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一方不同意怎么办_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1.15来源:大律网280人收看
导读:
协议离婚指双方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单人照片(红底二寸)去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即可。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作适当处理的,发给离婚证。离婚证工本费仅需九元。可以说协议离婚是成本最低、对孩子、对双方及家庭伤害最低的一种方式。是离婚双方首要考虑的方式。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在民政局颁发离婚证时生效。

双方都愿意离的话,写协议完了去民政局领离婚证

不能协议离婚的到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调解,第一次一般不叛离,半年后二次起诉,这一次法院必须处理,先调解,协议离婚,不能协议离婚的开庭,法院判

一、离婚的方式,首先考虑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指双方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单人照片(红底二寸)去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即可。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作适当处理的,发给离婚证。离婚证工本费仅需九元。可以说协议离婚是成本最低、对孩子、对双方及家庭伤害最低的一种方式。是离婚双方首要考虑的方式。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在民政局颁发离婚证时生效。

二、在穷尽各种方式后仍然协议不成的情况下,进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指一方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形。当事人需要携带起诉状、结婚证(如结婚证丢失或无法拿到的情况下,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时的领证机关调取结婚档案)、身份证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涉外婚姻除外)。这里的住所地一般指经常居住地,即在同一地方连续居住超过一年。

1、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情形下,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这主要是从家庭和谐、稳定的角度去考虑,法院一般会给双方一次机会,给半年的时间,看有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如果有孩子的还要考虑顾及孩子的感受,以及离婚对于孩子产生的负面影响。如果因为诉讼之后,双方均能认识到自身的问题,改正错误,夫妻感情因此得到改善,矛盾因此得到化解,一个家庭因此得到挽救,对于当事人来讲也是极大的幸运。第一次起诉判决不离的本意及出发点是良善的,希望当事人能够理解,不能偏激的认为,诉讼至法院就必须判决离婚。

2、如果第一次起诉判决不予离婚后,夫妻关系未得到任何改善,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情形下,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可以进行二次起诉。由于目前最高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家事审判改革,改革明确家事审判的职能是,实现对尚未死亡的婚姻和问题家庭进行救治。因此在审判实践中,第二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的概率也非常大。尤其是对于双方因孩子抚养权争议较大,后者财产分割争议较大的案件,一般依然判决不予离婚。

3、第二次如果判决不予离婚,仍需等待六个月之后才能第三次起诉,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案件,绝大多数都会依法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因此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调整好心态,不能过于急躁。

三、需注意的问题:

1、起诉状中应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一般有四项:依法判决离婚、子女由谁抚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费由谁承担。 2、离婚案件立案时,财产标的20万元以下的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300元。由于第一次起诉一案判决不予离婚,因此起诉时不建议列举太多的财产,以免增加多交诉讼费的负担。 3、如果法院依法判决离婚,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双方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离婚的主要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比较快,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没有争议,签署离婚协议后,双方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是通过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方式。诉讼离婚时间比较长,而且法院需要调查是否“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认为没有破裂,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驳回后6个月后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1.双方协商好,签好书面的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内需要约定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处理的事项。

2.双方登记离婚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至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申请登记离婚(港澳台增加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外国人增加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3.民政局发离婚证

如果是2021年之后的,《民法典》生效了,会增加离婚冷静期。在上面的第二步之后,接下去还有两步。

3.等待冷静期

申请后开始计算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内只要一方反悔了,随时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申请。

4.领取离婚证

如果冷静期内没有撤回。在冷静期后的30天内,也就是提出申请后的第31天到第60天之间,双方需要再次去民政局确认申请,发给离婚证。

很简单,有财产就两人商量好财产怎么分,没有财产就带上身份证,结婚证,再带上你们自己到民政局,签好单子,就OK了,简单快捷,但一定要考虑好,特别是有了孩子,一定要慎重,不要因为你俩的一时冲动也毁了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上规定的只有两种合法形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外一种就是诉讼离婚,分居不会变为自动离婚,不论分居多久,都只能是代表双方的感情破裂,但都不代表双方已经离婚。

所以建议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办理离婚,如果双方对协议的内容达不成一致的,那么任何一方均可以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且在法院处理离婚问题时,一并解决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问题,通过这次上两种方式,才是合法有效的离婚手续。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我国只有一个机关,就是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我国只有二个机关,就是民政局和人民法院;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自愿离婚的机关是民政局,双方自愿同意并亲自上门办理。

如协商不成,则要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办理离婚两个程序,一是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二是去法院离婚。

1、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问题、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均无争议,写好离婚协议,带着证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去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处办理。

2、诉讼离婚,双方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到对方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法院起诉,带着证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并复印及起诉书去法院起诉。

首先跟我来了解一下目前我们国家离婚制度,现在我们国家离婚有两种离婚途径。

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即财产,孩子扶养,债权债务等方面无任何矛盾的情况下,当事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夫妻签订离婚协议,直接去明证局离婚登记窗口登记离婚。

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即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愿离婚的情况,目前法院强行叛离的情形有: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或者家庭暴力,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违法行为累教不改的,法院都可叛离,由夫妻间主张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起诉,现在我们国家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方要向法院提交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对方出轨行为,分居两年以上是可以当做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您在提问描述中说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其实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这是您对离婚条件的一种误解,法律规定是夫妻之间分居两年以上的,可以当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明,并不是分居两年以上就可以离婚,当您给法院提交了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法院还要调解看能否继续生活,调解不成的,法院再经过庭外调查,看主张方提交的证据,询问双方当事人,等调查手端后确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法院最终裁定准许离婚。

