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人_经办人签字的法律责任

导读:
经手人签字有什么法律责任
收据经办人签字需要负经办人签字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有:证明经办人收了款经办人签字的法律责任,收款的具体情况如收据上所写。如果说已经签订借款合同经办人签字的法律责任,经手人没有还款义务经办人签字的法律责任,借款人才是还款人,经手人签字的一般没有责任。如果没有合同,经手人签字,经手人就是借条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还款义务。
经办人只对单位承担责任,不对外承担责任,故如果挪用,占用,侵吞,单位有权追偿,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办人所在单位对于收据,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经办人是办理某事的直接责任人,审核人是经办人的上级,用于审核经办人的工作,对其确认。经办是部门中事件的提出者及处理者,经办做完的事要上面主管查核。这都是政府部门业务流程的俗称,只是业务流程中的一个阶段名称和办理人名称。收据包括:
1、按照来源不同分类:
(1)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同外单位发生经济往来事项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发票、飞机和火车的票据、银行收付款通知单、企业购买商品、材料时,从供货单位取得的发货票等。
(2)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由本单位内部经办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开工单、成本计算单、出库单等。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分类:自制原始凭证按填制手续及内容的不同,又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编制凭证四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发票签名上,经办人和证明人各担什么责任,哪个责任更大?单位换了些设备,让我在证明人上签名
经办人负主要责任,证明人负连带责任,经办人经办人签字的法律责任的责任更大。一般证明人应该是部门经理之类的有一定审批权限的人。经办人是事件的直接负责人。证明人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提供证言的人。显然两者的权利义务是不一样的,经办人权利义务要超过证明人的权利义务。
需要负法律责任。
发票经办人需要负的法律责任如下:
1、证明经办人收经办人签字的法律责任了款,收款的具体情况如收据上所写。
2、经办人只对单位承担责任,不对外承担责任,故如果挪用,占用,侵吞,单位有权追偿,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经办人所在单位对于收据,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经办人是办理某事的直接责任人,审核人是经办人的上级,用于审核经办人的工作,对其确认。经办人是部门中事件的提出者及处理者,经办做完的事要上面主管查核。
这都是政府部门业务流程的俗称,它只是业务流程中的一个阶段名称和办理人名称。法律上的证明人是指保证人。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比如债务事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成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关于经办人的法律责任
买卖合同中,经办人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承担过错的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经办人追偿。
负责本部门合同的签订(包括合同的谈判、起草、送审、报批等)工作经办人签字的法律责任;在总裁的书面授权下,负责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负责制定合同履行计划,并实时跟踪合同履行,掌握合同变动情况,及时作出合同履行的风险预警并通报公司法务部等有关部门;经办人,顾名思义,就是某件事情的经其手办理的人员。
经办人只代表是某件事情的经手人,如经办事项是依法或者依职权进行的,不承担对所经办事项的法律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经办人追偿。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合法合同,也就是说合同签署方为公司的,除经办人签字的法律责任了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个人不会承担外部法律责任。经办人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也不会承担外部法律责任。
但如果经办人没有法定授权,还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合同的相对方又知道(或应该知道)经办人没有法定授权这个情况,经办人的公司又对合同不予以事后追认,那么这个经办人就是无权代理,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另一种情况,如果经办人没有法定授权,还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合同的相对方不知道(或不应该知道)经办人没有法定授权这个情况,比如经办人有介绍信啊,有空白的已经盖好公章的合同等。这个情况叫表见代理,这时合同义务还是要经办人的公司承担的,当然经办人的公司承担合同义务后会追究经办人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