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改几次名字_民法典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

导读:
一个人能改几次名字
民法典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没有次数限制。公民变更姓名民法典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民法典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典规定二次改名
改名以一次为限民法典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一般是不能二次改名的。
一、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民法典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6、姓名粗俗不雅的。
二、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法典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1、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
4、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
怎么通过身份证信息查询婚姻状况
贩卖香烟真烟,流水七万,当事人在去年六月五号被取保候审的,现在取保候审也到期了,检察院把案件打回公安局,理由证据不足,二次补充侦查一个月的期限马上到期了,至今也没人联系当事人。这种情况下案件还需要放置多久才会有结果,才会结案。扣押的车,手机,银行卡,是不是要结案后能返还,烟草局当时扣押四万多香烟,这个烟还能不能要回来了。身份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身份证变更名字的一般程序和办理手续如下:
(一)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必须要本人去办理,并随带户口本、身份证,印制一个十指的指模,大约需要一个星期左右可取证明。
(二)准备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当地派出所领取两张《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空白表,并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清楚、正确。
(三)将《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拿到所在的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签字盖章,并请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出具证明。如果是在校生或有单位的,所在学校或单位均要出具证明。(四)本人写好一份户籍改名字申请书,并随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需要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局(一般均需3人以上)全部签署同意意见后才算办理完毕,然后即可办理新的身份证。
按照相关规定,现在身份证变更名字有严格的申报限制条件和理由。主要包括: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一生可以改名字多少次
更改姓名民法典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没有次数限制。如果需要更改姓名是必须按照户口登记机关民法典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的相应流程办理的,只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办理就可以了:
1、本人的书面申请民法典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
2、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能够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要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更名的证明;
改名字能改几次
更改姓名民法典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没有次数限制。如果需要更改姓名是必须按照户口登记机关民法典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的相应流程办理民法典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的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办理就可以民法典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了。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民法典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名字可以改几次
民法典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只要是合理的情况下,没有更改姓名次数的限制。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典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个人的名字可以改几次?法律有没有规定?
一个人改名字不限次数。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民法典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具体来说,公民享有的姓名权包括三个方面:
一、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
二、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允许的,但是必须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因此,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民法典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具体的规定如下: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10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18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18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成人改名涉及到的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公安部对限制成人改名,因此稍显麻烦。大致步骤如下:
1.需要你提出书面的申请;
2.需要你的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需要到你户口所在地公安局申请;
4.有个别派出所可能会提出一个月只办理一次,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去办理。
而从法理和原则上说,只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改名申请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和理由,公安部门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公民的改名申请。
因此,公民改民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是完全自由的,也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公安部门同样不能因为行政不便等原因损害公民变更姓名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