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判决后多久可以再起诉_老婆要离婚什么条件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1.15来源:大律网399人收看
导读:
如果起诉离婚,没有法定理由,法院不会判离。但还是坚决要离的话,如果没有新情新理由,起诉离婚的一方六个月内即使起诉离婚,法院是不予受理的。起诉离婚的一方只能等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但判不判离婚,法院是有自由裁量权的。

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确认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不管是之前的《婚姻法》,还是现在颁布的《民法典》,都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假如老婆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只要满足了法律规定之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人民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进行调解,若女方执意不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女方提出的离婚请求进行审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后,即使男方不同意,也应当准予离婚。

1.男方在婚姻持续期间与婚姻外的第三者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与第三者同居的。

2.男方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的。男方实施家庭暴力,情节严重的,女方除了可以依法提起离婚诉讼外,还可以留存证据后到公安机关报案。

3.男方有赌博、吸毒等恶劣行为,经过多次劝说后,仍然不加悔改的。很多家庭都是因为赌和毒走向破裂,赌博和吸毒不仅害了自己,还严重影响了其他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

4.女方坚持与男方分居长达两年之久的,而且分居的原因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工作、照顾孩子等其他原因。

5.除了上述情形之外,若出现了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女方提出的离婚请求。这是法律规定中的兜底条款。

若女方第一次提出离婚请求,被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女方收到判决后,又坚持与男方分居一年,一年后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这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结语:假如老婆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只要满足上了上诉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男方的意愿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此离婚案件的重点。若没有上述的情形,男方又想挽回婚姻的,那么首先就要反省自己是否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思考导致离婚的原因是什么,追根溯源。若夫妻两人实在没有感情了,也没有必要继续纠结下去,当不成夫妻,退一步,还可以做朋友,没有必要闹得太僵,收不了场。

提这个问题的,有可能是女方本人,也有可能是男方本人。

无论男女,我告诉你们,起诉,连续三次,每隔半年,没有不判的。

就是起诉方在财产房产孩子等方面,有所让步。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即无法协议离婚,那么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申请法院判决。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分居2一3年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婚姻法》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对于如何确定夫妻感情破裂有4点:

1.看婚姻基础

2.看婚后的感情

3.看离婚原因

4.看有无和好的因素

假如老婆真的决心要离婚,男方怎么想怎么做都没有用。

总的来说,我国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一致同意才可以。如果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那想要离婚的话,只能走诉讼离婚这条路了。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那就是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以及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想离婚,就得证明上述说的这些情形,如果证明不了,法院是不会判离的。

还有一种情形就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符合这个条件也是可以离婚的,但这个需要等待两年的时间,而且还要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证明难度也较大。除了这些情形外,其他理由就不构成离婚的法定事由。

如果起诉离婚,没有法定理由,法院不会判离。但还是坚决要离的话,如果没有新情新理由,起诉离婚的一方六个月内即使起诉离婚,法院是不予受理的。起诉离婚的一方只能等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但判不判离婚,法院是有自由裁量权的。

说到这里,想要离婚的话,还是比较困难的,既要搜集证据,也要耗费漫长的诉讼时间。再者,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就要施行了,到时候就会有个“离婚冷静期”,这个冷静期对不想协议离婚的一方来说,是极为有利的。同时,《民法典》还全新规定了一种法定离婚理由,那就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应当判决离婚”,但同样也需要一年的分居时间。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诉讼离婚中,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有一下几种: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构成重婚的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解释(一)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首先,必须是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双方感情出现了问题,感情破裂,不愿意继续共同生活导致的分居,并不是因为一方外出工作、就学、或者子女上学等问题导致的分居;

其次,分居的时间长度及持续性,即必须达到分居满两年,而且分居必须是持续的,不间断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三个月公告期)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

假如老婆要离婚,男方不同意,什么条件下法院会判决离婚?应该怎么办?

现在社会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婚姻不好,不想过下去两个人一方就要提出离婚解除婚姻。但是一方要是不同意怎么办?

第一:选择协议离婚,这个是最快也是最好的离婚方法。

第二:起诉法院离婚,这个要最快6个月到一年以上时间。一般人很耗不起时间。法院最终选择开庭审判,先是双方协商离婚,最后不行就宣判离婚。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理由基本是婚姻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

如果是女方想离婚,男方死扛着不肯离婚的话,比较多的是:男方出轨了。

就想着家里有老婆有孩子,外面再找个小三偷着乐,多好!

一方面希望享受在外面找小三偷吃的快乐,一方面又不想破坏自己在亲朋好友眼中的美好形象。

其实这样的男士,他并不是真的爱妻子或者爱小三,他只是享受钻空子的“乐趣”。

如果是男方想离婚,女方死扛着不肯离婚的话,比较多的是:担心孩子成长。

女士总是会更加考虑到孩子的感受,担心孩子生长在单亲家庭中,没法有个快乐的童年。

当然,还有一方借高利贷去炒股、一方迷恋赌博、女方怀了别人的孩子、一方与另外一方性格不和等等的原因,会导致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

实践当中,有的人想早点离婚了,新的对象都快找好了。

另外一方想要孩子抚养权、或者想多要些财产、或者想多问对方要一笔补偿金等等,就会找感情还没破裂,不同意离婚当借口,故意拖着不肯离婚。

另外,一些情况下,男方是不得主动提出离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如果第一次离婚没离成的话,可以过了半年(这个隔半年,是说原来起诉的一方),再去起诉一次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如果是另外一方想反过来起诉离婚的话,是不受隔半年限制的。

要证明感情破裂的话,可以提供:分居协议、家暴出警记录、家暴验伤单、言语侮辱谩骂的聊天记录等。

不过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一方要离,另一方说不离的话,是判决不离的比较多。

这就是法院的判案传统:宁拆三座庙,不毁一桩婚。给你们一些时间,让你们双方冷静冷静,看看能否和好。

实在不行的话,隔半年再去起诉一次吧。

说个实话,我也是男人。如果一个女人提离婚是男人的耻辱,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她即然提离婚想必已经想好了才做的决定,作为男人不必耿耿于怀,纠结离还是不离,没有意义了!

作为律师,我的回答是:天下没有离不了的婚。

只要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死缠烂打也没有用,法院最终都会判决离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不得不说实践中离婚的最常用的方案----连续起诉离婚,这是实践中判决离婚最常用的方法了。

连续起诉是指,第一次起诉法院不判决离婚,判决生效后6个月再次提起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这是实践中的常用离婚方案。只是时间比较长,一次起诉要6个月,中间隔6个月,第二次起诉的时候也差不多两年了。但是如果不起诉,又没有分居的情况下,即便超过2年也不会判决离婚。

一般第一次法院不会判决离婚,都进行调解的,只要你们还有希望在法官调解下就能和好。但是如果你们和好的基础不存在了,女方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都能判决离婚!你现在需要认真想想你为这段婚姻做出努力了吗?如果你尽力了留不住女方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再重新找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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