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要什么证据_如何起诉离婚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1.15来源:大律网558人收看
导读:
起诉前的准备,还是应该充分收集证据,主要应该从三个方面,一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个没有直接的证据,只能从间接证据证明,比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疗记录;分局满两年的证明,比如租房协议,物业费收据等,实践中最常见以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来起诉的,这里面也有例外,就不多讲了。

如何起诉离婚?这个问题对于律师来说是比较简单:

简单要件

首先,准备一份起诉状。诉状载明原、被告身份信息,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陈述大致的事实和理由。

其次,准备一些证据。比如结婚证明、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小孩出生证明等。

再则,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去立案。

最后,法院有可能会引导调解,调解不成,正式立案。

对于普通人来说复杂得多:

复杂情形

起诉不仅是个脑力活,而且还是体力活。

首先,在诉状表述上,不能鸡毛蒜皮一把写,要写重点。曾有一份诉状,写被告雄性能力不行,而鉴定结论证明能力还是很OK的,结果搞得男、女双方尴尬不已。

其次,要是没有被告的身份信息,那就少不得公安部门、法院两头跑。跑到法院开调查取证函,到公安部门调取身份信息。

再则,从证据收集上来说,如果对方有车、有房,而原告又没有相关证明的话,还要跑登记部门查询档案。

另外,如果担心被告转移财产,说不得还要诉讼保全。联系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保全费……当事人自己估计连门都摸不着。

最后,如果立案不是马上缴费,还要等缴费通知书。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就当撤诉处理。前期的事实就需要再来一遍。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及双方的身份信息,到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进行起诉,被告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有经常居住地的,经常居住地就是被告住所地;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那么户籍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

管辖法院确定后,就可以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式两份,到法院去立案了。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除此之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以下情形可认定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到法院去起诉离婚,是因为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程序一旦启动,便无法逆转,诉讼如同两军交战,最重要的还是要知己知彼,充分准备。

起诉前的准备,还是应该充分收集证据,主要应该从三个方面,一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个没有直接的证据,只能从间接证据证明,比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疗记录;分局满两年的证明,比如租房协议,物业费收据等,实践中最常见以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来起诉的,这里面也有例外,就不多讲了。按照当前审判来看,基本第一审能够判决离婚的不多。其二,是财产方面要有一份财产清单,梳理清楚家庭的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这样庭上打财产分割才有的分。其三是关于抚养权,主要从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发展去举证,目前观点也在变化,如果是两个孩子,最好不要让孩子分开,现在法官的素养是越来越高了,还多对儿童心理也有涉猎。

起诉的时候,需要提交起诉状以及证据,网上有模板,模板只是给出了共性的格式,但是个案的特性无法展现,就像每个人写作都有一定逻辑顺序和侧重点一样。最重要的核心还是诉讼请求,这是任何诉讼的核心,因为法官也要围绕你的诉请去开展庭审,不也遗漏,也不能超范围审查,所以这也是为什么诉状一定要找律师拟订的原因,外行看热闹 ,内行看门道,就是在这里。

庭审的过程,其他的律师也讲了很多,往往看似波澜不惊,其实暗藏杀机,如果无专业训练,庭审就是一字入公门,九牛拉不回。

法律就不是能够读懂法条那么简单,否则所有的作家都可以是优秀的法学家了,庭审过程有它独特的规则,案件无大小,有的只是人们对利益的衡量。

首先写好起诉状,准备好诉讼证据(主体资格资料、感情破裂证据、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证据和财产证据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为对方有居住证或者有户口的区、县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受理起诉后,会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法院一般还会安排一个月左右的调解期,如果调解不成,则安排开庭时间和发传票。接下来是开庭(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可能开庭一次,也有可能开庭多次),开完庭后一段时间,法院会做出相关的判决。

当然,离婚案件调解贯穿始终,如果在诉讼离婚的任何阶段,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可以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书和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首先选择要起诉的人民法院。

离婚案件属一般管辖,原告就被告,即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因为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同在一个地方居住,还在一个户口本上,这种情况就可以向你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没有经常的居住地、被告失踪、在监狱服刑等。

起诉程序

1.准备好起诉状以及副本,还有相关的证据。将相关材料提交给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才可以做出受理决定,如果不符合,则会退回材料,告知补充或告知向其他法院起诉。

2.按照法院的传票时间去开庭。法院依据双方提交的材料,以及当庭的意见,综合判定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并对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处理。

诉讼结果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一般会进行调解。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仅对财产分割产生分歧,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离婚的判决。

如果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又没有确实的证据证实符合离婚的条件,如分居满两年、一方与他人同居、婚外通奸、有赌博、家暴等恶习,否则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判决生效6个月之后,可重新起诉,此时法院一般会做出离婚判决。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书是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必备材料;

2、个人的身份信息复印件;

3、家庭户籍信息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

5、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证据准备好了,下面就需要去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县(区)人民法院立案服务大厅立案。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状

1、写明原、被告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

2、诉讼请求

简单将诉求罗列出来,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子女抚养问题、抚养费由谁承担;

(3)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4)债权债务问题

3、事实与理由

切勿长篇大论,倒苦水、通篇陈述离婚的理由,这样只会让法官无法从你的诉状中快速梳理出需要的信息。

那么,事实与理由一项应该写些什么呢?

(1)原、被告双方何时相识、谈婚情况、何时登记结婚;

(2)生育子女情况;

(3)夫妻共同财产;

(4)债权、债务;

(5)感情破裂的原因(离婚的原因)、从何时开始分居

相关证据

1、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诉讼主体资格;

2、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

3、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证明生育子女情况;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5、共同债权证明: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他人出具给夫妻其中一方或双方的借条等证据;

6、共同债务证明: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向银行贷款的证明等;

7、感情破裂的证据:如被告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的证据;

8、原告认为的有需要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所拥有的权利越来越多,存在结婚自由的同时离婚也是自由的。生活中离婚案件太多,双方若是真的不合适,离开便是一种解脱。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双方当事人若是存在以上条例所描述的,便可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此类诉讼离婚必须由当事人一方提出离婚请求,任何第三者都不得以诉讼当事人身份提出离婚诉讼,而只能依法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夫妻一方参加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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