一夜夫妻百日恩,百年修得同船渡,走在一起也不容易,不能说离就离,天大的事地上了,我认为夫妻之间有什么事不能协商解决的,我在此奉劝奔波在离婚路上的各位:冲动是魔鬼,凡事别冲动,夫妻之间吵吵闹闹很正常,组建家庭确实不易,不可轻言放弃,遇到事情多沟通,一生的幸福来自家庭,家是什么?女人就是家,家庭矛盾孤掌难鸣,不妨找找自身的问题,男人们多为女人想想,女人们多为男人想想,男人女人都不容易,夫妻之间理解万岁,婚还是不要离的好,朋友们且行且珍惜吧!欢迎各位在评论区留言参与讨论。

民法典规定的两种离婚程序详解

有人说离婚的方式有三种:

①协议离婚

②起诉离婚

③自动离婚

前面两种说的对,但是第三种是典型的坊间传言。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没有把自动离婚写进法律,那民法典关于离婚的方式是怎么规定的呢,我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第一部分:协议离婚

【法条原文】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下面,我就协议离婚常见问题,采取问答的形式给大家讲解:

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①本人的结婚证

②本人的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③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后面的离婚文书写作课程,将详细给您介绍离婚协议怎么写。

④双方当事人各提交两张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照片具体要求详细问登记机关)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的地方有没有免费咨询的服务?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一条婚姻登记处可以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公开招募志愿者等方式聘用婚姻家庭辅导员,并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婚姻家庭辅导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一)社会工作师;

(二)心理咨询师;

(三)律师;

(四)其他相应专业资格。

婚姻登记处的电话怎么查?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条 婚姻登记处应当开通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功能和咨询电话,电话号码在当地114查询台登记。

具备条件的婚姻登记处应当开通互联网网页,互联网网页内容应当包括:办公时间、办公地点;管辖权限;申请结婚登记的条件、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申请离婚登记的条件、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程序和需要的证明材料、撤销婚姻的程序等内容。

第二部分:起诉离婚

【法条原文】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下面我们通过一问一答来给大家讲解。

问题一:起诉离婚要去哪?

受理起诉的机关是人民法院。

问题二:每个地方都要法院,到底要去那个法院?

①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离婚的诉讼;

2、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由被告住所地管辖情形:

1、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③涉外离婚的管辖情形(大家了解即可):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问题三:人民法院怎么找?

可以通过地图软件,或者打114查询,或者直接让出租车师傅带您去。

问题四:去法院离婚需要带什么过去?

①离婚起诉书(打印件3份,本人签字按手印)

②证据(立案带复印件3份,开庭代原件)

③原、被告身份证件(自己身份证要带原件,交复印件1份给法院,对方的可以交复印件1份)

④结婚证(立案带原件,带复印件3份,开庭带原件)

⑤婚姻登记证明(结婚证被对方藏了,需要去民政局调取这个,立案带复印件,开庭带原件)

⑥诉讼费(暂时带500,以法院收取为准)

特别提醒:如果委托律师的话,上述材料主要由律师准备,其他需要补充的,建议咨询立案庭法官,提前打电话问一下。

问题四:委托律师需要花费多少?

这个主要看地区的经济程度,有的地方基础费用3000起,有的5000起;财产多的,可能多收,财产少的,可能少收;律师费具体要跟律师去协商,双方要签署代理合同,合同要一式两份。作为当事人的您,可以去律师协会网站多看看,也可以多到几家律师事务所选择一下,找一个有责任心的律师代理。

特别注意:离婚案件可能要多次起诉,如果是二次诉讼,就得准备两笔律师费用,当然也可以跟律师谈,一个总价。

问题五:哪几种情况建议委托律师

①经济雄厚型

自己资金实力雄厚,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帮自己分析案件,帮自己去法院立案,在开庭时帮自己说话,说白了律师代理也是一种服务。绝大部分的当事人不愿意上法院打官司,离婚案件更是如此,如果经济实力允许还是找一个律师从中斡旋,从中调解,凭律师三寸不烂之舌,将双方争议圆满化解,不能化解的就让律师帮助自己一战到底,争取最后胜利。

②案件复杂型

很多人在起诉离婚前,往往经历了漫长的自我斗争过程,也经历了一个没有效果的谈判过程;还有一些人虽然没有和对方直白的谈离婚,但内心也经历了一个极其压抑的心理反复过程。

但是,打离婚官司,如同发动一场战争,想获得胜利并不是那么容易。想要达到理想的诉讼效果,需要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这时,请律师的作用,就大大显示出来了。换一个角度来说,当您是被告,突然收到法院邮寄的起诉书,看到上面无中生有、甚至一派胡言的语句时,看着诉状请求中明显不合理的请求时,仅仅是气得脸色发青,嘴唇发紫是不够的,这时需要有针对性的拟写答辩状,准备反证,准备反击。

还有一些离婚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分割财产数量巨大,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需要请专业婚姻律师来相助,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问题六:哪几种可以自己起诉离婚,不需要委托律师

①无儿无女、无财产型

②资金不允许型

③情感争议型

有些当事人情路坎坷,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太不是东西,太没有良心,这类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找婚姻情感咨询师或找朋友倾诉。

问题七:婚姻关系的解除时间,《民法典》怎么规定的?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问题八:军婚有没有特殊保护?《民法典》怎么规定的?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问题九:男方什么时候不得提出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问题十:起诉离婚要花多少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1、协议离婚:直接到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中心办理(办理前尽量先咨询律师写好离婚协议现场签署);

2、诉讼离婚:到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一般建议先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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