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_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导读: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好妻子,还有就是和你过的开心,如果和你过日子过的很痛苦很艰难和你在一起生不如死,就是死也要离不离没法活了就只能一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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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妇女在怀孕期间,哺乳期和流产期间。
二是妇女的父母死亡期间(此时不道德)
三妇女严重疾病期间。如植物人或者精神病人等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通俗易懂的来讲,就是如果发生如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话,男方就不得提出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这里的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生下孩子的这一段时间);
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
三、女方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就是指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
上述这些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是我国婚姻法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的,从而进一步减少妇女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有利于促进妇女的身心健康,保护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婴儿的健康成长。
但是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因女方跟别人通奸而出现以上三种情况的,人民法院是应当受理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的,一般是准予离婚的。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对男方提出离婚有一定的限制。
《婚姻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在女方怀孕期间,女方需要对方的照顾且胎儿正在发育,这个时间女方的心理和身体都在变化,如果提起离婚,则对女方不利;分娩一年内,婴儿尚幼,女方身体也需要慢慢恢复;终止妊娠六个月内,女方的身体受到巨大损害,需要慢慢调理。若在此三个阶段离婚,对女方的 精神刺激过重,也不利于胎儿或婴儿成长。在这三个特定的时期过后,男方仍有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
其一,女方是现役军人,因为军婚受保护,比普通人更严格。
其二,女方在怀孕、哺乳期内。但是男方有证据表明女方出轨怀孕时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
其三,女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旳。
我认为男女都平等,但是一方如果很过分,就不能平等了,不应该在对方身体不好情况下提出离婚,并不是什么绑架,而是夫妻婚后本来就是两个人,是一个家庭本来就不能抛弃对方,应该给予对方力量,本来对方身体就不好在提出离婚,会让对方身心精神受到致命打击特别是一方又是真诚的和对方过日子没有吧婚姻当儿戏,如果这样每一对都该离婚,还有一个就是女的生孩子本来就危险,有些提出离婚会让女的成为高龄产妇的,这样对女的真的很不公平,不管女的对错有些只要诚心诚意改应该给机会除非那个人真的很坏,两个人在一起不容易,离婚不能轻易提出,特别还起诉就更不应该现在人们太浮躁只顾自己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