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协议能反悔吗_民法典对离婚协议书的影响?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1.15来源:大律网323人收看
导读:
大多数是一想到离婚,就立即去民政局直接办理离婚手续,“离就离,谁怕谁!”年轻人的这种草率离婚行为将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就在起草民法典时,对于协议离婚增设了一个三十天的冷静期,和三十天的最终离婚抉择期。

现实中,年青一代闪结快离现象增多,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年轻一代较少,大多数是一想到离婚,就立即去民政局直接办理离婚手续,“离就离,谁怕谁!”年轻人的这种草率离婚行为将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就在起草民法典时,对于协议离婚增设了一个三十天的冷静期,和三十天的最终离婚抉择期。

即将颁布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个法条表达如下意思:

第一,夫妻协议离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须亲自持含有子女、财产约定的离婚协议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第二,申请离婚登记后(申请日次日开始起算),任何一方均可以反悔离婚,随时可以申请去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三,夫妻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日起三十日“冷静期”满了后,还有三十天的是否决定离婚的最终“抉择期”(也可以认为是离婚申请最终反悔期),如果夫妻双方决定离婚,必须在后三十天内亲自去上次申请登记离婚的机关申请离婚证,否则夫妻双方申请登记离婚的行为不成立,不发生离婚效力。根据条文理解,如果在后三十天任何一方不同意申请离婚证书,均可能不会产生离婚效果。

协议离婚的程序变复杂后,对于从事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来说,应当会是业务量有所上升,因为当协议离婚复杂了后,人们想离婚时,就会可能考虑诉讼离婚,可以将财产、子女问题一次性通过司法程序固定,比协议离婚中协议约定效力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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