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_连带清偿责任的担保有期限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13来源:律总管321人收看
导读:
实际生活中,借款一般会要求找担保人进行担保保证,此时会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中一般会对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作出相关的约定,所谓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

一、连带责任保证期限

1、保证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即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有效期间。

它事关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行使或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因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

2、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把保证期间分为有约定、无约定和约定不明三种。

3、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4、保证合同约定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

5、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二、连带责任担保

1、连带责任担保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3、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

4、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三、车主承担连带责任、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1、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2、车主无过错要符合3个条件

实际生活中,借款一般会要求找担保人进行担保保证,此时会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中一般会对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作出相关的约定,所谓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

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保证期间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关于担保期限,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期限是: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由此可见,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对债务的连带责任,你有权向担保人主张你的权利。

但若超过六个月,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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