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大概需要多少钱_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1.15来源:大律网15人收看
导读:
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办理离婚,如果双方对协议的内容达不成一致的,那么任何一方均可以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且在法院处理离婚问题时,一并解决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问题,通过这次上两种方式,才是合法有效的离婚手续。

办理离婚两个程序,一是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二是去法院离婚。

1、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问题、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均无争议,写好离婚协议,带着证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去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处办理。

2、诉讼离婚,双方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到对方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法院起诉,带着证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并复印及起诉书去法院起诉。

首先跟我来了解一下目前我们国家离婚制度,现在我们国家离婚有两种离婚途径。

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即财产,孩子扶养,债权债务等方面无任何矛盾的情况下,当事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夫妻签订离婚协议,直接去明证局离婚登记窗口登记离婚。

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即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愿离婚的情况,目前法院强行叛离的情形有: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或者家庭暴力,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违法行为累教不改的,法院都可叛离,由夫妻间主张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起诉,现在我们国家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方要向法院提交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对方出轨行为,分居两年以上是可以当做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其实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这是您对离婚条件的一种误解,法律规定是夫妻之间分居两年以上的,可以当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明,并不是分居两年以上就可以离婚,当您给法院提交了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法院还要调解看能否继续生活,调解不成的,法院再经过庭外调查,看主张方提交的证据,询问双方当事人,等调查手端后确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法院最终裁定准许离婚。

一、离婚的方式,首先考虑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指双方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单人照片(红底二寸)去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即可。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作适当处理的,发给离婚证。离婚证工本费仅需九元。可以说协议离婚是成本最低、对孩子、对双方及家庭伤害最低的一种方式。是离婚双方首要考虑的方式。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在民政局颁发离婚证时生效。

二、在穷尽各种方式后仍然协议不成的情况下,进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指一方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形。当事人需要携带起诉状、结婚证(如结婚证丢失或无法拿到的情况下,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时的领证机关调取结婚档案)、身份证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涉外婚姻除外)。这里的住所地一般指经常居住地,即在同一地方连续居住超过一年。

1、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情形下,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这主要是从家庭和谐、稳定的角度去考虑,法院一般会给双方一次机会,给半年的时间,看有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如果有孩子的还要考虑顾及孩子的感受,以及离婚对于孩子产生的负面影响。如果因为诉讼之后,双方均能认识到自身的问题,改正错误,夫妻感情因此得到改善,矛盾因此得到化解,一个家庭因此得到挽救,对于当事人来讲也是极大的幸运。第一次起诉判决不离的本意及出发点是良善的,希望当事人能够理解,不能偏激的认为,诉讼至法院就必须判决离婚。

2、如果第一次起诉判决不予离婚后,夫妻关系未得到任何改善,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情形下,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可以进行二次起诉。由于目前最高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家事审判改革,改革明确家事审判的职能是,实现对尚未死亡的婚姻和问题家庭进行救治。因此在审判实践中,第二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的概率也非常大。尤其是对于双方因孩子抚养权争议较大,后者财产分割争议较大的案件,一般依然判决不予离婚。

3、第二次如果判决不予离婚,仍需等待六个月之后才能第三次起诉,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案件,绝大多数都会依法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因此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调整好心态,不能过于急躁。

三、需注意的问题:

1、起诉状中应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一般有四项:依法判决离婚、子女由谁抚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费由谁承担。

2、离婚案件立案时,财产标的20万元以下的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300元。由于第一次起诉一案判决不予离婚,因此起诉时不建议列举太多的财产,以免增加多交诉讼费的负担。

3、如果法院依法判决离婚,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双方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1.双方协商好,签好书面的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内需要约定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处理的事项。

2.双方登记离婚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至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申请登记离婚(港澳台增加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外国人增加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3.民政局发离婚证

如果是2021年之后的,《民法典》生效了,会增加离婚冷静期。在上面的第二步之后,接下去还有两步。

3.等待冷静期

申请后开始计算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内只要一方反悔了,随时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申请。

4.领取离婚证

如果冷静期内没有撤回。在冷静期后的30天内,也就是提出申请后的第31天到第60天之间,双方需要再次去民政局确认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的主要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比较快,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没有争议,签署离婚协议后,双方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是通过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方式。诉讼离婚时间比较长,而且法院需要调查是否“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认为没有破裂,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驳回后6个月后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我国只有一个机关,就是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我国只有二个机关,就是民政局和人民法院;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自愿离婚的机关是民政局,双方自愿同意并亲自上门办理。

如协商不成,则要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上规定的只有两种合法形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外一种就是诉讼离婚,分居不会变为自动离婚,不论分居多久,都只能是代表双方的感情破裂,但都不代表双方已经离婚。

所以建议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办理离婚,如果双方对协议的内容达不成一致的,那么任何一方均可以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且在法院处理离婚问题时,一并解决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问题,通过这次上两种方式,才是合法有效的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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