申请使用宅基地的申请得到了批准,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村委会才会给你开宅基地证明,要不然村委会是不会给你开证明的。
但是宅基地证明,只有证明你对这处宅基地拥有使用权,并不代表你就可以在这处宅基地上面建房,因为建房需要建房审批,只有通过审批取得了建房许可之后,才能在宅基地上面建房。
你没有建房许可证,说明你取得宅基地之后,并没有申报建房,就擅自动工兴建了房屋,这种情况属于未批先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规定。
未批先建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并不是说你建的房屋就属于违法建筑,因为在生活中,很多村民对政策不了解,不知道建房还要审批,自认为取得了宅基使用权就直接可以建房了,所以才会导致一些未批先建的情况发生。
至少说建的房屋属于不属于违法建筑,要看两个方面的条件:
一是宅基地使用面积有没有超标,每个地方能使用多少面积的规定都有明确规定,像我所在地规定,每户最高不能使用超过120平方米的宅基地,如果超过了120平方米,属于非法占地,建的房子肯定属于违章建筑。
二是房屋的高度有没有超标,农村建房有严格的高度标准。一般来说每层房屋的高度不得超过3.3米,建两层就是6.6米。我们这里规定,在农村只能建不超过2层的房屋,也就是说房屋的高度最高不得超过6.6米,超过属于违章建筑,得整改。
如果说你未批先建房屋的面积和高度都在当地规定的范围之内,只是没有办建房手续,那就不属于违法建筑,可以去补办手续,反之,你没有办建房手续,建的房屋还违反了当地的一些规定,那就不好说了,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村委会没有宅基地审批权,依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证明而修建房屋属违法行为!
1.在《土地管理法》修订以前,农村宅基地由国土部门负责管理!办理程序是由农村村民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初步审查并公示后上报审批,用地由国土部门设在乡镇的国土所负责批准、住建部门设在乡镇的规划站负责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才是合法的!
2.《土地管理法》修订后,农村宅基地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颁发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由自然资源部门颁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房屋建设完成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进行用地标准核查和规划条件核验,合格的签发验收合格通知书,依验收合格通知书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宅基地的合法手续即为用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证件缺一不可!
只要有违,国家就敢拆,基本违建的都是知法犯法,他们都认为政府要钱,只要给钱,什么违法行为都可以保住,所以很多人都藐视国家的法律法规,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当儿戏,以为违建了到时出些钱就能保住自己的违法行为,都说政府见钱不叫法律,所以才会造成腐败多多,如果不拆违建的,确权登记有何意义!国家的法律有何意义,国家要法律干嘛?法律是用来惩治违法者的,不是用来保护违法者的,希望国家人员要以公平公正公开去服务人民群众,依法治国,人民才会大力支持你们的做法,如果藐视法律,包庇法律,一切都会完蛋的!
正当手续的宅基地建房为什么算违法?
住有所居,是人类生存需要。农村在过去审批宅基地还算比较合规正常。个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初步审核,然后再上报乡镇,乡镇上报县里土地局,符合条件很快就审批下来,就可以修建了。
但是现在不知什么时候这一套审批制度就没有了,其它地方不知道,我们这里总是很乱。农村老百姓符合条件想修房三番五次申请,几年没有結果。所以没有住房者急需要修建,也不管那些条条框框,清规戒律了任意找一处自认为合适的地方进行修建。
上面批不下来,老百姓也不傻,总要找村委会说明自己修建房屋一事。弄个修建证明,或者点头默认也算。心里修建总感到踏实一点。万一到时处罚时有人给你说一句话,就能顶大事。躲过处罚,或者处罚很轻。
出现这种现象说实话也不能怪罪农民,农民没有住所,总不能因为多年不批让农民露天居住吧。如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说,村委会证明没有什么法律效力。但是总能说明农民修建村委会是知道的。不是擅自决定私自修建的。农民村委会都是迫不得已。这样修建虽然不合法但也合情合理。
难道村委会不是共产党领导的吗?村委会他也是一级政府,村民不知道的法规和现有的政策,村委会有权讲解,别等房子建好了再说,这违法那违法,毕竟老百姓收入不高,建一次房子花费了可能是他们一生的积蓄,说违法就一拆了之,这样很容易出现问题,闹不好会出现人命,更有甚者会给社会带来不可预测事件,这也不是没有案例,所以法治社会都要讲法,政府部门要讲法,尤其是村委会,还有老百姓也要学法,保护自己。
我感觉你这样说是不对的,村委是领导管理一个村的,是村民一级领导,村民什么事情都找村委处理!
一、村委会出具同意提供宅基地的《证明》,只具有证明该村民享有使用本村宅基地的权利。不等于批准该村民建房了。
二、随着中国科学技术进步,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机械化耕作、集约化经营、信息化管理,对耕地连片种植的需求。许多农民在耕地保护区里建房,阻碍了机械耕作的实施。
因此,任何农村住宅,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首先落实宅基地建房规划定点,才能颁发《宅基地使用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