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哪个更好_借条诉讼时效超过三年怎么办

导读:
债务人所写的借条已经超过三年了,就不需要还钱了吗?想多了,哪有那么简单啊。题目中的核心点就是一个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的问题,因未说明是否约定了还款日期,所以我们要分情况进行讨论,每种情况,所得出的问题结果是不一样的。
一,情况一:未约定还款期限。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主要针对的是借条等载明了还款期限的情况的。对于没有载明还款期限的,一般是按照最长的诉讼时效期限来保护的,民间借贷的最长保护期限为二十年,自借条等凭证出具之日起二十年内,你都是可以主张借款人还款的,超过了这个二十年,借条的诉讼时效已过,对于来说是很不利了。
因此,题目中的情况,债务人的所写的借条虽然已经超过了三年,但是借条根本就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是适用二十年的期限的,因此即便已过了三年,凭借借条去法院起诉,法院依旧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债务人依旧要还款的。
二,情况二,约定了还款日期。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针对的是借条上载明还款日期的情况,这个三年的起算点,就是自还款日期开始之日计算,在这个三年内,出借人必须主张权利,要么主张还款,要么去法院起诉,如果什么都不做,三年期限已过,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主张借条的诉讼时效已经经过,自己不承担还款责任,那么此时,对于出借人来说,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断,就会有很大的败诉风险。
因此,题目中的情况,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债务人出具的借条已经超过还款日期三年,那么债务人不用还这笔债务也是有可能发生的。
三,诉讼时效中断。
假如债务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对方主张诉讼时效已过,不予还款,原告怎么做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呢?这时候就需要拿出证据证明,本案的诉讼时效曾经中断了。包括:在诉讼时效内,给借款人打电话录音要求还款或者有证据了证明曾经找到借款人本人要求还款或者借款人曾偿还过部分借款等,这些都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进而重新计算三年。有了这些证据,查证属实,法院依旧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要不要还,并非绝对。从情理角度说,人当诚信,借了钱就应还。但法律上是不是需要还,这就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
一、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
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三年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如果债务人以此抗辩,那么即便债权真实,债权人也无法通过法院诉讼方式来获得强制执行(如果没抗辩,法院就不会审查这个事实,该怎么审就怎么审)。
这时候的债权,变成自然之债,债权人想要受偿,只能寄希望于债务人主动清偿。如果债务人忘记诉讼时效已过这码子事,主动还了以后才来主张过诉讼时效,债权人也无需退还。
二、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
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还款,但应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为什么呢?因为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义务人之日起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没主张还款,债务人也没拒绝还款,自然无所谓权利受害之说。
三、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债权人依然可以起诉,但如前所述,债务人会享有抗辩权。诉讼能不能赢、债权能不能受偿,有赖于债务人如何作为。
不过,相比于祈祷债务人主动还款或者忘记抗辩,一般建议债权人再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1、过去是否曾经有过催讨或债务人承诺过还款的行为,以引起时效中断
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就是重新起算诉讼时效。
2、现在/未来是否能让债务人重新确认债权、承诺还款
按最高院的观点,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再次确认原债务的,时效重新起算。
就你所提问题,从法律角度来说,主要是看你与对方对借款期限是如何约定的,这里面涉及到法律规定里面的时效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对时效如何规定?
首先你要明确什么是诉讼时效,简单说就是法律保护你权利的期限,超出这个期限后,你的权利虽然存在,但是法律却不保护你了。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三年,最长不超过20年,从还款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
二、能否要回钱要看是否超时效
1、如约定有固定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后起算计算三年,在这三年内你要通过催要、起诉等各种方式向对方主张权利。但是你在这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积极主张权利,一旦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即使受理了,对方因为时效问题可以拒绝还款,法院如查属实,则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你的钱就不能通过法律渠道要回来了。
2、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这就好办,你可以随时给他要,即使过了三年也没关系,只要不超过20年(法律保护权利最长保护期限)即可。
二、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超过了诉讼时效也不要害怕,你还可以有一些补救措施,如找对方重新倒个条子,给对方发信息、催要借款的录音等等。
最后就是即使借款确实已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保护了,但是你的实体权利还在,他始终是借你的钱,所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无论何时都可以找他要这个钱,对方也可以主动还你。
最后,对于民间借贷等债权债务纠纷类,须注意的是,法律规定了三年的保护期限,这就是督促权利人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别等时效过了以后追悔莫及。
不是这样子的,题主可能混淆了一些概念。
所写借条超过3年,不等于诉讼时效已经超过3年。
1、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就本题来说,也就是法律保护债权的期限,根据最新的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以后发生的债权,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起算点
诉讼时效起算点是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才开始起算,一般情况下和所写借条的时间无必然关系,举个例子方便理解。
2018年4月6日写的借条,借条上说好2022年10月1日前把钱还清,那么,应该从2022年10月1日才算履行期限届满。
这个时候所写的借条已经超过3年了,但是诉讼时效才刚刚开始起算。
因此,所写借条超过3年,不等于诉讼时效已经超过3年。
3、在期限届满3年后,是否还需要还钱?
这就要看是否有证明证明在届满后3年内是否有对债务进行催告或履行债务,已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如果有证据证明,则从催告或履行时再往后延期3年。再举例说明:
如果原来债务应该在2017年12月1日就到3年,但是有证据证明2017年11月1日时有催告还款的话,那么从那天起,诉讼时效届满的时间延迟3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也就是到2020年才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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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时间是指的诉讼时效,而非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请求权并不会受到这个时间的限制。因此,并不是指不需要再还钱的意思。不然怎么能够保护这么多债权人的利益,老赖也会泛滥。


