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要给女方损失费吗_离婚过程中妻子可以要求丈夫赔偿青春损失费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1.15来源:大律网205人收看
导读:
离婚时女方之所以要求青春损失费,是有一定道理的,应不应当要呢?应当要,不然就亏大了,但不能以“青春损失”为由去要,而要按照法律规定,找其它的合法理由去要。

青春损失费是什么意思,你不结婚,青春就不损失吗,就永葆青春吗。

此话差异,女方要青春损失费,哪男方呢?本是公平事,为何出此言?

完全没有理由赔偿啊!所谓赔偿,是违背事主意愿,而造成事主某方面损失的补偿!!难道你们当初结婚时不是因为情投意合而自愿组建的家庭??还有,这说的就像你不结婚时间就不会从你身上流逝一样!!完全没有道理!

你要求你老公赔偿你青春损失费是你的权利,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同意你的请求,愿望实现,非常好;同样,在你青春年华失去时,你老公容颜也在迟暮,他也不可能青春永驻。很有可能在你们两口子日夜战斗中老态毕现,比你老的更可怕,如果他起诉,同样法院也会支持的。因为理由同样成立。

两口子天天生活在一起,难免磕磕碰碰,应该互相包容,避免伤害。很多有情人终成仇人,甚是遗憾。但还是希望缘分不在别成仇敌,好合好散。即使你们不能再一起,但孩子共同的纽带,子女,别让孩子心里烙上阴影,别要不着边际无理由的赔偿,没意义。

经常会有女性当事人咨询,要和丈夫离婚,没法过了,和他结婚这么多年简直是浪费生命,感觉在虚度光阴,生活一点激情都没有。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丈夫赔偿青春损失费吗?能够要求赔偿多少?

每次听到这样的问题,总觉得滑稽好笑,忍不住反问她,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的理由是什么?回答的理由大概都是,“我把最好的青春都给他了,从20几岁,多少好青春都没有了,她什么都没有给我...”诸如此类,抱怨声不断。

其实夫妻生活在一起难免会发生争吵,发展到要离婚,结束婚姻关系,女性要求男方赔偿青春损失费,反过来男方可以要求吗,男方也不是青春永驻,青春也消失。

从法律上讲,并没有青春损失费的说法,也无任何法律依据。一般情况,离婚诉讼时单纯这项请求是无法得到法院支持的。

但是离婚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提精神损害赔偿。

1、婚姻法第46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8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合着就你有青春损失,男人就没有青春损失么??你这个女人想钱想疯了!!男人的青春更重要,挣得钱都给你花了,男人的青春连钱都给你了!!!你就是来找骂的

青春 ,是指人的青年时期,如果从年龄上划分,一般是指十五六岁到三十岁左右的阶段,这个阶段称作青年人。

因为青年人不分男女,渡过这个年龄阶段谁也不能比谁增加或减少分秒,所以男女青春是平等的青春。

所不同的是女的过了青春这个年龄阶段,面容上看起来比男人衰老的多,不然就有“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豆腐渣”之说 。最不平等的是,男人此时离婚,一般都能找到未婚女青年,组成一个新的家庭生儿育女;而女的往往只能嫁给二婚,组成一个股份公司式的家庭,如果双方有共同的孩子,还能算个家,否则就会算一辈子账,劳一辈子神,惶惶恐恐了却一生。

离婚时女方之所以要求青春损失费,是有一定道理的,应不应当要呢?应当要,不然就亏大了,但不能以“青春损失”为由去要,而要按照法律规定,找其它的合法理由去要。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男女双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两部分。离婚时,婚前财产各归各所有,共同财产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个规定看似没有矛盾,似乎还有照顾女方的意味,但在实际操作中反映出了很大问题:比如男方结婚前买了房子,把妻子接回家生儿育女,过了十多年日子,突然有一天男方提出离婚,结果婚前婚后财产分割,女方竟然没有立锥之地了,女方这时才想到:我住哪儿?我为这个家庭默默付出了多年,我的房子呢?多年来婆婆生病、哺育子女、家庭日常开销都是我付出的呀。女方的工资基本都投入到家庭日常生活里了,消耗掉了。离婚时已经消耗掉的钱财,法官是不会认可它还是财产,在法庭上女方真是有理说不出啊!

特别是农村,女的一旦离婚,几乎一无所有。农村的房子你是搬不走也卖不掉的,即使是共同建的楼房,离婚时平均分配给你,前夫仍要住在一栋楼里,你住的成吗,卖的掉吗?

所以,离婚时女方提出青春损失费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不能以“青春损失”这个理由去要,而要找其他理由去要。

你们始终还是认为女孩子出嫁就是吃亏,青春损失费?付出了青春就得用钱来弥补?法律有赋予你们这种特权吗?还是说法律规定男人青春不值钱?我是真不明白都是同胞为何一定要欺压本国男人?一定要站在本国男人头顶上?那些嫁去国外的女孩被老外抛弃,回国后怨气全算在本国男人身上,本国男人真的那么坏吗?还是说本国男人就是好欺负?被老外抛弃时候没见有谁去找老外索要青春损失费,跟本国男朋友分手就要青春损失费,你们是天龙人吗?还是像印度一样属于高种姓人群?

兄弟们?都看到没有?咱们国家男人多才给了她们各种无理的特权,咱们骨气哪里去了?彩礼房车都逼的咱们不要命的干,如今又多个青春损失费!就问你还能扛得住吗?

是男人就拿出点骨气来,国内的不要了,穷国,小国,战区大把的好姑娘,没有中国户口又能怎么样?总比国内的好养活,不需要她们工作。

兄弟们加油,努力赚钱,然后大胆的走出去!

这怎么赔偿呢?结婚一起生活的日子里,不光女人有青春啊,男人也有青春,你们一起变老的话,要赔,也得相互赔偿。

离婚前自己看看婚姻法或者请教律师问问。结婚是因为彼此愿意携手过日子,好像不是为了做买卖吧!

青春费都能折合钱的话,男人和你结婚是亏本的。

你理解的青春是多少岁?万一男人理解的青春就只是18岁,你18岁时和他结婚了吗?

建议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哪些婚内财产是属于你的。不属于你的就别再想了。想多了心烦意乱没意思。

已经结婚了,如果不是老公出轨或者家暴等选择性的问题,孩子未满18岁,就尽量挽回婚姻,给孩子一个没有后爹后妈的家。

虽然爸爸妈妈不和谐,但也比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剩下他自己就像多余的强。后爹后妈对继子继女好的不多,不管不问和坏的倒是有的是。

大人的问题就不要让无辜的孩子买单,你们不冷静,闹得不体面,孩子以后会恐婚的。

大人的情感问题自己想办法解,其实方法真的很多,不是只有离婚一条路。你们的那点事,比起孩子的命,感觉可以放一放,最起码等到孩子能自己混口饭吃,你们再分道扬镳不迟。

这些奇葩的问题大概是各网略平台为了点击率而制造出的种种有污染社会风气的变态奇怪问题的吧?岂不知制造这些奇怪的问答题绝对有教唆和引导作用,天天乱七八遭的问答题间接地影响社会稳定正气!因此最好不要为了点击率而给社会添乱,国民的素质已越来越低了!多宣染一些正能量的报道人或事物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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