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女方怀孕,如果有人出轨,离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导读:
夫妻之间女方怀孕期间有一方出轨,会导致在离婚诉讼中,出轨方成为过错方,在分财产上可能少分,并且无过错方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在女方怀孕期间,无论是男方出轨还是女方出轨都是一种过错行为,但是却不能让法官认定为感情彻底破裂的依据。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之间如果有一人出轨,往往会让夫妻之间出现矛盾,甚至走上离婚的道路。如果是在怀孕期间出轨,无论是男方出轨还是女方出轨,那么其矛盾必然也会更为巨大,离婚的可能性也就更大。
如果夫妻之间选择协议离婚,那么无论哪一方出轨,从法律角度来说都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因为协议离婚是一个互相商议的离婚过程,夫妻之间通过商讨与让步,达成一种双方都认可的协议。在协议离婚中,即便是出轨一方分的全部财产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也就是说没有出轨一方也可能净身出户。其主要原因就是法律不会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过多的干涉,协议的内容都是自愿签订。
因为孕期出轨的情况发生,夫妻之间往往无法心平气和协议离婚,那么就很容易走上起诉离婚的道路。
在诉讼离婚中,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怀孕女方出轨,男方起诉离婚,那么法院会不予受理。因为法律规定女子在怀孕期间,丈夫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2.女方怀孕,男方出轨,男方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仍旧会是不予受理。
3.女方怀孕,女方出轨,女方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受理离婚案件。因为法律只是禁止男方提起诉讼离婚。如果男方同意离婚,那么法院会判决离婚。男方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在财产分割上倾向无过错方。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并且是第一次起诉,那么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4.女方怀孕,男方出轨,女方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与第三种情况相似,只是索要精神赔损害偿金的主体变成女性。
总而言之,夫妻之间女方怀孕期间,如果有一方出轨,那么对协议离婚影响不大。如果是诉讼离婚,没有出轨的一方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并且在财产分割上占有优势。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