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什么性质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1.10来源:律总管672人收看
导读:
企业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业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厂长对企业盈亏负有直接经营责任;职工按照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对企业盈亏也负有相应责任。

简述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和地位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和地位:

1、全民所有制企业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2、企业财产属全民所有;

3、经济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4、法律上具有法人资格,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并以此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5、可采取承包、租赁等经营责任制形式。

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需求,发展商品生产,创造财富,增加积累,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

企业必须坚持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扩展资料:

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是使企业适应市场的要求,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单位,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

企业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业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厂长对企业盈亏负有直接经营责任;职工按照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对企业盈亏也负有相应责任。

什么叫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国企吗?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国企,但只是国有企业的一种。

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为国有企业,但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实践表明,企业的直接经营收益权与国家的财产收益权是应该并且能够明确界定、协调起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有以下主要特征:

1)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是国家财产所有权的派生权利,具有从属性。经营权既来源于国有财产所有者授权,又服从和服务于国有财产所有权,国家所有权表现为对企业财产和利益有最终处分权。

2)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排他的财产权,是一种新型的物权。所谓综合性,是指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能。所谓排他权利,是指它可以排斥包括所有者在内的任何非法侵害,例如企业可以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

3)创设经营权,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根本目的,一方面是使全民所有制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另一方面是实现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方向是完全一致的。

4)经营权具有法定性和不可转让性。其主体、内容都有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任意创设,也不能通过合同约定或转让。

什么叫全民所有制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为国有企业,但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是国有企业的一种。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法律地位:

1、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2、企业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可以采取承包、租赁等经营责任制形式。

3、企业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需求,发展商品生产,创造财富,增加积累,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

4、企业必须坚持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5、企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6、企业必须有效地利用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实现资产增值;依法缴纳税金、费用、利润。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符合以下七个条件:

1、产品为社会所需要

它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必须是能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为了满足这种需求,企业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不能提供伪劣残次品,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

同时对企业来说,生产的产品只有满足人们的需求,才能销售出去,企业提供的劳动价值才能实现,企业才有可能生存和发展。

2、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

公司设立申请表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都是工业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不可少的条件,没有这些条件企业就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必备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包括三层含义:一是企业必须有资金;二是这些资金的来源必须是合法的;三是设立企业所需的资金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限额。

5、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企业的组织机构是指企业的法人机关,法人机关对外代表企业承办各种事项,对内实施管理活动。没有组织机构,企业也是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内部设立一些职能机构,如财务部、生产部、人事部等,以及职工代表大会。

6、有明确的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是企业所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界定。明确的经营范围也限定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国家将经营范围作为设立企业的必备条件,是国家管理的需要,也是明确企业权利义务,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的需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要是指一些特殊要求,如环保、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等。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企业,这两种定义上有什么区别?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企业,这两种在定义上的区别:

1、设立的依据不一样: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企业 不能叫企业了,定义为公司比较准确 是根据公司法设立。

2、体制不一样: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股东是国家,是全体人民。全民所有制企业就是通俗意义上的国有企业 (法人独资)的股东是法人。

3、公司类型不一样: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党委会;

有限责任公司是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

全民所有制企业简介:

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为国有企业,但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是国有企业的一种。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简介: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的组织形态,有限公司对外所负的经济责任,以出资者所投入的资金为限。倘若有限公司被债权人清盘,债权人不可以从股东个人财产中索偿。在某些地方,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不同,有限公司相对适合中小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对适合大型企业。但是也有某些地方,不论公司大小,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最常见的有限公司类型。在美国一般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的概念较晚出现,一些地方的法律没有关于有限公司的界定。

企业性质指的是什么

企业的性质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

企业的性质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从广义上讲,国有公司以出资情况来加以区分,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名自然人股东组成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十万,也是有限责任公司里的一种特殊形式。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单独投资组建的公司,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种,也称国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名以上五十名以下自然人股东组成,最低注册资本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募集组建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五百万元。以上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中外合资企业,是指由中方与外方按一定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是指中方与外方共同合作经营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指由外商单独投资组建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名以上自然人合伙开办,对外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对外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以上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请问全民所有制职工的编制是什么性质•?如何解释?

全民所有制职工的编制是国有企业职工编制。

要了解什么是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需要先了解全民所有制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国有企业,但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国有企业的一种。

由此可见,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职工编制,是属于国有企业编制的。

扩展资料:

全民所有制职工的权益:

1、国家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3、企业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企业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的厂长,由政府主管部门免职或者解聘,并须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厂长,由职工代表大会罢免,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5、职工有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有对企业的生产和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设的权利;有依法享受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休息、休假的权利;有向国家机关反映真实情况,对企业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控告的权利。女职工有依照国家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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